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论》游义·补充有部的三解脱门部分

《百论》游义·补充有部的三解脱门部分 此三解脱门与四谛十六行相的相摄关系,基大师《瑜伽师地论略纂》说“依小论,谓空摄二行;无愿摄十行;无相摄四行”,这里的小《论》,实际指向“小”乘说一切有部的“论”典,如《大毗婆沙论》、《俱舍论》等…… 奘译《大毗婆沙论》卷一百六十七: “空三摩地缘苦谛二行相转;无愿三摩地缘三谛十行相转;无相三摩地缘灭谛四行相转。” 奘译《俱舍论》卷二十八: “空谓空非我,无相谓灭四, 无愿谓余十,谛行相相应, …… 论曰:空三摩地,谓空、非我二种行相相应等持。 无相三摩地,谓缘灭谛四种行相相应等持。涅槃離十相,故名無相,緣彼三摩地,得無相名。 …… 无愿三摩地,谓缘余谛十种行相相应等持:非常、苦、(苦)因,可厌患故;道如船筏必应舍故;能缘彼定,得无愿名,皆为超过现所对故。空、非我相非所厌舍,以与涅槃相相似故。 ” 诸师解释说: 空三摩地摄空、无我二行相,前者空我所,后者空我。(圆晖《俱舍颂疏》) 涅槃离相,而名无相,所以缘灭谛四行相的三摩地就叫无相三摩地。(众贤《顺正理论》) 苦谛的无常、苦二行相,及集谛的“因、集、生、缘”四行相“可厌患故”(非愿);道谛如舟船,终须舍弃(非愿)。所以无愿三摩地摄此三谛十行相。(世亲《俱舍自释》) 按:道谛之无学道,应非需舍弃,所以“道如船筏必应舍故”当是泛泛之言。 又有瞿波《甘露味论》,谓:“空三昧二行:空行、无我行;无愿三昧十行,无常苦行,亦习道行;无相三昧尽四行。” 此中“无常苦行”者,当即《俱舍论》“非常、苦、(苦)因”,漏“因”字;“尽四行”者,即灭谛四行相,古译“尽谛”即新译的“灭谛”。

2022年7月6日 · 1 分钟 · 20 字 · 释观清

《百论》游义·所知摄非有?

《百论》游义·所知摄非有? 义释: 二、 1 、空解脱门摄二(苦谛下空、无我二行相); 2 、无愿解脱门摄六(苦谛下无常、苦二行相 + 集谛四行相:因、集、生、缘); 3 、无相解脱门摄四(灭谛下四行相:灭、静、妙、离)。道谛非三解脱门所摄。 此出《瑜伽师地论》卷五十五: “复次,此十六行,几是空行?谓二。即苦谛后二行。 几是无愿行?谓六。即苦谛前二行,及集谛一切。 几是无相行?谓灭谛一切。 几是清净因所显行?谓道谛一切。 ” 即,所知有二:有及非有。依非有,立空解脱门。依有有二,谓有为与无为。依三界所系的有为法立无愿解脱门,依涅槃、无为立无相解脱门。 如基大师《瑜伽師地論略纂》卷五说: “道四非三摄。(《瑜伽》)二十八亦言:所知有二,有及非有。依非有立空。有有二种:一、有为;二、无为。三界所系名有为,依立无愿解脱门;诸涅槃名无为,依立无相解脱门。故知道四,非三所摄。(《瑜伽》)五十五亦言:空摄二行;无愿摄六行;无相摄四行;道谛诸行,是清净因,非三门摄。非有漏故,非无愿。” 前两说(说一切有部说与《杂集论》说)道谛四行相分别系于“无相解脱门”与“无愿解脱门”,此说道谛四行相非三解脱门所摄。 尅实而言,此说应非究竟! 1 、所知应不摄“非有”; 2 、所知即有,摄有为、无为; 3 、道谛亦是有为; 4 、“三界所系名有为”者,此是有漏有为; 5 、“涅槃名无为”,此是无漏、无为。 究其实际,此处有两对概念待厘清: 1 、“实有、假有”与“有、非有”; 2 、“有漏、无漏”与“有为、无为”。

