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观、唯识对“破四生”的不同理解——《显扬圣教论》的“破四生”
中观、唯识对“破四生”的不同理解 《中论 ·观因缘品第一》: “诸法不自生,亦不从他生, 不共不无因,是故知无生。 ” 这是《中论》中相当有名的一个偈颂。按中观派的理解,这是指,诸法之(自性或胜义)生不可得。这里总说(自性或胜义)生不外四种:自生、他生、共生、无因生。也可以分为两种,前三属有因生,第四为无因生。此四皆不成,故成立无(自性或胜义)生。 瑜伽行派同奉《中论》为要籍,但对此颂理解则不同。如《显扬圣教论》卷十四说: “又,缘起法当知有四种道理。何等为四?颂曰: 自种故非他,待缘故非自, 无作故非共,用故非无因。 ” 很明显就是对《中论 ·观因缘品》的解读。《显扬圣教论》继续解释说: 论曰: “由四道理入无常性,谓诸行法,不从他生,自种起故;亦非自生,待外缘故;亦非俱生,俱无作故;亦非无因,彼二于生有功用故。” 这是说,在观察无常方面,有这 “四种道理”。此处说“无常”和“诸行”,都直接指向“有为法”,故,上文《显扬圣教论》虽说“缘起法”有(无四生)四种道理,而实际此处的“缘起”仅指“缘生法”即有为法,而不涉及无为法。 再从文义上来看,《显扬》实际是在说 “因缘和合生”: 1、不是“他生”,因为说是从自种(因)生; 2、不是“自生”,因为“待众缘”(才能生)故; 3、不是“共生”,无作用——即自生、他生各别皆不成,则“共生”亦不成; 4、不是“无因生”,因为自种待缘则能生。 这实际指向诸法由因(自种)待缘(外缘)能生。这其实是一种“共生”。 若从中观派的角度看,瑜伽行派成立 “破四生”这种理解,则明显应系于“他生”——因为对“法”本身而言,“自种”和“外缘”都属于“他”。相较外道的法从“自性”生,此种“自种待缘”的“因缘生”的认识,正是《中论》中所破的“他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