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义略讲》006·052——菩萨的五十二个阶位

《宗义略讲》006·052 “又,诸菩萨众以所知障作为(修道)所断的主体,而不以烦恼障作为所断的主体。诸小乘有学众以烦恼障作为(修道)所断的主体,而不以所知障作为所断的主体。” 这里说的菩萨以所知障作为修道的主体,小乘有学众以烦恼障作为所断的主体,实际是想说,所知障是菩萨众特别的、殊胜的所断。在唯识宗而言,地上菩萨在每一地都要断一品烦恼障和一品所知障的。对声闻人而言,基本只需要断烦恼障,假如非染污无明至少算一份所知障的话,那他们也顺带着断一些,但不是非常刻意地有那个普遍的希求,因为站在他们无余涅槃“灰身泯智”的理论之下,所知障或者非染污无知实际没有太多刻意对治的必要。 这里还有个问题,就是唯识宗大部分是认可无余涅槃下“灰身泯智”这个理论的,也正因为这个原因,中国佛教各个宗派的叛教里,普遍对唯识宗判得比较低,因为觉得它太靠近有部了,所以判他为“大乘始教”“通教”……不过好像对汉地的这些“判教”系统中观的判教也差不多,只是比唯识高半点,都算在“大乘始教”“通教”这里面。(哈哈,没事,我们判他们也不高。哈哈,彼此彼此。) “道之性质: 唯识宗主张:三乘中的每一乘都有资粮、加行两道,见、修两道以及无学道等五道的建立,而大乘在五道之上更有十地的建立。” 三乘各有资粮道、加行道、见道、修道、无学道这五道,一共就是十五道,大乘再在见道以上分十地,大乘的无学道就是佛了。 汉地在此通常还会依《华严经》,自凡夫而圣者,分出五十二位菩萨,即: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等觉、妙觉,最后就是佛地。不过印度佛教似乎只关注了“十地”部分,其余都没有怎么做展开。 《华严经》“十地”部分,最初有单行本,叫《十地经》,龙树大师有《十住毗婆沙论》(“十住”在这里就是“十地”的旧译),可惜只有汉地的不全的版本;世亲论师则有《十地经论》,这两部解释《华严经·十地品》的重要著作都被华严宗的澄观法师参考了,成为《华严疏钞》在《十地品》部分的主要参考资料。大家有兴趣的话可以看看。月称大师的《入中论》也可以看作是在《华严经·十地品》的基础上展开的…… 澄观大师的《 < 华严 > 疏·钞》原来别行,篇幅极大,明代时被辑在一起,前些年佛陀教育基金会用“圣经纸”(字典纸)印过,质量极好。我这里有几套……

2024年10月31日 · 1 分钟 · 14 字 · 释观清

《宗义略讲》006·051——无我为度生,由人法分二

《宗义略讲》006·051 “二、道之所断 道之所断有烦恼障与所知障两种。” 接下来讲道的所断。 唯识等大乘都说道的所断是二障——烦恼障和所知障。烦恼障呢,是说烦恼本身就是障碍;所知障呢,是指所知那一类的障碍——“所知”是一切法,在一切法上不能遍知,没成佛,这就是障碍。 现在绝大部分人认为所知障就是“知识障”,就是“知识”障碍了正确的思考,思维定势影响了智慧的发挥,知道的太多了是障碍——这种人是绝对错误,是一种不学无术的望文生义,但这种错误由来已久、根深蒂固,所以丛林里有一种根深蒂固的“反智主义”倾向,甚至达到了仇恨知识的地步。除了上午误解意外,反智主义还有两个原因: 1 、自己学习能力差,还不肯学习; 2 、觉得有文化的人难管,不听话…… 所以要搞清楚啊,所知障其实不是知识学太多了,恰恰是知识太少了!这部分无知,虽然不是障碍解脱的烦恼,但却是障碍成为一切智智的无知! 记住,无知永远是佛教对治的对象!无明就是无知,无知是要断除的!前面在有部的时候就提到过,无明可以分两种,染污无知和非染污无知,前者就是烦恼障,后者略相当于这里的所知障。 “烦恼障如:粗、细二品补特伽罗我执及其种子,还有六根本烦恼及二十随烦恼。所知障如:法我执及其习气。” 烦恼障,有补特迦罗我执及其种子,还包括了《百法》里说的根本烦恼、随烦恼,等(我觉得应该要加个等)。所知障,则有法我执和它的习气。 唯识宗的“习气”(除个别情况以外)基本就是“种子”的意思,“种子”原先是一个比喻,后来就沿用了这个名词,确实这个名词很方便大家理解。 唯识宗的烦恼障和所知障分别对应“补特迦罗我执”和“法我执”,自许也是这个说法,但应成则称,人我执和法我执都属于烦恼障。 以前我去考 xys 第一届研究生,他们就有这个题目,说人我执和法我执对应二障的关系……我站在中观的立场上把题目骂了一顿,哈哈!我说《入中论》说了,“无我为度生,由人法分二”……其实我以为他们是中观见才这么“彪悍”的,没想到他们其实是唯识见,呃……