2022年7月5日 · 1 分钟 · 37 字 · 释观清

《百论》游义·第一个问题——道谛的归属

《百论》游义·第一个问题——道谛的归属 义释: 二、大乘。 关于“三解脱门”(空、无相、无愿)与“四谛十六行相”的相摄关系,若依瑜伽行派,基大师《瑜伽师地论略纂》卷五总结为八说: 一, 1 、空解脱门摄二(苦谛下空、无我二行相); 2 、无愿解脱门摄六(苦谛下无常、苦二行相 + 集谛四行相:因、集、生、缘); 3 、无相解脱门摄八(灭谛下四行相:灭、静、妙、离 + 道谛四行相:道、如、行、出)。 此说依《杂集论》卷十一: “前说如所有性中,有十六行及三解脱门。如是二种,更互相摄。 问:空摄几行? 答:二。谓空行,无我行。 问:无愿摄几行? 答:六。谓无常行、苦行;因行、集行、生行、缘行。由彼于三界无所愿求故。 问:无相摄几行? 答:八。谓灭、道八行。由彼不能行诸相故。 ” 《杂集论》与说一切有部不同者在“道谛”四相所属。基大师在《瑜伽师地论略纂》卷五是这么解释的——三性对应三解脱门,为:“由遍计所执性,立空解脱门;由依他起性,立无愿解脱门;由圆成实性,立无相解脱门。”而四谛中的道谛有特殊性,“容二性摄”,道谛即可以归属于依他起性,又可以算作是圆成实性——“众缘生故,摄属依他;无颠倒故,圆成实摄。故道四行亦通无相。” 道谛“众缘生故,摄属依他”,则应归入无愿三摩地所摄——此即说一切有部所立义; 道谛“无颠倒故,圆成实摄”,此即归入无相三摩地所摄——此即《杂集论》立义。 基大师最后判“故道四行亦通无相”,这个“亦”字是有倾向性的,意思其实是“道谛实是有相,只是因为无颠倒的缘故也勉强可以说是无相”,所以基大师在此二说(说一切有部 & 《杂集论》)中,认为说一切有部之说更究竟。

2022年7月4日 · 1 分钟 · 30 字 · 释观清

《百论》游义·三三昧和四谛十六行相之一

《百论》游义·三三昧和四谛十六行相之一 义释: 吉藏《百论疏》此处大段笔墨释三空、三三昧、三解脱门。 《百论疏》: “问:何故说三空门耶? 答:小乘人云:道理有三,如谛唯有四,开四以为十六观。十六谛理,名十六行,摄十六行以为三空。 大乘明义此无定也。” 吉藏谓小乘有部有以“三空”(三三昧、三解脱门:空、无相、无愿)摄“四谛十六行相”而大乘无定说。这里的“大乘无定说”值得玩味…… 先说小乘。其实这里“小乘”明确指向的是说一切有部。 说四谛十六行相,即 苦谛四行相:无常、苦、空、无我; 集谛四行相:因、集、生、缘; 灭谛四行相:灭、静、妙、离; 道谛四行相:道、如、行、出。 说一切有部《甘露味论》,谓:“空三昧二行:空行、无我行。无愿三昧十行,无常苦行亦习道行。无相三昧尽四行。” 谓以三空配十六行相,即: 空解脱门,摄二:苦谛下空、无我二行相; 无愿解脱门,摄十:苦谛下无常、苦二行相 + 集谛四行相(因、集、生、缘) + 道谛四行相(道、如、行、出); 无相解脱门,摄四:灭谛下四行相(灭、静、妙、离)。 基大师《瑜伽师地论略纂》所说的“依小论,谓空摄二行;无愿摄十行;无相摄四行”即此。

