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识三十论要释》003·015——安慧直接许“能取所取空”
《唯识三十论要释》003·015 ……“ 我 ” 是 “ 能取 ”(安慧义) ,或者是 “ 似能取 ”(护法义) , 而 “ 法 ” 就是 “所取”(安慧义)或者“ 似所取 ”(护法义)。 (按照护法的说法,)如果你认为 “ 我 ” 和 “ 法 ” 是 各 别独立存在的, 那不就变成 “ 能取所取 异体 ”了 吗? 那 本来的 “ 能取 ”“ 所取 ” 是可以有 的 吗? 护法认为是 可以有 的 , “能取、所取”、“见分、相分”都是自种所生的存在,但如果你认为他们各别独立存在,那就变成了“ 能取所取 异体 ” ,那就有问题了 ,护法是说 “能取所取异体空”的 。 不过宗义 书 里面 说的和这里 还有一点不一样, 因为 宗义 书 里面 唯识的观点主要是随顺安慧论师的,安慧 其实不是单纯地讲 “ 能取所取 异体 空 ” , 他是更直接地 讲 “ 能取所取空 ”。 安慧 认为, 见分、相分 本身 都是错 乱 的 显现,他只承认识体 ——自证分实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