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禅”——《清净道论》的“五禅说”

关于“五禅” 《清净道论 ·说取业处品》“定有几种”中,有提到五法、五禅。其元亨寺版作: “〔初禅、第二禅、第三禅、第四禅、第五禅〕于五法,在〔第三之〕四法中说第二禅,是唯由超越寻为第二〔禅〕,由超越寻、伺为第三〔禅〕,当知如斯二种之别为第五禅。可成彼等〔五禅〕支,有五定。当知由如斯五禅支而有五种。” 此处,元亨寺版至少在句读上有误,叙述上有混乱。 我们来看叶均版《清净道论》: “(五)(五法)(初禅、第二禅、第三禅、第四禅、第五禅)于五法中,犹如前的(第三种)四法之中,这里仅以超越于寻为第二禅,以超越寻与伺为第三禅,如是(将四法中的第二)分为二种,当知便成五禅。依彼等(五禅)的支而有五定。如是依五禅而为五种。” 这是说,也有 “五禅”的说法,其“五禅”成立之差别,如下: 初禅:具寻、伺、喜、乐、定五支; 二禅:具伺、喜、乐、定四支; 三禅:具喜、乐、定三支; 四禅:具乐、定二支; 五禅:具舍、定二支。 也就是,《清净道论》论及的 “五禅说”,是将通常“四禅说”的初禅,一分为二: 1 、有寻有伺; 2 、无寻唯伺。“四禅说”的二、三、四禅则顺延而成为“五禅说”的三、四、五禅——实际是以“五支”而立“五禅说”的。 五支 四禅说 五禅说 寻、伺、喜、乐、定 伺、喜、乐、定 初禅 初禅 二禅 喜、乐、定 二禅 三禅 乐、定 三禅 四禅 舍、定 四禅 五禅 叶均版加字 “如是(将四法中的第二)分为二种”有误,应说“如是(将四法中的第一)分为二种”。 元亨寺版,看起来是误读、误译了。若欲仅改标点,可以略近一些,则当作: “〔初禅、第二禅、第三禅、第四禅、第五禅〕于五法,在〔第三之〕四法中说 。 第二禅,是唯由超越寻为第二〔禅〕,由超越寻、伺为第三〔禅〕,当知如斯二种 , 之别为第五禅。可成彼等〔五禅〕支,有五定。当知由如斯五禅支而有五种。 ” 这样改正《元亨寺版》的标点,仍有不妥之处。 清案: 严格来说, “无寻唯伺”要算中间定,不能算初禅,但一般又说大梵天是初禅天,而得“无寻唯伺”之三摩地,所以因此,而在这上面分出了“四禅说”、“五禅说”吧。

2017年8月24日 · 1 分钟 · 50 字 · 释观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