2022年7月3日 · 1 分钟 · 24 字 · 释观清

《百论》游义·无依蕞寂灭

《百论》游义·无依蕞寂灭 原文: “外曰:舍福依何等(修妬路)? 依福舍恶,依何舍福? 内曰:无相蕞上(修妬路)。 取福人天中生,取罪三恶道生,是故无相智慧最第一。 无相名一切相不忆念,离一切受,过去、未来、现在法心无所着。一切法自性无故,则无所依,是名无相。 以是方便故能舍福。 何以故?除三种解脱门,第一利不可得。 如佛语:‘诸比丘,若有人言我不用空、无相、无作,欲得若知、若见,无增上慢者,是人空言无实。’” 今释: 对方说:舍福,那依什么呢?(修多罗) 就像依福报舍恶行,那么,依什么舍福呢? 自宗说:无相蕞上!(修多罗) 依取福报能生人天中;取罪报则生三恶道,而无相智慧(能趋解脱)得无上涅槃。 无相,就是外一切相不忆念,内离一切受,三世一切法心无所著。一切法自性本无,则无所依,这就是无相。 以这样的方便能舍福报。 为什么这么说呢?除了三解脱门以外,第一利益——涅槃解脱则不可得! 如佛说:诸比丘,如果有人说,‘我不通过空、无相、无作,欲真实得某某知见,而非增上满’——这种人说的是空话,没有真实的内容可言! 义释: 外人总是以为法必有所依,所以才问“若舍福报,依何解脱?” 自宗中观说:无依而解脱!唯有通达并现证无自性,才能解脱!这里的无相,即无所依、无自性。 婆薮《释》说“方便”舍福,“无相最上”,意思是:无“相”可“依”,而不是“依”“无相”——这就是“方便”。若以为有“无相”之“相”为舍福所依,则更增一重系缚,不得解脱智慧。 婆薮《释》以“第一利”释《百论》“蕞上”,此即解脱、涅槃名“蕞上”“第一利”。

2022年7月2日 · 1 分钟 · 24 字 · 释观清

《百论》游义·有漏无漏,取舍之际

《百论》游义·有漏无漏,取舍之际 原文: “外曰:若舍福,不应作(修妬路)。 若福必舍,本不应作,何有智人空为苦事?譬如陶家,作器还破。 内曰:生道次第法,如垢衣浣染(修妬路)。 如垢衣,先浣,后净,乃染,浣净不虚也。所以者何?染法次第故,以垢衣不受染故。 如是先除罪垢,次以福德熏心,然后受涅槃道染。 ” 今释: 对方问:既然要舍福,(那根本就)不应该培福啊!?(修多罗) 如果福报终究要舍弃,那根本就不应该作福业啊!哪个聪明人会白白地作没有意义的辛苦事?!就譬如陶器师(,如果)做完陶器还得砸了(,那他怎么会白白地辛苦去做陶器呢?!)。 自宗回复:这是修行内容的前后次第,就像脏衣服先洗再染。(修多罗) 就像脏衣服需要先清洗,等衣服洗干净以后再染色。这里面,衣服洗干净的过程并不是没有意义的。为什么呢?因为这就是正确染衣的次序,因为脏衣服不能合格地被染上颜色。 同样,最初净除罪垢,再以福德熏习自心,然后才合适受涅槃之路的染色(,这是修行的次第法)。 义释: 这里可能是因为《百论》的颂文需要文字精炼的缘故,其意隐晦不彰,其实若用后来“三士道”的表述就简单易懂也不易引发误解: 1 、有漏的福报,应取——殊胜下士; 2 、有漏的福报应舍,当直取涅槃——中士道; 3 、无漏的福报,应取 ;有漏的福报,应舍 ——上士道。

