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说精髓》084(38)——《善说精髓》讲记·各自表述

《善说精髓》084(38) 第三,我们接着谈昏沉的“业”用。 前面提到,昏沉的业用,唯识系有三说: 1 、“能障毘鉢舍那为业”:取此说的有《显扬圣教论》和玄奘版《集论》; 2 、“与一切烦恼及随烦恼助伴为业”:取此说的有今存的梵藏版《集论》、安慧《广五蕴论》、安慧《唯识三十颂释》; 3 、“能障轻安、毘鉢舍那为业”**:**取此说的是《成唯识论》。 和前面 “掉举”的业用为“障碍行舍和奢摩他”类似,《成唯识论》说昏沉的业用为“障碍轻安和 毘鉢舍那 ”《成唯识论》想说的意思也和“掉举”部分一样——昏沉的对治,正是“轻安”!昏沉和轻安也正是互为障碍和对治——昏沉为能障、轻安为能治,所以,昏沉的能障应说有二:轻安和毗婆舍那。对比看“轻安”,《成唯识论》说: “安谓轻安,远离麁重调畅身心堪任为性,对治惛沈转依为业,谓此伏除能障定法,令所依止转安适故。” 但在护法系以外的人来说,对轻安的定义并非如《成唯识论》,《集论》说: “安者,止息身心麁重身心调畅为体,除遣一切障碍为业。” 《显扬》说: “轻安者,谓远离麁重身心调畅为体,断麁重障为业,如前乃至能增长轻安为业。” 双方在“轻安能对治昏沉”上并不共许。 这样看来,似乎在“昏沉”业用上的这三家说法,都还只算“自许”,都不能很锐利地破他宗。

2020年1月5日 · 1 分钟 · 20 字 · 释观清

《善说精髓》084(37)——《善说精髓》讲记·昏沉就是“懵懂”

《善说精髓》084(37) 综上, 护法 ——玄奘系在《成唯识论》里指出: 1 、不能说昏沉就是“愚痴分” 2 、也不能说昏沉是“心不堪能性为体”,要说昏沉是“令心于境,无堪任为性”——让心心所对境无堪能性。 《成唯识论》卷六说: “惛沈别相,谓即瞢重,令俱生法无堪任故。” 昏沉作为烦恼,“心不堪任性”为其烦恼的“共相”,昏沉的独立于烦恼的“别相”即“瞢重”,能令和“昏沉”俱生的心王、心所不堪能,所以,这个“瞢重”就是“令不堪能”。这里的“瞢重”,今天用“懵懂”这个词,昏沉的自性、自相就是“懵懂”,它“令俱生法無堪任”性。 《成唯识论》继续说: “此(昏沉)与痴相有差别者,谓痴于境迷闇为相,正障无痴而非瞢重;惛沈于境瞢重为相,正障轻安,而非迷闇。” 护法——玄奘系说:说昏沉不是愚痴一分,而是有其别相“懵懂”。“昏沉”和“痴”的体性(体相)、业用都不同:痴是“于境迷闇为相,正障无痴”;昏沉是“于境瞢重为相,正障轻安”,体性不同、所障与能治(痴能障无痴,无痴能治痴;昏沉能障轻安、轻安能治昏沉)也不同。 因此,《成唯识论》说:1、“昏沉为痴之一分”说(《瑜伽》卷五十五、《集论》、《广五蕴论》、安慧《唯识三十论释》说)为不了义; 2 、“昏沉为心不堪能性、为烦恼的共相”说(《瑜伽》卷十一、《俱舍》、《法蕴足论》)也不了义。应说,昏沉以“懵懂”为相、或说“令心无堪能性”为相!

