《百论》游义·布施开合

《百论》游义·布施开合 义释: 前面说“布施、持戒、智慧”对应“下、中、上智人”,对方设难: 1 、如果布施对应下智人,那佛作布施,应是下智人咯?! 2 、如果佛不是下智人,那你前面说的“布施对应下智人”就不成立咯?! 这是个“两头堵”的问难。 所以自宗回应:布施有二,谓净与不净: 1 、佛圣者们持清净布施,非下智人; 2 、系缚轮回、有所贪求的布施是不清净布施,行者则为钝根、下智人。 以此二分别回应上面的两个设难。(也说明,“三善对应三种人”是泛泛说不是一向说。) 吉藏《百论疏》引《大智度论》,说布施有四种分类: “《智度论》中明四种檀:一,净、不净;二,世、出世;三,圣所秤誉、所不秤誉;四,有魔檀、佛檀。 施既有四,戒、智例然。 ” 吉藏所引,出自《大智度论》卷十一~十二: “复次,施有二种:有净,有不净…… 复次,有世间檀,有出世间檀;有圣人所称誉檀,有圣人所不称誉檀;有佛菩萨檀,有声闻檀 …… 复次,檀有二种:一者魔檀;二者佛檀。 ” 吉藏节录《大智度论》文字,说“《智度论》中明四种檀”,实际原文中对布施的分类有很多,尚有如“三界系布施”、“三乘人布施”等。但依《大智度论》的解释,吉藏节录的这四种可以归纳为《百论》的“净、不净”两类,即: 《百论》 《百论释》节引《大智度论》 不净 不净、圣人所不称誉、世间檀、魔檀 净 净、圣人所不称誉、出世间檀、佛檀 这里《百论》说“为报”的布施都是“不净布施”,婆薮《释》为“现报、后报”,总的来说,可以理解为“一切轮回所系的布施”,并不应简单地理解为“为今世后世有目的的布施”,否则,空相应的利益有情的布施也要成为不净的布施了。 为什么讲布施的时候,先做泛泛说,后作分别、决定说呢? 自心虽已通达究竟意趣,但对眼前不同根器的有情而作相应的教化,给予阶梯性的教言。

2022年6月16日 · 1 分钟 · 34 字 · 释观清

《百论》游义·净不净与三士道

《百论》游义·净不净与三士道 原文: “外曰:何等名净施? 内曰:若人爱、敬、利益他故,不求今世、后世报;如众菩萨及诸上人行清净施。是名净施。 ” 今释: 对方问:什么是清净布施? 自宗说:若人爱、敬利益他人,不为自己求今世、来世的果报。譬如大菩萨们及诸圣者所行的清净布施。这些都是清净布施。 义释:前面以三法(布施、持戒、智慧)对应三种根器(下品、中品、上品,或钝根、中根、利根,或劣、中、胜)的人,只是大致的对应,“三法”与“三根”并不互相涵盖圆满,所以继续在“三法”里开出“垢”“净”再做详细分别,以免立义有失。 其二,前说“舍罪”,此后要说“舍福”。这里开出三法的“净”、“不净”,为此后的“舍福”留下“空间”——不净之福究竟当舍;清净之福不须舍弃。 第三,三法的垢净,可以配合世出世间、轮回解脱、三士道来谈:不清净的布施等善法,含垢染污,系属于三界,世间所摄,是轮回法,是殊胜下士所修的人天法;清净之布施、持戒等,能出三界,出世间所摄,是解脱法,是中士道、上士道所行之趋向彼岸之法。(其中智慧部分,不清净的属于世间智,清净的属于出世间智。)

