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微章——《大乘法苑义林章》极微章

極微章 略以三門解釋 : 一 、 辨眼緣 ; 二 、 釋違難 ; 三 、 說勝利。 一、辨眼緣者。 一 、 肉眼 , 業等所生故。 二 、 天眼 , 修方便起故 , 此二皆是色蘊眼根。 三 、 慧眼。 四 、 法眼。此二皆是無漏慧根。 五 、 佛眼。即前四故。 下六通中當廣分別。五十四說 :“ 除肉 、 天眼 , 所餘眼用一切極微為所行境 , 以彼天眼唯取聚色中表上下前後兩邊 , 若明 、 若暗 , 必不能取極微處所 。” 由極微體 , 以思分析而建立故。天眼尚不能 , 況乎肉眼。 二 、 釋違難者。 《 花嚴經 》 說 : 菩薩能知無色宮殿若干微塵成。第五十四云 : 略說極微有十五種 , 五根 、 五塵 、 四大 , 并法處實色。如是等教 , 處處非一。極微無者 , 彼如何通 ? ...

2015年12月13日 · 1 分钟 · 182 字 · 大乘基

大乘蘊、界、處義——《大乘法苑义林章》大乘蕴界处义

大乘蘊、界、處義 蘊 、 界 、 處義。五門分別 : 一 、 辨名 ; 二 、 出體 ; 三 、 廢立 ; 四 、 百法相攝 ; 五 、 十性等分別。 釋名者。 初,釋新舊名;後釋義名。 梵云“塞建陀”,唐言“蘊”,舊譯名“陰”。(於禁反)此“陰”是蔭覆義。若言蔭者,梵本應云缽羅婆陀。案,“陰”音應以於今反,陰陽之陰也。近代諸師競作異釋,或云淡聚,名淡陰。此釋不然。然依醫方說淡飲不言陰。更有異釋,不能具述。若言陰氣是萬物所藏,即是聚義,借喻為名,粗可通途,然非正目。今名“蘊”,或翻為“眾”。故《法華》云:“五眾之生滅”。此亦不然:若言眾者,梵本應云“僧伽”。或翻為“聚”,此亦不然:若言“聚”者,梵本應云“曷羅陀”。 又,言“處”者,梵云“阿野怛那”,舊翻為“入”。此亦不然。若言“入”者。梵云“缽羅吠舍”。舊經亦有譯為“處”者。如“空無邊處”等、“阿練若處”,並與今同。 梵云“馱都”,唐云“界”。有譯為“持”,偏據一義,非盡理也。 釋義名者。 《俱舍》云:“聚、生門、種族,是蘊、處、界義”。“蘊”是“聚”義,可聚十一種義。故《中邊》云:“非一、及總略,分段義名蘊”。彼論釋云:“一、非一義。如契經云:諸所有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粗、若細、若劣、若勝、若遠、若近,如是一切略為一聚,說名色蘊。由此聚義,蘊義得成。”《俱舍釋》云:“於此經中,無常已滅名過去,若未已生名未來,已生未謝名現在;自身名內,所餘名外;或約處辨,有對名粗,無對名細;苦集染污名劣,不染名勝;去來名遠,現在名近。乃至識蘊當知亦然”。二、總略義。如經言:如是一切略為總聚。三、分段義。如經言:說名色蘊等,各別安立色蘊等相 故。由斯聚義 , 蘊義得成。 《 俱舍 》 云 : 和合聚義是蘊義 , 此依內明釋 ; 二云 、 荷負重擔義 , 如世間說肩名蘊 , 物所聚故 ; (此依俗釋)三云 、 可分段義是蘊義 , 故世間有言 : 汝三蘊還我當與汝。(此依聲論釋)案 ,《 俱舍 》 三解 , 與 《 中邊 》“ 非一 、 及總略 , 分段義名蘊 ”, 其意同也。 ...

2015年12月12日 · 2 分钟 · 245 字 · 大乘基

二十七賢聖章——《大乘法苑义林章》二十七贤圣章

二十七賢聖章 略以五門分別 : 一 、 釋名義 ; 二 、 出體 ; 三 、 依身地 ; 四 、 廢立 ; 五 、 問答決擇。 釋名義者。於中有二 : 一者 、 列名 ; 二者 、 釋名。 言列名者。 總有二類 : 一者 、 因位 ; 二者 、 果位。就因之中 , 有其十八 ; 果位之中 , 有其九種。 因十八者 : 即四向三果即成七種 ; 八者 、 信解 ; 九者 、 見至 ; 十者 、 身證 ; 十一 、 極七返 ; 十二 、 家家 ; 十三 、 一間 ; 十四 、 中般 ; 十五 、 生般 ; 十六 、 無行般 ; 十七 、 有行般 ; 十八 、 上流般。此即有學之中十八名。 ...

2015年12月11日 · 5 分钟 · 862 字 · 大乘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