2020年1月4日 · 1 分钟 · 17 字 · 释观清

《善说精髓》084(36)——《善说精髓》讲记·心无堪任性

《善说精髓》084(36) 上面说昏沉非仅愚痴分。则又有人许,昏沉是 “心无堪任为体”,如 《瑜伽师地论》: “又,惛昧, 無堪任性 ,名惛沈。 ” 《俱舍论》: “云何惛沈?謂身重性、心重性,身無堪任性、心無堪任性,身惛沈性、心惛沈性,是名惛沈。 ” 《法蕴足论》: “謂身重性、心重性、身無堪任性、心無堪任性、身惛沈性、心惛沈性、瞢憒悶,總名惛沈。 ” 又如《集论》卷一: “何等惛沈?谓愚痴分,心無堪任為体,障毘鉢舍那为业。” 对此,《成唯识论》卷六则说: “云何惛沈?令心于境,无堪任为性,能障轻安、毘鉢舍那为业。” 《成唯识论》说 “令心于境,无堪任为性”,和上面说“掉举”时一样,也多一个“令”字。 护法 ——玄奘系说,如果是“心無堪任為体”,则一切烦恼都是“無堪任性”,如《杂集论》卷六: “惛沈、掉举、不信、懈怠、放逸,于一切染污品中恒共相应,若离无堪任性等染污性成,无是处故。 ” 这里说 “ 若离无堪任性等染污性成,无是处故”,就是说,“染污性”不离“无堪任性”而有,就是说“无堪任性”是烦恼的共相。(此亦可破上“昏沉”为“痴一分”,这里说“昏沉…… 于一切染污品中恒共相应 ”。 ) 对方说:对,我就是说昏沉是一切烦恼共相,非独“痴分”;而且,离“无堪任性”这烦恼的共相,并没有昏沉的别相,并仍许昏沉是世俗有的假法。 《成唯识论》说:如果你说昏沉的 “无堪任为性”是“烦恼共相”,那为什么又说昏沉的业用是“障毗婆舍那为性”呢?按你的说法,就应该说“一切烦恼皆障毗婆舍那为性”,不应该说昏沉别障“毗婆舍那”,若许昏沉别障毗婆舍那,那昏沉就应有其独立性,非独是烦恼的共相。

2020年1月3日 · 1 分钟 · 33 字 · 释观清

《善说精髓》084(35)——《善说精髓》讲记·“昏沉是不是世俗假有

《善说精髓》084(35) 下面说玄奘系的观点: 在前面讲“掉举”时说过,护法——玄奘系对对方的教证是推翻的,他们认为:《瑜伽师地论》卷五十五和五十八虽然都说“昏沉”是“痴分、痴等流、痴品类”,但仅是就其“增上”而言,剋实而论,昏沉等“通一切染污心起”,非独“痴分”。《瑜伽师地论》卷五十八说: “云何名随烦恼?略由四相差别建立:一、通一切不善心起;二、通一切染污心起;三、于各别不善心起;四、善不善无记心起,非一切处非一切时。 谓无惭、无愧,名通一切不善心起。 随烦恼:放逸、掉举、惛沈、不信、懈怠、邪欲、邪胜解、邪念、散乱、不正知。此十随烦恼,通一切染污心起,通一切处三界所系 ……” 这一段在谈“掉举”时也说起过。同样,昏沉也是随烦恼中“通一切染污心起”,所以不能单纯是痴之一分。 安慧系说,《瑜伽》卷五十五说**“覆、誑、諂、惛沈、睡眠、惡作,是癡分故,皆世俗有……”**,既然是世俗有,就是假有,所以 “昏沉”不能(如护法——玄奘系所说)别有自性。 《成唯识论》谓不然,此“世俗有”中,有是实有,有是假有,非一切说“世俗有”的皆是假有。说“昏沉”为“世俗有”者,乃就其随痴增上而说。 如前《瑜伽》卷五十五说: “覆、诳、谄、惛沈、睡眠、恶作,是痴分故,皆世俗有,无惭、无愧、不信、懈怠是实物有 ……”,这里《瑜伽师地论》说“无惭、无愧……”是“实物有”,但《集论》又说: “何等无惭?谓贪、瞋、痴分,于诸过恶不自羞为体,一切烦恼及随烦恼助伴为业。 何等无愧?谓贪、瞋、痴分,于诸过恶不羞他为体,一切烦恼及随烦恼助伴为业。” 护法 ——玄奘系发问:按你(安慧系)的说法,如果你的“无惭、无愧”是“贪、瞋、痴分”,那就是世俗有、假有,不能如《瑜伽师地论》说的是“实物有”!(又如“眠”、“悔”二心所,《瑜伽》也说是“世俗有”,但仍是“实物有”。) 因此,护法——玄奘系认为,若据了义而言,昏沉不是单纯的愚痴分、世俗有,而是别有自体的实有。