2022年6月15日 · 1 分钟 · 11 字 · 释观清

《百论》游义·欲臻上游者,善勿受报

《百论》游义·欲臻上游者,善勿受报 原文: “外曰:布施者皆是下智不? 内曰:不然。何以故?施有二种:一者不净,二者净行。不净施者是名下智人。 外曰:何等名不净施? 内曰:为报施是不净,如市易故(修妬路)。 报有二种:现报、后报。现报者,名称敬爱等。后报者,后世富贵等。是名不净施。 所以者何?还欲得故。譬如贾客远到他方,虽持杂物,多所饶益,然非怜愍众生,以自求利故,是业不净。布施求报亦复如是。 ” 今释: 对方问:凡是布施都是钝根下智吗? 自宗回复:不然。为什么呢?不是分两种,一、不清净的布施;二、清净的布施。与钝根下智人对应的是不净布施。 对方问:那么哪些表现属于不净布施呢? 自宗回复:希求回报而作布施便是不净布施,就像市场里的交易一样。(修多罗) 希求回报又分两种:现报和后报。现报就是当前获得的名闻、爱敬之类;后报就是后世获得的富足、尊贵之类。基于此类目的的布施都属于不净布施。 为什么呢?(因为除了布施本身以外,)还希求获得其余附加条件。就像货商携带货物远行贸易,虽然(自身辛苦,也能为对方)带来益处,但其动机并不是怜悯众生(而是要在贸易上牟利),因为其满载着为自身求利的目的,所以这种行为是夹带染污的不净。带着希求回报的布施也是如此(,所以和钝根下智人相应)。

2022年6月14日 · 1 分钟 · 16 字 · 释观清

《百论》游义·给“布施”下定义

《百论》游义·给“布施”下定义 义释: 婆薮《百论释》说: “布施,名利益他舍财相应思,及起身口业”,这是给出了布施的定义。 据《大智度论》卷十一(吉藏引作“卷十”,当是尚未合入《摩诃般若波罗蜜经》的七十卷本的《大智度论》),布施之定义有三说: “问曰:云何名檀? 答曰:檀名布施,心相应善思,是名为檀。 有人言:从善思起身、口业,亦名为檀。 有人言:有信、有福田、有财物,三事和合时,心生舍法,能破悭贪,是名为檀。譬如慈法,观众生心生慈;布施心数法,亦复如是,三事和合,心生舍法,能破悭贪。” 即: 1 、布施的体性是心所法中善的思心所; 2 、布施是善的思心所及从此所起的身口业; 3 、布施就是施者、受者、财物等三事和合所生之舍的心所法,能破悭贪为业。 《百论释》谓布施是以利益他为发起,是舍财的相应思心所。及所起的身口业。此说与《大智度论》卷十一的第二说相近——既是一种舍财相应的善思,也包括了所起的身口业。 谈到持戒时,婆薮《百论释》给出“持戒名,若口语、若心生、若受戒,从今日不复作三种身邪行、四种口邪行。”这不能算严格地定义,应该是持戒的加行,吉藏说是“因缘”。 戒律的体,有部师说是无表色,经部譬喻师说戒体是心,后来月称之立义略同有部,许戒是无表色。 这里持戒部分只遮除了十恶中的身三、口四,因为这里的持戒是对中根人而言的,对中根人而言,能遮止身口已经很难得了,所以暂不论意业之三。 《百论释》给出这里智慧的定义是:“智慧名诸法相中,心定不动”,是说没有得到智慧的人犹豫两端,抉择之心动摇不定;若得智慧,则决断诸法,坚固不动摇。这里的“智慧”通大小乘、通世间出世间,但主要是世间智慧。因为后文还要“舍弃”,所以还不是究竟的真实智慧。 布施,得受用;持戒,得人天的异熟果;智慧,能明了事物的真相。所以渐次增上。

