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有无门第七——《十二门论·观有无门第七》

观有无门第七 复次,一切法空。何以故?有、无,一时不可得,非一时亦不可得。如说: 有无一时无,离无有亦无, 不离无有有,有则应常无。 “有”、“无”性相违,一法中不应共有;如生时无死,死时无生。是事《中论》中已说。 若谓,离“无”有“有”无过者,是事不然!何以故?离“无”云何有“有”?如先说“法生时通,自体,七法共生,如阿毘昙中说。”“有”与“无常”共生,无常是灭相,故名“无”。是故,离“无”,“有”则不生。 若不离“无常”有“有”生者,“有”则常无。若“有”常无者,初无有“住”,常是坏故。而实有“住”。是故“有”不常无。 若离“无常”有“有”生者,是亦不然!何以故?离无常,“有”实不生。 问曰:“有”生时,已有“无常”,而未发;“灭”时乃发坏是“有”。 如是,生、住、灭、老、得,皆待时而发。“有”起时,生为用,令“有”生;“生”“灭”中间,“住”为用,持是“有”;“灭”时,“无常”为用,“灭”是“有”。老变生至住,变住至灭。“无常”则坏,“得”常令四事成就。 ——是故法虽与“无常”共生,“有”非常“无”。 答曰:汝说“无常”是灭相,与“有”共生。生时有应坏,坏时有应生! 复次,生灭俱无。何以故?灭时不应有生,生时不应有灭,生灭相违故! 复次,汝法,“无常”与“住”共生。有“坏”时,应无“住”,若“住”,则无“坏”。何以故?“住”、“坏”相违故。“老”时无“住”,“住”时无“老”。是故汝说“生、住、灭、老、无常、得,本来共生”,是则错乱。 何以故?是“有”若与“无常”共生,“无常”是“坏”相。凡物“生”时无“坏”相。“住”时亦无“坏”相——尔时非是无“无常”相耶? 如能识故,名识,不能识,则无识相;能受故,名受,不能受,则无受相;能念故,名念,不能念,则无念相;起,是生相,不起,则非生相;摄持,是住相,不摄持,则非住相;转变,是老相,不转变,则非老相;寿命灭,是死相,寿命不灭,则非死相……如是,坏,是无常相,离坏,非无常相。 若【“生”、“住”时,虽有“无常”不能坏“有”,后能坏“有”】者,何用共生为?如是,应随“有”坏时乃有“无常”!是故,“无常虽共生,后乃坏有”者,是事不然。 如是,有、无,共不成,不共亦不成,是故有无空。有、无空故,一切有为空。一切有为空故,无为亦空。有为、无为空故,众生亦空……

2016年6月25日 · 1 分钟 · 18 字 · 圣龙树

观一异门第六——《十二门论·观一异门第六》

观一异门第六 复次,一切法空。何以故? 相及与可相,一异不可得, 若无有一异,是二云何成? 是“相”、“可相”,若“一”不可得,“异”亦不可得;若“一”、“异”不可得,是二则不成!是故“相”、“可相”皆空。“相”、“可相”空故,一切法皆空! 问曰:“相”、“可相”常成,何故不成?汝说“相、可相,一、异不可得”,今当说。 凡物,或“相”即是“可相”;或“相”异“可相”;或少分是“相”,余是“可相”。 如识“相”是识,离所用识更无识。如受“相”是受,离所用“受”更无受——如是等“相即是可相”。 如佛说“灭爱名涅槃”。“爱”是有为、有漏法,“灭”是无为、无漏法。如“信”者有三相——乐亲近善人,乐欲听法,乐行布施——是三事,身口业故,色阴所摄;“信”是心数法故,行阴所摄。是名“相与可相异”。 如“正见”是“道”相,于“道”是少分。又,生、住、灭是有为相,于有为法是少分。如是于“可相中,少分名相”。 是故,或“相即可相”;或“相异可相”;或“可相少分为相”。汝言“一异不成故,相可相不成”者,是事不然! 答曰:汝说“或相是可相,如识等”,是事不然!何以故?以相故,可知名“可相”,所用者名为相。凡物不能自知,如指不能自触,如眼不能自见。是故汝说“识即是相、可相”,是事不然。 复次,若“相即是可相”者,不应分别是“相”是“可相”。若分别是“相”、是“可相”者,不应言“相即是可相”。 复次,若相即是可相者,因果则一。何以故?相是因,可相是果。是二则一,而实不一。 ——是故“相即是可相”,是事不然! 汝说“相异可相”者,是亦不然!汝说“灭爱是涅槃相”,不说“爱是涅槃相”。若说“爱是涅槃相”,应言“相、可相异”,若言“灭爱是涅槃相”者,则不得言“相、可相异”! 又,汝说“信者有三相”,俱不异信。若无信,则无此三事。是故不得“相、可相异”。 又,“相、可相异”者,相更复应有相,则为无穷——是事不然! ——是故“相”、“可相”不得异。 问曰:如灯能自照,亦能照彼;如是,相能自相,亦能相彼。 答曰:汝说灯喻,三有为相中已破。 又,自违先说。汝上言“相、可相异”,而今言“相自能相,亦能相彼”——是事不然。 又,汝说“可相中少分是相”者,是事不然!何以故?此义或在“一”中,或在“异”中。“一”、“异”义先已破故,当知少分相亦破。 如是种种因缘,“相”、“可相”,“一”不可得,“异”不可得,更无第三法成“相”、“可相”。是故“相”、“可相”俱空,是二空故,一切法皆空。