2020年1月2日 · 1 分钟 · 19 字 · 释观清

《善说精髓》084(34)——《善说精髓》讲记·安慧系许昏沉是“痴之一分”

《善说精髓》084(34) 我们还是来看“昏沉”的自体: 《集论》卷一: “何等惛沈?谓愚痴分,心无堪任为体,障毘鉢舍那为业。” 《成唯识论》卷六: “云何惛沈?令心于境无堪任为性,能障轻安、毘鉢舍那为业。” 《集论》说,昏沉是“愚痴分”,也就是说,它许昏沉没有独立的自体,是“痴”心所的一分。护法——玄奘系以为不然,《成唯识论》许昏沉别有自性,不单纯是“痴之一分”。 《集论》的说法也来自《瑜伽师地论》。《瑜伽师地论》卷五十五说: “覆、誑、諂、惛沈、睡眠、惡作,是癡分故,皆世俗有……” 说 覆 、 誑 、 諂 、 惛沈 、 睡眠 、 惡作 六个心所,都是痴之一分,没有自体,以痴为体,是世俗有、是假有。 另外,《瑜伽师地论》卷五十八说: “放逸是一切烦恼品类…… 贪着、悭悋、憍高、掉举等,皆贪品类,皆贪等流; 忿、恨、恼、嫉、害等,是瞋品类,是瞋等流; 诳、谄,是邪见品类,邪见等流;覆是谄品类,当知即彼品类、等流; 余随烦恼,是痴品类,是痴等流 ……” “余” ,就是昏沉等,即 “无惭、无愧、不信、懈怠、昏沉、失念、不正知、散乱 ”八,《瑜伽》卷五十八说此八“……是痴品类、痴等流”。 此则,依《瑜伽师地论》卷五十五、五十八,则“昏沉”是痴之一分、痴等流、痴品类、无自体、世俗有、假有。所以《集论》说:“何等惛沈?谓愚痴分 ……”,乃至安慧的《广五蕴论》也说:“云何昏沈?……是痴之分……”安慧《唯识三十论释》也说“昏沉 ……是痴之一分施设,并非别有。” “昏沉是痴之一分”,如上这些可以说是依《瑜伽师地论》等的教证。尚有理证。《成唯识论》举这一系的理证说:“惛昧、沈重是痴相故” ,说昏沉表现为 “昏昧、沉重”都是“痴”的表现,由此说昏沉是“痴之一分”。 藏传唯识属于安慧系,所以取这一说,认为昏沉是“痴之一分”。