2022年7月1日 · 1 分钟 · 24 字 · 释观清

《百论》游义·血祀的民间传统——《百论》游义·血祀的传统

《百论》游义·血祀的民间传统 原文: “复次,有漏净福无常故尚应舍,何况杂罪福(修妬路)。 如马祀业中,有杀等罪故。 复次,如《僧佉经》言,祀法不净、无常、胜负相故,是以应舍。 ” 今释: 再者,有漏清净的福报无常,尚应舍弃,何况夹杂着罪过的“福”呢?!(修多罗) 比如杀马祭祀的业中,有杀等罪过。 另外,如数论经中说,血祭法不净、非常、胜负相,所以应当舍弃。 义释: 印度的婆罗门教中有“祭祀万能”之说,其中有杀生祭祀——血祭的传统。血祭在印度宗教传统中也有争议,各派给予不同的解释,不认同的则把祭祀理解为“奉献瑜伽”等等。数论派属于印度婆罗门正统宗教系统,但不支持血祭,说那是“罪”,是追求表面的文字造成的。数论派说自性和神我是常,杀生祭祀不是修行解脱之法,也不会得到常乐的果报。 这里的《僧佉经》,即数论派的经典。可能是早期数论派的典籍。吉藏在此指向《金七十论》。《金七十论》确实明确提出杀马祭祀为“不净法”之一类。 血祀的传统在各种“文明”的原始宗教里都有遗存,有些作为民俗、传统、民间宗教一直有保留,常见如《水浒传》里《林冲风雪山神庙》里: “……把陆谦上身衣服扯开,把尖刀向心窝里只一剜,七窍迸出血来。将心肝提在手里。回头看时,差拨正爬将起来要走,林冲按住喝道:‘你这厮原来也恁的歹,且吃我一刀!’又早把头割下来,挑在枪上。回来把富安、陆谦头都割下来。把尖刀插了,将三个人头发结做一处,提入庙里来,都摆在山神面前供桌上……” 又如武松:“武松按住,只一刀,割下西门庆的头来。把两颗头相结做一处,提在手里,把着那口刀,一直奔回紫石街来.叫土兵开了门,将两颗人头供养在灵前。” 至今中国过年的时候很多地方仍有杀生祭祀的行为,甚至 还有杀生血祭供菩萨的。 以前余纯顺步行走西藏之前先割了盲肠,看他的日记,就有 “血祭”的意思在里面。

2022年6月30日 · 1 分钟 · 20 字 · 释观清

《百论》游义·缘生缘灭,是故非常

《百论》游义·缘生缘灭,是故非常 原文: “又汝言“马祀福报常”者,但有言说,无因缘故(修妬路)。 马祀福报实无常。何以故?马祀业因缘有量故。世间因若有量,果亦有量。如泥团小,瓶亦小。是故马祀业有量故无常。 复次,闻汝天有瞋恚,共鬪相恼,故不应常。 又,汝马祀等业,从因缘生,故皆无常。 ” 今释: (自宗说:)另外,你说“马祀的福报常”,这种单纯是文字言说(而无事实),根本就没有成立的理由。(修多罗) 事实上,马祀的福报非是常。为什么呢?因为杀马祭祀的行为,它的因缘是有限量的,所以果也是有限量的。譬如泥团小,造出的瓶子的大小也就有限,所以,马祀业有限量,非是常! 另外,听说你们经典里说天神有发怒的行为,互相斗争、恼害——(喜怒无常,)所以不是常! 再者,你说的杀马祭祀等行为,从因缘生,(从因缘灭,)所以不是常! 义释: 《百论颂》这里说的“无因缘”,应该是“没有理由”的意思——你说“‘杀马祭祀’能生永久的福报”,这仅仅是一种说法而已,没有合理的依据,也并不成立。 婆薮《释》分三个方向来破: 一、因(杀马祭祀)有限量,果(生天)也有限量。 二、(即使)生天,果也是无常,因为你们的经典里有说天喜怒无常。 三、“杀马祭祀生天”,既从缘生,复从缘灭;缘生缘灭,无常历然,故非是常。 《大正藏》“马祀福报常”,《思溪藏》、《普宁藏》、《嘉兴藏》作“马祀报常”,少“福”字。 《大正藏》“马祀业因缘有量故”,《思溪藏》、《普宁藏》、《嘉兴藏》少“马”字。而下文有“马祀业有量故无常”,从上下文看,有“马”字比较合适。