2024年10月30日 · 1 分钟 · 19 字 · 释观清

《宗义略讲》006·050——见相皆依自证起故……

《宗义略讲》006·050 “二种细品无我都是空性,然空性未必是二种细品无我之任一者,因为唯识宗主张:灭谛和涅槃二者都是空性。” 这里的二中细品无我,是说“细品的补特迦罗无我”和“细品的法无我”,不是刚才说的两种细品法无我。 唯识和自续既然都认为二乘方式能证果,那么,二乘所许的细品补特迦罗无我也就成立其为空性了,只有他自宗的细品法无我自不必说。但是,空性的范围比二无我要大,比如灭谛、无为法。 “(此外)唯识宗主张:有为诸法与认持彼法之量(即认知)同质,无为诸法与认持彼法之量同体。” 这可以理解为,见分与相分都是依自证分所起。但这里用的是安慧义,安慧是不许见分、相分的,所以这里应该用这一段来讲—— “我说识所缘,唯识所现故。此种都无少法能取少法,然即此心如是生时,即有如是影像显现。” 这句话出自《解深密经·分别瑜伽品》,以前我们在唐老那里背下来的,现在还能背。 这是说,识的所缘和此心识,同时生起。这句话,四分家都可以解释:二分家难陀可以说见分、相分同时生起;三分家陈那、四分家护法可以说“见相皆依自证起故”;一分家安慧可以说唯一自证分,能取所取皆是自证变起,如梦中心境、皆无所有。 还有一句,出自《摄大乘论》: “菩萨于定位,观影唯是心,义相即灭除,审观唯自想,如是住内心,知所取非有,次能取亦无,后触无所得。” 这也是上面同样的意思,如果以文字本身来看,确实符合安慧论师直截了当就“能取所取空”的观点。当然,其他三家也可以加以解释,但如果不加字、不引申解释的话,确实更接近安慧论师的观点。 这里提到的一个问题确实也有点意思,假如“见相皆依自证起故”,那有为法确实没有问题,但无为法呢,能取无为法的心是有为法,而境是无为法,怎么解释?这里给了区分,说有为法上能取、所取(见、相)同质,无为法作为境的时候二者同体。 作为不许见相分、不许能取、所取的安慧,那就只能表述如宗义书这段了。

2024年10月29日 · 1 分钟 · 14 字 · 释观清

《宗义略讲》006·049——唯识的三种“法无我”说

《宗义略讲》006·049 “ 3 、(粗品法无我:由无方分极微所合集之外境空)。” 任老译本中没有这段,如石法师译本中补了这段。宗义书背景下,唯识以下的的宗派不说法无我,按理说唯识就没有粗分的法无我了,但唯识宗实际有没有粗分、细分的法无我呢? GL 很多教材都认为没有,但《土观宗派源流》和此处《宗义宝鬘》都认为有。两位作者之间则即是师兄弟,又有师徒关系。 我们先把这段看完—— “ 4 、细品法无我: a :色与特色之量 ( 所取、能取 ) 异体空。 B 、色——持色分别心所执境之自相空。” 细品法无我又分二:一、能取所取(异体)空;二、遍计所执性自相空。 宗义书等喜欢在这里用“色与执色之量异质空”类型的造句,其实远不如“能取所取异体空”来得标准——所取可以是色,但不只是色。 我们对照看一下土观的《四宗要义》: “其法无我中,谓:于自执分别所著事上由自相空及能取、所取二取空并外境空等,立为微细法无我。其由无方分极微所集之外境空,立为粗分法无我。” 基于这些,我们做一下“总结”—— 实际,唯识的空性确实有几种解释,最初是“三性三无性”的表达,这也是唯识宗最根本的宗义、最根本的“空义”,“遍计所执性自相无”所表达的是它的一方面。 第二种就是“能取所取空”或者“能取所取异体空”,大致接近的表达就是“色与执色之量异质空”。 第三种就是“唯识无境”或者“外境无”,“没有无方分的极微”虽是唯识所许,但还达不到唯识所许“法无我”的层级。 这三种“法无我”,前前比后后要深细,后后比前前粗显。再强调一下,唯识最核心的根本问题是“三性三无性”。