2020年1月1日 · 1 分钟 · 40 字 · 释观清

《善说精髓》084(33)——《善说精髓》讲记·昏沉(一)版本差异

《善说精髓》084(33) 下面聊聊汉传对昏沉的理解。还是先放出来做一下对照。 《集论》卷一: “何等惛沈?谓愚痴分,心无堪任为体,障毘鉢舍那为业。” 《成唯识论》卷六: “云何惛沈?令心于境无堪任为性,能障轻安、毘鉢舍那为业。” 先说版本差异。 今汉传《集论》说昏沉是 “障毘鉢舍那为业”,而今梵藏文皆云“与一切烦恼及随烦恼助伴为业。”。如《广论》引《集论》说:“云何昏沉?谓痴分摄,心无堪能,与一切烦恼及随烦恼助伴为业。” 北塔梵藏汉文对照版《集论》: 安慧的《广五蕴论》说: “云何昏沈?谓心不调畅、无所堪任,蒙昧为性,是痴之分。与一切烦恼及随烦恼所依为业。” 安慧《唯识三十论释》云: “昏沉,心无堪住性,即不调畅,不活发状态,就是不调畅,“不活发”就是蒙昧,不能了知所缘,给一切烦恼随烦恼助伴为业。因为是痴之一分施设,并非别有。” 这样,若以汉传《集论》版本,则为 “障毘鉢舍那為業”,若依今存之梵藏本,及安慧释,则当作“与一切烦恼及随烦恼助伴为业”。藏传唯识系属于安慧系统,和护法——玄奘系有差异也是正常的。 汉传有《显扬圣教论》,和《集论》一样,作者是无著,《显扬圣教论》和《集论》汉译版在“昏沉”的业用上表达是一致的,《显扬圣教论》卷一: “惛沈者,谓依身麁重、甘执不进以为乐故,令心沈没为体,能障毘鉢舍那为业,乃至增长惛沈为业,如经说: ‘此人生起身意惛沈。’” 也说 “昏沉”是“能障毘鉢舍那为业”。 也就是说,不论《集论》版本取什么版本,唯识系统里对昏沉的“业”,至少有三种说法: 1 、“能障毘鉢舍那为业”:取此说的有《显扬圣教论》和玄奘版《集论》; 2 、“与一切烦恼及随烦恼助伴为业”:取此说的有今存的汉藏版《集论》、安慧《广五蕴论》、安慧《唯识三十颂释》; 3 、“能障轻安、毘鉢舍那为业”**:**取此说的是《成唯识论》。 这个先放着,等讨论到昏沉的业用的时候再展开……

2019年12月31日 · 1 分钟 · 29 字 · 释观清

《善说精髓》084(32)——《善说精髓》讲记·昏沉与沉没

《善说精髓》084(32) 接下来谈昏沉。 一般的阿毗达摩系统只谈昏沉,宗喀巴大师抉择说,此处当分“沉没”和“昏沉”两种。先谈“沉没”。 “沉没有二善无记,不起所缘紧行相, 虽有澄分无明力。” “沉没”也分“二”,“善”和“无记”,它是“不”生“起”对“所缘”境的“紧行相”,就是前面说的,应当有具力的明分和住分,若单纯地有明分和住分,但不具力,这就是“沉没”的行相了。这里说的“虽有澄分无明力”,就是指的虽有明分和住分但不具力。 沉没在一般阿毗达摩中基本上看不到,宗大师举《解深密经》说: 《解深密经》: “若由惛沈及以睡眠,或由沈沒,或由愛味三摩鉢底,或由隨一三摩鉢底諸隨煩惱之所染污,當知是名內心散動。” 这里,“昏沉、睡眠、沉没、爱味三摩钵底”并列,所以宗大师说,在“昏沉”外别有“沉没”。 因为许贪引发的是掉举,所以相关注释书说贪以外的烦恼引发的多分是沉没;但也有善性的,比如散乱于其余善所缘——比如数息的散乱到了慈悲观,就是善性的。(但以汉传看来似不成立,首先掉举就不单纯是贪欲分,其次散乱应非沉没。下面有机会再说。) “昏是不善或无记,为沉没因是痴分, 身心沉重无堪能。” 接着说“昏沉”。 “昏沉”不同于“沉没”,“沉没”是善性、无记性;**“昏”沉则“是”“不善”性“或”**者 “**无记 ”**性。这里的 “无记”是指有覆无记、带着烦恼的无记。 昏沉和沉没另一点不同,是此二为因果关系,昏沉**“为沉没”的“因”,**沉没是昏沉的果。 昏沉是 “痴分”,痴的一分,是“身心沉重无堪能”性。这是一般阿毗达摩的定义了。《集论》: “何等惛沈?谓愚痴分,心无堪任为体,障毘鉢舍那为业。” 接下来聊聊汉传的理解。