2022年6月13日 · 1 分钟 · 22 字 · 释观清

《百论》游义·次第行、次第学、次第修

《百论》游义·次第行、次第学、次第修 义释: 《百论》本颂说的“下、中、上人,施、戒、智” 是根基不同行者相应教,也是行者学修进阶之次第。吉藏《百论释》举《大智度论》释“ 次第行、次第學、次第道 ”时之第二说,谓其说法与此类似。 《大智度论》卷八十七《释次第学品第七十五之余》: “…… 世尊!新学菩萨摩诃萨云何于诸法无所有性中次第行、次第学、次第道,以是次第行、次第学、次第道,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这一段是引《摩诃般若波罗蜜经 ·次第学品》的内容) …… 问曰:次第行、次第学、次第道有何差别? 答曰: ……有人言:初名行,中名学,后名道。 行名布施,学名持戒,道名智慧。 ” 这里可见《百论》作者提婆的提法与龙树的《大智度论》有一致性。 吉藏又说: “又,杂心明为‘三怖’说‘三法’,为贫穷怖说施,为三恶道怖说戒,为生死怖说智慧。与今大同。” 说《杂心》的“三怖”对应“三法”——布施除贫穷怖,持戒除恶趣怖,智慧除生死怖——与《百论》此处相通。 但查《杂阿毗昙心论》及《心论》之文,并不见有这一段。旧译《大毗婆沙论》则谓四证净之信除贫穷怖、戒除恶道怖,与此说不同。(《杂心论》有“无畏施”对除“贫穷怖”,其上下文或可总结、发挥为“为三怖说三法”,但文字本身没有明显、明确地提出有“三怖”“三法”对应关系的痕迹。) 私下以为,此处吉藏《百论疏》的“杂心明”或为“杂心师”之误写,“師”“明”形近。吉藏《中论疏》有“所言八倒者,杂心师想心见”,用的也是“杂心师”,普光《俱舍论记》、法宝《俱舍疏》、圆辉《俱舍颂疏》亦多见引“杂心师”说。若说“杂心师”(奉《杂心论》之师)有此“为‘三怖’说‘三法’”则无问题,此说亦可通。

2022年6月12日 · 1 分钟 · 22 字 · 释观清

《百论》游义·行者修行次第与多人难易差别

《百论》游义·行者修行次第与多人难易差别 原文: “是恶止善行法,随众生意故,佛三种分别:下、中、上、人,施、戒、智(修妬路)。 行者有三种:下智人教布施,中智人教持戒,上智人教智慧。 布施名利益他舍财相应思,及起身口业。 持戒名,若口语、若心生、若受戒,从今日不复作三种身邪行、四种口邪行。 智慧名诸法相中心定不动。 何以说下中上?利益差降故。 布施者少利益,是名下智;持戒者中利益,是名中智;智慧者上利益,是名上智。 复次施报下,戒报中,智报上。 是故说下中上智。 ” 今释: 此“恶止善行”法,佛随众生之意,分作三类:下、中、上人,(分别对应)布施、持戒、智慧。(修多罗) 行者有三类:下智人教以布施;中智之人教以持戒;上智之人教以智慧。 布施(的定义),就是利益他人的舍财相应的思心所,及此心所引发的身口业。 持戒(的定义),就是通过口述、心生或者受戒,誓愿从今日起不做三种身邪行、四种口邪行。 智慧(的定义),就是决了诸法,心不动摇。 为什么说下中上人的差别呢?是因为利益等级的差别。 布施者利益少,所以说下智;持戒者利益中等,称为中智;智慧者上利益,就称作“上智”。 再者,布施的果报下等;持戒的果报中等;智慧的果报上等。 所以依次对应下、中、上智之人。 义释: 此处吉藏先代敌方设问:你前面先说“持戒”(恶止)再说“布施”(善行),怎么现在马上又换成先说“布施”再说“持戒”了呢? 吉藏自答:之前说的是(每个人)修行的次第,要先止恶然后能行善,先持戒而后布施;这里就(不同的众生、)补特迦罗修行的难易程度来安排先后次第: 1 、外财容易舍弃,对应下智之人; 2 、持戒要谨慎防范身口行为,这就比较难以实施,所以以此来教导中智之人; 3 、智慧最为殊胜,所以教化上根利智之人。 (这里的下中上智,直接理解为钝根、中根、利根就可以。)