2024年10月28日 · 1 分钟 · 28 字 · 释观清

《宗义略讲》006·048——唯识和自续对下部宗的接纳程度比较高

《宗义略讲》006·048 “(唯识宗)甲二、道的主张 一、道之所缘 道之所缘有: 1 .粗品补特伽罗无我: a .四谛的差别法——非常等十六行相。 b. 补特伽罗常、一、自主之我空。” 道的许法中,分三: 1 、道的所缘; 2 、道的所断; 3 、道的所立。“道的所缘”说的是人法二无我;“道的所断”说的是烦恼障和所知障;“道的所立”说的是五道十地。 首先,道的所缘。先讲补特迦罗无我。补特迦罗无我分二,即1、粗品的补特迦罗无我,和2、细品的补特迦罗无我。简单说,“粗品”(不论是补特迦罗无我还是法无我)就是下部宗所许的无我,“细品”的就是自宗所许的无我。 粗品的补特迦罗无我里,唯识宗又分二,一,是四谛十六行相,就是: 苦谛:无常、苦、空、无我; 集谛:因、集、生、缘; 灭谛:灭、净、妙、离; 道谛:道、如、行、出。 这样四谛各四个行相,总称四谛十六行相。 第二是补特迦罗常、一、自在空。 这一段呢,我没在唯识宗的书里看到过,但是道理上来说完全可以成立。 “四谛十六行相”是下部宗证圣道的路径,凡夫初证见道,就是以这种方式从加行道最后入见道位的。而“常一自在我空”也是下部宗(有部、经部)的初分补特迦罗无我,因为唯识宗和自续派都认为依有部、经部的空义是可以证其声闻果位的,所以,有部、经部成立的“粗分补特迦罗无我”——“常、一、自在我空”在唯识宗和自续派看来也是需要沿用的。 “二,细品补特伽罗无我:补特伽罗能独立之实体空。” 有部、经部的“粗品补特迦罗无我”是“常、一、自在我空”,“细品补特迦罗无我”是“独立实有我空”,唯识师和自续派把这个粗细无我沿用下来了。他们的意思是,如果你按照“独立实有我空”的认识去实践的话,是可以证得圣果的。如果按粗品的去实践的话,则是不能证圣果的。

2024年10月27日 · 1 分钟 · 29 字 · 释观清

《宗义略讲》006·047——能取所取空不空

《宗义略讲》006·047 “唯识宗主张:量分现、比二量。” 这个基本大家都一样,量分现量和比量。如果按照名词来说的话,还有一个“圣言量”,前面在“圆成实性”部分不是有一个分类把能见“圆成实性”的心也作为圆成实性分类里面的一种嘛,如果同样理由的话,那也确实可以在这里加上“圣言量”。其实“圣言量”在唯识和内部宗派的辩论里用的挺多的。 “现量有四种,而且其中的自证现量和瑜伽现量,都是没有错误的认知。” 现量分四种,即:根现量、意现量、自证现量、瑜伽现量。这个也一样,各宗派在这里的分类部分没什么差别。 “真相唯识派主张:在凡夫生命之流的持青眼识中,青色现为青色映相这一分是没有错误的认知。 假相唯识派主张:凡夫生命之流的根现量都是错觉,而意现量则有错觉与非错觉两部分。” 这个就照着书理解就行了,我也不确定各是谁的主张、确切的意思又是什么。 我知道到的大概接近一点的说法是,假如护法算“有相唯识师”(真相唯识)的话,他许见分、相分的存在,那么,单纯的自种子而现行的“相分”本身是不存在错误的,同样,同时生起的、并以相分为所缘的见分也不存在错误。或者说,承认见分、相分的二分家难陀、三分家陈那、四分家护法都是这么认识的。 假如安慧论师的理论系统算“无相唯识”的话,那么,他认为,所谓的见分、相分本身都是错误的显现。 护法等人认为,在相分、见分上认识错误,把真实的相分、见分分别“阅读”为“离心的外境”和“缘外境的心”——这是错误的;单纯生起的见分、相分本身不存在错误,不是所破;安慧则认为,现起的见分、相分本身就是错的,要把它们这对“能取所取”“空掉”才是。 这里的说法都不拘具体哪个识。