2019年12月30日 · 1 分钟 · 23 字 · 释观清

《善说精髓》084(31)——《善说精髓》讲记·掉举和行舍,能障与能治

《善说精髓》084(31) 护法——玄奘系接着说: 《成唯识论》卷六: “ 掉举别相谓即‘嚣动’ , ‘令’俱生法‘不寂静’故。若离烦恼无别此相 , 不应别说‘障奢摩他’ , 故‘不寂静’非此别相。 ” 掉举作为烦恼,“不寂静”为其“共相”,其“别相”即“嚣动”,能令和“掉举”俱生的心王、心所不寂静,所以,这个“嚣动”就是“令不寂静”。如果说掉举只是烦恼的共相而没有他的别相,为什么又说单独它“障奢摩他”呢?那样的话,应该说“一切烦恼障奢摩他”,所以呢, 1 、掉举既不单纯是“贪欲分”; 2 、也不以“不寂静”为相,而是以“令不寂静”为相,或者以“嚣动”为相。 第三、 谈谈掉举的作用 ——“障奢摩他为业”: 《集论》: “何等掉举?谓贪欲分,随念净相,心不寂静为体,障奢摩他为业。” 《成唯识论》: “云何掉举?令心于境不寂静为性,能障行舍、奢摩他为业。” 据《大乘阿毗达摩集论》、《显扬圣教论》等,掉举都只说障碍“奢摩他”,护法——玄奘系则多一个,——“障行舍”,觉得还蛮有道理的。 在“掉举是奢摩他的障碍”这一点上双方并没有异议,那么玄奘系为什么多一个“掉举能障行舍”呢?——因为,玄奘系说:掉举的对治,正是“行舍”!掉举和行舍也正是互为障碍和对治——掉举为能障、行舍为能治,所以,掉举的能障应说有二:行舍和奢摩他。这就比如昏沉,护法——玄奘系说,昏沉能障轻安和毗婆舍那,这里,轻安也是昏沉的能治,昏沉是轻安的能障。 ……

2019年12月29日 · 1 分钟 · 27 字 · 释观清

《善说精髓》084(30)——《善说精髓》讲记·神仙打架之:“令”心不寂静

《善说精髓》084(30) 第二、谈一谈“心不寂静为体”: 《集论》: “何等掉举?谓贪欲分,随念净相,心不寂靜為體,障奢摩他为业。” 《成唯识论》: “云何掉舉?令心於境不寂靜為性,能障行捨、奢摩他為業。” 《集论》说“……心不寂静为体”,《成唯识论》说“令心不寂静为体”多一个“令”字,差别就大了。 《集论》所说,和《五蕴论》等为一致,《五蕴论》说: “云何掉舉?謂心不寂靜為性。” 《广五蕴论》于此一致: “云何掉舉?謂隨憶念喜樂等事,心不寂靜為性。應知憶念先所遊戲歡笑等事,心不寂靜,是貪之分。障奢摩他為業。” 乃至有部的《法蕴足论》、《发智论》、《大毗婆沙论》都说掉举是“心不寂静”,所以也是有来源的。 安慧解释说:因为掉举的业(功能)是障碍奢摩他,而奢摩他就是“寂静”,掉举和寂静相违,所以是心不寂静。 《安慧唯识三十论释》说: “掉举:心不寂静,因为寂静就是奢摩他,掉举与之相违,所以是不寂静。复次,它随顺贪,回忆过去的欢乐、玩味、嬉戏等,是心不寂静之因,障碍奢摩他为业。” 护法 ——玄奘系则说:你说掉举是“心不寂静为性”,但“心不寂静”是烦恼的总相——凡是烦恼,都是“心不寂静”,比如在《集论》第六卷直接说“ 不寂静性是烦恼共相 ”,有六种“散乱不寂静性。颠倒不寂静性。掉举不寂静性。惛沈不寂静性。放逸不寂静性。无耻不寂静性 ”。 《集论》卷六: “不寂静由此生故身心相续;不寂静转是烦恼相,不寂静性是诸烦恼共相。 此复有六:谓散乱不寂静性;颠倒不寂静性;掉举不寂静性;惛沈不寂静性;放逸不寂静性;无耻不寂静性。” 《集论》卷一里说的和卷六里说的在字面上相违了。所以这里面肯定有地方“不了义”了,要重新加以解释。 乃至《大毗婆沙论》在卷四十二时虽从《发智论》说掉举是“诸心不寂静”,但到了卷一百九十七又说三世烦恼是“心不寂静性”——“复次现在烦恼是不寂静性……过去未来烦恼是不寂静性”。所以也只值得讨论的。 所以呢,护法——玄奘系指出:不能说掉举就是“心不寂静”,要说掉举是“令心不寂静”——让心不寂静,要多这样一个“令”字(《集异门论》也说“令不寂静”)。

