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识三十论要释》讲义·005·013——能做主体的,要符合“恒时相续”
《唯识三十论要释》讲义·005·013 那么 , 我们就按照 我们改过的 这个来 解释 了啊 , “(离此,)命根、眾同分等,恒時相續,勝異熟果不可得故。” 第八识,唯识 现在管它这个叫 “异熟 识 ”, 第八 识这里基于 “因相门”的第二个名字, 叫 “异熟 识 ” 。 “ 离 此 ”, 离了这个 异熟 识。 “余 法 ” ,它的 “ 余 法 ” 其实我们也可以说就是这个 “ 命根 、 众同分 ” 。这个 关于转世轮回的主体,有 些 部派 里面讲 “ 命根 ”, 有些 部派 讲 “ 众同分 ” ,有些 部派(有部) 讲 “ 得 ”,有些(犊子——正量部)讲“不失法” …… 这个 “ 去后 先 来 做主公 ” 、 执持 业 果 这个功能 ,各个部派各自安立了一套东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