2024年10月26日 · 1 分钟 · 12 字 · 释观清

《宗义略讲》006·046——转“识”成“智”话唯识

《宗义略讲》006·046 “又,在有覆与无覆二者之中,阿赖耶识属于无覆无记。因为断善根者的生命之流中有阿赖耶,所以阿赖耶不是善法。(又,色、无色等)上界的生命体也有阿赖耶,所以阿赖耶也不是不善法。” 阿赖耶识是无覆无记的,末那识是有覆无记的。这一段是在说为什么它是无覆无记的。 断善根者,就是一般说的“一阐提”,“阐提”,翻译过来就是“断善根者”,断善根者有阿赖耶识,但是没有善根,所以阿赖耶识不是善法;同样的,色无色界的有情也有阿赖耶识,而(阿毗达磨里面说除了初禅天有谄以外)他们没有(粗的)不善法,所以阿赖耶识也不是不善法。(这个理由感觉不算太完美。) 还是前面说的,有覆、无覆的意思是有没有烦恼“覆”……阿赖耶识本身则属于无覆无记。 “染污意缘于所缘——阿赖耶,其行相是“认阿赖耶为我”的行相。其性质是有覆无记。” “染污意”就是“末那识”,它是无覆无记,唯以第八识阿赖耶识为他的所缘境,并把它执为“我”。按照护法——玄奘系的说法,是他执第八识的“见分为我”,安慧不许见分,那就只能是缘自证分了。 安慧系认为第七识无体,他就是我执,而我执是最终要被断除无余的。护法系则明确八个识都有体,不然“转实成智”何以建立?如果没有第七末那识,那么,平等性智如何建立? 关于“八识”转“四智”(唯识喜欢说“转依”这个词),护法系的说法是: 前五识,转,成所作智; 第六识,转,妙观察智; 第七识,转,平等性智; 第八识,转,大圆境智。 汉地玄奘系的唯识之前,有属于安慧系的真谛系统的唯识师,他们有个九识“阿摩罗识”,他们说“九识转五智”,除了上面八识以外,第九阿摩罗识转成法界体性智。 那么,佛教圈后来还有个“五蕴转五智”的说法: 色蕴:转大圆境智; 受蕴:转平等性智; 想蕴:转妙观察智; 行蕴:转成所作智; 识蕴:转法界体性智。 “其余六识的安立方式和一般的说法一样。” 这是说,眼、耳、鼻、舌、身、意识的一般说法和其他宗派大致差不多——说他们完全一致也是不可能的。

2024年10月25日 · 1 分钟 · 22 字 · 释观清

《宗义略讲》006·045——恒审思量我相随

《宗义略讲》006·045 接下来我们还是用如石法师《宗义宝鬘》的译本吧, “(二、)有境 因为随教行者主张八识,所以他们认为:阿赖耶识就是补特伽罗(一词所指)的事例。然而随理行者主张:意识是补特伽罗的事例。” 这里就没再展开士夫量、能诠声这些了…… 唯识宗里,汉传认为必须许八识,完全不能理解“唯识师”还有不许八识的;但据臧传史书,后期唯识宗只许六识的倒是是主流。这里面我们曾经八卦地聊过,认为可能因为中后期中观派太强导致唯识师很少能持八识说。还有一个原因是,在宗义书的知识背景下,量论背景的唯识师(随理行唯识师),和经部的关系太密切,而经部师是不可能许八识说的。 这里的“事例”(所相)的意思是,唯识派不可能认为“补特迦罗实有”,但又要给它一个立名的所依处,所以,就以第六识或者第八识为“补特迦罗”这个名词的实际所指。 按汉传护法系的唯识来说,可以精确到“第八识的见分”——即,第七识执第八识的见分为我。 但是随理行的“六识说”也一定要遭到来自“八识说”的批评,所以,这个“六识说”其实必须是唯识派内部经过改造过的“六识说”,即,他要回应一个“意识有无间断”的问题,所以必须要在有间断的意识以外,埋伏一个无间断的“微细意识”。 从这个角度来说,“随理行唯识师”的这个“六识说”和(“随教行唯识师”)安慧的“八识说”几乎没什么区别——因为这个“微细意识”就可以单独拿出来算作“阿赖耶识”,而第七识……安慧系许的第七识本来就是无体的假法…… “随教行者主张:阿赖耶识缘识内的种子,但不辨其行相,其性质是无记的。” 汉传唯识在这里,对八识有一个料简: 前五识:非恒非审; 第六意识:审而非恒; 第七识:恒而且审(“恒审思量我相随”); 阿赖耶识:恒而非审。 这是说,前五识,在行相上有中断(闭眼、睡觉等),而且主打无分别(非审);第六识,也有中断(闷绝位、休克时),但主要功能就是思维分别;第七识,没有中断,而且唯独分别(审)第八识见分为我;阿赖耶识,没有中断,而且不分别其对境的行相。 这里说阿赖耶识缘自种子,这应该是安慧的说法;若据护法,则阿赖耶识“见分”缘自“相分”,但具体则“微细难知”。 阿赖耶识在善、恶、无记这三性中,属于无记性,而且是属于无覆无记性的;第七识末那识也是无记的,是有覆无记的。阿赖耶识如果是善、恶的话,那种子都会带上它的性质,所以它只能是无记(非善非恶)的,但他又不能是末那识那样“错误”(有覆)地执我,所以他是无覆(不直接带烦恼)无记的。