2022年6月11日 · 1 分钟 · 32 字 · 释观清

《百论》游义·三性通局

《百论》游义·三性通局 原文: “外曰:已说‘善行’,不应说‘恶止’。何以故?恶止即是善行故。 内曰: ‘止’相息、‘行’相作,性相违故。是故说‘善行’,不摄‘恶止’。 外曰:是事实尔。我不言 ‘恶止’‘善行’是一相,但‘恶止’则是‘善’法,是故若言‘善行’,不应复言‘恶止’。 内曰:应说 ‘恶止’、‘善行’。 何以故? ‘恶止’名受戒时息诸恶,‘善行’名修习善法。 若但说 ‘善行’福不说‘恶止’者,有人受戒‘恶止’,若心不善、若心无记,是时不行善故,不应有福。 是时 ‘恶止’故亦有福。 是故应说 ‘恶止’,亦应说‘善行’。” 今释: 敌宗说:既然说了“善行”,不必再说“恶止”,为什么呢?“恶止”属于“善行”。 自宗回复:(前面已经说过了,再说一遍,)“止”的行相是“止息”,“行”的行相是造作,此二行相相违。所以,“善行”不摄“恶止”。 敌宗回复:你说的对。我说的不是“恶止”、“善行”二者是一相(,不是简单说“恶止”包含于“善法”),我说的是,“恶止”是善法,(则“行”的“善法”里包括了“恶止”)所以,说了“善行”不必重复说“恶止”。 自宗回复:应分别说“恶止”与“善行”! 为什么呢? “恶止”比如受戒要止息诸恶;“善行”是修习善法。 若仅仅说“善行”有福而不说“恶止”,(因为你说“恶止被摄于善行”,“恶止被摄于善”),有人受戒“恶止”,其中心不善、心无记的时候就没有福了! 而此时(无记、不善心之持戒)恶止,是有福的! 综上所述,则既要说“恶止”,又要说“善行”! 今释: 敌宗顺前文而来:“恶止”不等同于“善行”、“恶止”不包含“善行”,那么“恶止”应被善行所“包含”! 自宗说:前面说了,“止”“行”的行相相反! 敌宗说:你说的对!但是“恶止”就是“善”,所以“善行”里包含了“恶止”,因此不需要重复说“恶止”“善行”,说“善行”就够了! 自宗说:“恶止”与“善行”必须分别说! 吉藏在《百论疏》里做补充说: 1 、“恶止”的“止”的行相通善、恶、无记三性,“善行”的“行”的内容只有善性——前者通三性,后者局限于善性。 2 、“恶止”的“止”相时时生起,不作亦生福;“善行”的“行”必须修习才有功德,不作就没有功德。 婆薮《百论释》说: 1 、“恶止”是止息诸恶,“善行”是修习善法,二者对境之“恶”“善”不同; 2 、若说“恶止”就是“善”或“善行”,则,“恶止”应当和“善行”一样仅在善心中有,那无记心和不善心持戒时便没有福报了——那样就违背戒律、违背佛说了。因为持戒能生福,不论三心。 3 、戒律当中有“止持”和“作持”,“止持”的戒律也能生福,不仅仅是作持!举声闻律而言,甚至“止持”还是其核心部分! 最后对上面敌宗关于“恶止”、“善行”、“包含”、“相摄”的讨论做一个总结——“恶止”、“善行”应分别说!

2022年6月10日 · 1 分钟 · 45 字 · 释观清

《百论》游义·布施非止悭

《百论》游义·布施非止悭 原文: “外曰:布施是止悭法,是故布施应是止恶。 内曰:不然。若不布施便是恶者,诸不布施悉应有罪。 复次,诸漏尽人悭贪已尽,布施时止何恶? 或有人虽行布施,悭心不止。 纵复能止,然以善行为本。 是故布施是善行。 ” 今释: 敌方问难道:布施是止息悭吝的法,所以布施应该属于止恶! 自宗回应:不然!若布施属于止恶,不布施就是恶,那不布施的人和事都应是罪垢! 再者,那些断尽烦恼的罗汉和大菩萨们已经断尽悭贪等烦恼,那他们的布施在止什么恶呢? 另外,有人虽行布施却仍就带有悭吝之心。 纵然布施里有“止恶”(止息吝啬)的成分,但由于以“善行”为主。 所以布施是善行。 义释: 前面自宗举“布施”,例说:有的“善行”非“恶止”。 敌宗据此,说:布施是止息悭吝之法,所以是“恶止”!所以你以“布施”为例,来说“‘善行’不被‘恶止’所包含”的立论并不能成立! 自宗回复: 1 、你说的“布施就是止息悭吝”若能成立,那不布施时应有罪过!(然而不是。) 2 、烦恼断尽的罗汉和八地以上的菩萨,他们断尽了悭贪,而有布施的善行。若“布施就是止息悭吝”,那他们(断除悭吝的圣者)已无悭吝可止息,应当没有布施咯?!(然而他们有布施。) 3 、现实中,人们常常是带着悭吝的布施,可见有布施未必就止息贪吝。 4 、布施,其本质是带着惠施、给予的心,追求世出世间的果报。固然布施有止息悭吝的能力,但并非“布施”的核心功能,其核心仍旧是“善行”。 所以布施是善行(而非止恶)。 《百论疏》此处,将“布施”的“惠与”写作“慧与”。虽然此时“惠”、“慧”二字通用,如“慧能”亦作“惠能”,但此处正字应是“惠与”,如“恩惠”、“惠施”。