2019年12月28日 · 1 分钟 · 26 字 · 释观清

《善说精髓》084(29)——《善说精髓》讲记·神仙打架之“掉举”(一)“贪欲分”

《善说精髓》084(29) 下面聊聊汉藏在对“掉举”理解上面的差异。 《集论》: “何等掉举?谓贪欲分,随念净相,心不寂靜為體,障奢摩他为业。” 《成唯识论》: “云何掉舉?令心於境不寂靜為性,能障行捨、奢摩他為業。” 首先,关于“贪欲分”: 《集论》说掉舉是 “贪欲分”,护法——玄奘系不同意,认为掉举是“别有自体”的随烦恼,不能说是“贪之一分”。 《集论》的说法来自《瑜伽师地论》。《瑜伽师地论》卷五十五说: “悭、憍、掉举,是贪分故,皆世俗有。” 说随烦恼中的悭、憍、掉举三,都是贪之一分,没有自体,以贪为体。 《瑜伽师地论》卷五十八说: “贪着、悭悋、憍高、掉举等,皆贪品类,皆贪等流。” 说悭、憍、掉举三,是贪品类、贪等流。 以此看来,很明显《瑜伽师地论》两处都说“掉举”是贪之一分、贪等流、贪品类、无自体。故为《集论》所本。 护法——玄奘系则说:此上虽为《瑜伽师地论》原文,但《瑜伽师地论》卷五十八有一段更为重要: 《瑜伽师地论》卷五十八: “云何名随烦恼?略由四相差别建立:一、通一切不善心起;二、通一切染污心起;三、于各别不善心起;四、善不善无记心起,非一切处非一切时。 谓无惭、无愧,名通一切不善心起。 随烦恼:放逸、掉举、惛沈、不信、懈怠、邪欲、邪胜解、邪念、散乱、不正知。此十随烦恼,通一切染污心起,通一切处三界所系 ……” 玄奘系说:这一段是总结随烦恼的四类差别:“一、通一切不善心起;二、通一切染污心起;三、于各别不善心起;四、善不善无记心起,非一切处非一切时。”是对整个随烦恼的整理、判别,此文明说“散乱、掉举、不正知、昏沉 ”等是“通一切染污心”,通一切染污心,则不必然是“贪之一分”,因为比如嗔相是和贪相相违的,当“掉举”和嗔“通”时,贪必不俱生。所以说,说“掉举是贪之一分、贪等流、贪随转、贪品类”的这种说法是不了义的,但是因为贪位时掉举增上、明显,所以《瑜伽》才说“贪之一分、贪等流、贪品类”。 玄奘系继续指出:你们取《集论》说掉举为“贪之一分”,但《集论》后面卷四也说: “何等相应故:谓贪不与瞋相应 ……无惭、无愧于一切不善品中恒共相应。惛沈、掉举、不信、懈怠、放逸,于一切染污品中恒共相应。” 也如《瑜伽》卷五十八,明文 “惛沈、掉举、不信、懈怠、放逸,于一切染污品中恒共相应。” 所以,依护法——玄奘系的看法,掉举不能说就单纯是“贪欲分”,贪以外的“流散”也可以是掉举。

2019年12月25日 · 1 分钟 · 30 字 · 释观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