2024年10月24日 · 1 分钟 · 19 字 · 释观清

《宗义略讲》006·044——色等五境的问题

《宗义略讲》006·044 “关于三时与无遮的安立规则,经部、唯识和中观自续派三宗都相同。” 关于“三世”或者“三时”(过去、现在、未来)的建立,以及关于“无遮”的建立,经部、唯识、中观自续派大致相同。说完全相同肯定有问题,泛泛说相同大致是可以的。 “色等五境不立为外境,因为在阿赖耶识之上,由共与不共业而建立的习气之力,皆是从内识之实体上而生起故。” 唯识宗不承认有离心的外境,所以他说,色、声、香、味、触五境是由阿赖耶识里的种子生起的。这里,任老翻译为“共、不共业习气”,如石法师翻译为“不共业习气”,都可以解释。但这里也有个问题,色等五境应算作阿赖耶识的相分呢,还是眼等五识带出来的相分呢?不过安慧的唯识不谈相分…… “若如实相派主张,色等五境虽非外境,但有粗分色;假相派则主张说,若是这样,就必须成立外境,而不成立粗分色。” 前面说,宗义书里把唯识派分为真相派和假相派。这里说,真相派认为:一、无外境;二、粗分色等有。假相派则不同意,他们认为,既然说无外境,就没有粗分色! 汉地现在有人把护法系算作真相派、有相派,把安慧系算作无相派、假相派。那么,接上面说的,护法说,有粗分色是阿赖耶识的相分,另有眼识见分直接缘对的相分色,这样回应的话,并没有安慧所说的问题,即:无外境,也可以有粗分色。

2024年10月23日 · 1 分钟 · 8 字 · 释观清

《宗义略讲》006·043——三界心心所,谓虚妄分别

《宗义略讲》006·043 “又于所知境分为:世俗谛和胜义谛二种。” 这是第二种一切法的分类,把一切法(所知境)分为世俗谛和胜义谛。前面讲过,这也不是唯识的了义说,唯识的“一切法”的分类就应该用“五位百法”来说,或者用“蕴、界、处”分别也可以,其他二谛、三性、自相共相、境和有境……都不算是唯识里拿得出手的分类。 “由观察名言的理智量而获得的境,即是世俗谛的相。虚妄法、世俗谛和名言谛等是一义。由观察胜义的理智量而获得的境,即是胜义谛的相。空性、法界、圆成实、胜义谛、实际和真如等为一义。” 名言量的所缘境是世俗谛,胜义理智量的所缘境是胜义谛。大致了解一下的话,这里的这个定义就足够用了。但是就因为之前讲的,由于上面这个分类不是唯识的“了义说”,所以,追究起来,这个定义也是有问题的。我们现在学到这个层面就不追究了,要追究的话,前面的分类那边就不能说了,或者要改这里的定义。 “若是胜义谛,虽然悉是由自相有,但若是世俗谛则不悉是由自相有,因为依他起虽然是由自相有,但遍计所执诸法,则非由自相有故。 若是虚妄法,不须成立为虚妄,因为彼依他起虽是虚妄法,但不成立为虚妄故。” 这里又起了一锅,其实讲清楚就不复杂—— 第一句,这里的意思是,圆成实性是胜义谛,依他起性、遍计所执性是世俗谛;那么,圆成实性和依他起性是自相有,遍计所执性不是自相有。 第二句,由于依他起性是“三界心心所,谓虚妄分别”(《辩中边论》),那么,依他起性是虚妄分别,但依他起性不是假法,因为依他起性和圆成实性都是实有的法。(但这里的问题和上面说过的一样,唯识实际认为,在依他起性里面,有实有的法,也有假有的法,比如二十四种“心不相应行法”就全是假法,这些就既是“虚妄分别法”,又是“假法”。)

2024年10月22日 · 1 分钟 · 10 字 · 释观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