2022年6月29日 · 1 分钟 · 20 字 · 释观清

《百论》游义·福报之中有苦有乐

《百论》游义·福报之中有苦有乐 原文: “内曰:福应舍,二相故 ( 修妬路 ) 。 是福有二相:能与乐、能与苦。如杂毒饭,食时美、欲消时苦。福亦如是。 复次,有福报是乐因,多受则苦因。譬如近火,止寒则乐,转近烧身则苦。 是故福二相,二相故无常,是以应舍。 ” 今释: 自宗回复:福报应舍弃,有(与乐、与苦)之二种相状。(修多罗) 福报有两种特征:一、能给予快乐;二、能给予痛苦。譬如夹杂了毒药的米饭,吃的时候美妙,吃完了就生起痛苦。福也是这样。 另外,有的福报是乐因,多了就变成苦因了。譬如烤火,止息寒冷时有乐触,再接近烫着身体就变成苦了。 所以福报本身是具备获得苦乐的两种特征的,具备这相违的两种特征所以一定是非常的。所以应该舍弃不应该追求。 义释: 自宗说:你(外道)虽说福报常,而实际非常。福报、乐受中既有乐、又有苦,它同时具备两种特征,所以非是常。这乐受当中,既有苦,又有乐——若无乐,则乐受中尚无乐,那哪里还能有乐?!若乐受中无苦,则为什么时间久了、量增了就苦了呢?所以《大般涅槃经》说,苦苦、坏苦、行苦中都有苦受,坏苦中有乐受——亦即,福报里面具备苦乐二相。 另外,马放三年,是乐;杀马以祭祀,是苦;因有二相,则果也有二相! 又,你们说马祀天神得生天,而色界天、无色界天皆无常,那祭祀天神怎么能得常法呢? 又,据《成实论》,“如外經說:為三祠者得生常處”,“汝法中亦說,釋提桓因能作百祠,亦復退墮”,“多諸帝釋等,造過百千祠,皆悉無常盡。百千祠者猶不在,故知三祠非常。”这是说,固然你们经典里说三次祭祀(马祀)生常处,但同时又说帝释天等造作百千祭祀仍旧退堕,则“三祀生常”在你们自己也是不定说,怎么可以拿来证明福报常呢!? 其余则见婆薮《释》,文字不难,不多补充了。 《大正藏》“二相故”,《思溪藏》、《普宁藏》、《嘉兴藏》则作“二相过故”,多“过”字。而此处文义并非指其有“二相的过失”,而是说有“乐苦二相”,“二相”本身不是“过”,所以不应从《思溪藏》等。

2022年6月28日 · 1 分钟 · 23 字 · 释观清

《百论》游义·马祀

《百论》游义·马祀 原文: “外曰:常福,无舍因缘,故不应舍(修妬路)。 汝说舍福,因缘灭时苦。今常福,报中无灭苦,故不应舍。 如经说: “能作马祀,是人度衰老死”,福报常、生处常。是福不应舍。” 今释: 对方说:我们说的常福,没有舍的因缘,所以不应舍弃!(修多罗) 你们说“要舍福报,因为福德因缘灭的时候有苦”。而我们说的是常福,不变、不灭、恒常的福报,这种福报不会灭失,没有灭苦,所以不应舍弃。 譬如我们的经典里说:“能够做马祀,这样的人超越衰老死”。这种自身是常的福报、福报的生处也是常,这种福不应舍弃! 义释: 前面站在佛教内部的观点来讨论,此处则直接站在外道的观点来质疑。对方的意思:你们的福会灭,有苦,那你说的“舍弃福报”可以理解;而我们说的福报不灭(常)、无苦,所以不必舍弃。(同样,佛教内部若有人持“成佛的福报常,应当追求”,则这种观点也和此处的“外曰”同类,也是自宗应破的对象。) 这里说的“马祀”,是印度雅利安人吠陀祭祀里特别的一种供神祈福的祭祀法。简单说,就是找特殊的白马,杀马祭祀以供天神。在一两次供奉可得后世巨量福报;若一生三次行“马祀”,则有“常福”——福报永不退转!这种“马祀”本身耗费甚巨,“马祀”仪式之前的筹备和正式“马祀”的过程中都需要花费大量财宝金银。而同时,在印度马比大象更为少见,古代印度军队里的标准配比是一匹马十头象,更可见“(白)马祀”耗费之大! 敌方说的“福报常”是指自身所获得的福报,“生处常”是指环境的美妙。

2022年6月27日 · 1 分钟 · 14 字 · 释观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