2022年6月9日 · 1 分钟 · 30 字 · 释观清

《百论》游义·“恶止”不摄“善行”

《百论》游义·“恶止”不摄“善行” 原文: “外曰:已说‘恶止’,不应复言‘善行’。 内曰:布施等善行故(修妬路)。 布施是 ‘善行’,非是‘恶止’。 复次,如大菩萨恶已先止,行四无量心,怜愍众生,守护他命,是则善行,非止恶。 ” 今释: 外人追问:已说“恶止”,不应该再说“善行”。 自宗回复:有布施等善行。(修多罗) 布施属于“善行”,但不属于“恶止”。 再有,如大菩萨早已“止恶”,而行“慈悲喜舍”之心,怜悯众生,守护生命——这些属于“善行”,而非“止恶”。 义释: 吉藏在此处给出了敌宗的一个思路——敌宗接上文,说:你以“粗垢”“细垢”作比方,说先“恶止”而后“善行”。那么,不分粗细地说,“恶止”、“善行”都是除垢,“善行”应该包含在“恶止”里面。既然“善行”包含在“恶止”里面,那么,只说“恶止”即可,不须重复说“善行”。 自宗回应:“恶止”与“善行”没有重复的过失。 1 、“止”和“行”的功能相反:“恶止”的“止”是不做,“善行”的“行”是去做,“止”、“行”二者有明显的差别。 2 、“恶止”不摄“善行”:比如布施,属于“善行”,而不属于“恶止”。所以,“恶止”不能全摄“善行”,有“善行”不属于“恶止”。 3 、有“善行”超出“恶止”:如大菩萨早已“恶止”,而有无量的“善行”。 这里第二点表明有“善行”为“恶止”所不摄,第三点表明有“善行”超出“恶止”。

2022年6月8日 · 1 分钟 · 23 字 · 释观清

《百论》游义·说法次第和修行次第

《百论》游义·说法次第和修行次第 原文: “外曰:‘善行’应在初,有妙果故(修妬路)。 诸善法有妙果,行者欲得妙果故止恶,如是应先说善行,后说恶止。 内曰:次第法故,先除麁垢,次除细垢。(修妬路。注 1) 若行者不止恶,不能修善;是故先除麁垢,后染善法。譬如浣衣,先去垢,然后可染。 ” 今释: 敌宗说:“善行”应该放在“恶止”前面,因为行善有殊胜的果。(修多罗) 行善有胜妙果,行者为了得到妙果而(乐于)止恶。这么说来,应该先说“善行”,后说“恶止”。 自宗回应:事物的顺序,是先净除粗显的尘垢,再去除微细的垢染。(修多罗) 若行者不先行止恶,不能骤然修习善法;所以先止除恶垢,而后令浸染善法。譬如洗衣服,先去除了污垢,然后可以染色。 义释: 前文自宗说“先知恶才能止恶”,现在对方顺杆爬,说“那应该先知行善有妙果,然后才有止恶的驱动力。” 吉藏解释说:次第有两种,说法的次第和修行的次第。以讲说次第而言,确实可以先示以“善行有妙果”,然后引入当止恶以趋其妙果。而此处先说“恶止”再说“善行”则是修行的次第。若据修行的次第,则先除粗显的污秽,再除微细的尘垢。譬如洗衣、染衣,都是这个次第。 吉藏在这里补的两种次第说,很贴切! 文中“内曰:次第法故,先除麁垢,次除细垢。”这一句,吉藏《百论疏》说应是《百论》本颂,因为文字脱落,少了“修妬路”的字样。从上下文来看,吉藏说得很有道理,这里就直接补上了。 这一段里面的“先说恶行”、“先除粗垢”,《百论疏》引文里这些“先”都做“前”。《疏》文里处处都是“前……后……”而非“先……后……”。难道是故意避讳“先”字?(我们历史上有过这个避讳吗?)

2022年6月7日 · 1 分钟 · 19 字 · 释观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