2016年6月24日 · 1 分钟 · 24 字 · 圣龙树

观有相无相门第五——《十二门论·观有相无相门第五》

观有相无相门第五 复次,一切法空。何以故? 有相相不相,无相亦不相, 离彼相不相,相为何所相。 有相事中相不相。何以故?若法先有相,更何用相为? 复次,若有相事中相得相者,则有二相过:一者先有相,二者相来相。是故有相事中,相无所相。 无相事中,相亦无所相。何法名无相?而以有相相。如象有双牙,垂一鼻,头有三隆,耳如箕,脊如弯弓,腹大而垂,尾端有毛,四脚麁圆,是为象相。若离是相,更无有象可以相相。如马,竖耳,垂鬃,四脚同蹄,尾通有毛——若离是相,更无有马可以相相。 如是,有相中,相无所相,无相中,相亦无所相。离有相无相,更无第三法可以相相,是故相无所相。 相无所相故,可相法亦不成。何以故?以相故,知是事名可相,以是因缘故,相、可相俱空。相、可相空故,万物亦空。何以故?离相、可相,更无有物。物无故,非物亦无。以物灭故名无物,若无物者,何所灭故名为无物?物、无物空故,一切有为法皆空, 有为法空故,无为法亦空。有为、无为空故,我亦空。

2016年6月23日 · 1 分钟 · 10 字 · 圣龙树

十二门论疏·观有相无相门第五——《十二门论疏·观有相无相门·玄义》

十二门论疏·观有相无相门第五 玄义 问:上门明有为、无为二法俱无有相,此即破一切法体相皆尽。 又,上破有为相中有四门:破展转义前後、一时;破不展转义到不到;及已未门。此四能破门;破有为相尽。破无为相亦有四门:一、用有为破无为体门;二、破无为相门;三、无相有无为门;四、无因待故,无有无为门。 若尔,能破、所破一切相穷,何因缘故更说此门? 答:所相是众病之根。上破虽穷,今重以有无门,更责有为、无为相。 汝必言有有为、无为二种相者,此二法为前有相,後以相相之?为前无相,後将相相之?二门求不可得,云何言有为、无为二种相耶?前门名为正破,此门名纵有 , 故更捡之。 二者,上破通相,谓生、住、灭,通“相”一切有为法;今破别相,谓人、瓶、柱、地,各有於相。通、别备穷,“相”义方尽。 又,前破“隐相”,一刹那中,有生、住、异、灭,此事微隐,难以取悟。今破“显相”,如瓶、柱等。即取悟为易,故说此门。 又,前破“标相”,三相能标别法体,是於有为。今破“体相”,如热,为火体相。捡标、体二相俱无,诸相乃尽,以一切相尽,则心无所取,故取相心断。 又,心则是相,求一切相不可得故,则无心相。无心相故,无能取。此则於外无数,於内无心。彼已寂灭,名为涅槃也。 然“相”既无,“无相”亦无,“亦相无相”、“非相无相”亦无,故四境绝,四心断,四言寂,则是实相、法身、佛性、法界也。 问:有、无,为是能破?为是所破? 答:具有二种。若直执有相,则开有、无二门责之,故是能破。若执有无,则有、无是所破。 问:用何破破有无耶? 答:有二种。一,借有破无,借无破有,谓“对缘假”破。二,就有求有无踪,名“就缘假”破。

2016年6月22日 · 1 分钟 · 18 字 · 嘉祥吉藏

观相门第四——《十二门论·观相品》

观相门第四 复次,一切法空,何以故? 有为及无为,二法俱无相, 以无有相故,二法则皆空。 有为法不以相成? 问曰:何等是有为相? 答曰:万物各有有为相。如牛以角峯、垂颅、尾端有毛。是为牛相。如瓶以底平、腹大、颈细、唇麁,是为瓶相。如车以轮、轴、辕、轭,是为车相。如人以头、目、腹、脊、肩、臂、手、足,是为人相。如是生、住、灭。若是有为法相者,为是有为?为是无为? 问曰:若是有为,有何过? 答曰 若生是有为,复应有三相, 若生是无为,何名有为相? 若“生”是有为者,即应有三相,是三相,复应有三相。如是展转,则为无穷。住、灭亦尔。、若“生”是无为者,云何无为与有为作相?离生、住、灭,谁能知是生? 复次,分别生、住、灭故有生,无为不可分别,是故无生。住、灭亦尔。 生、住、灭空故,有为法空;有为法空故,无为法亦空。因有为故,有无为,有为、无为法空故,一切法皆空。 问曰:汝说三相复有三相,是故无穷。生不应是有为者,今当说: 生生之所生,生于彼本生, 本生之所生,还生于生生。 法生时,通自体,七法共生:一、法;二、生;三、住;四、灭;五、生生;六、住住;七、灭灭。是七法中,本生,除自体,能生六法。“生生”,能生本生。本生,还生“生生”。是故三相虽是有为,而非无穷。住、灭亦如是。 答曰: 若谓是生生,还能生本生, 生生从本生,何能生本生? 若谓“生生”能生“本生”,“本生”不生“生生”,“生生”何能生“本生”? 若谓是本生,能生彼生生, 本生从彼生,何能生生生。 若谓“本生”能生“生生”,“生生”生已,还生本生,是事不然。何以故?“生生”,法应生“本生”,是故名“生生”。而“本生”实自未生,云何能生“生生”?若谓“生生”生时能生“本生”者,是事亦不然。何以故? 是生生生时,或能生本生, 生生尚未生,何能生本生。 是“生生”生时,或能生“本生”,而是“生生”自体未生,不能生“本生”。 若谓是“生生”生时,能自生,亦生彼;如灯然时,能自照,亦照彼。是事不然,何以故? 灯中自无闇,住处亦无闇, 破闇乃名照,灯为何所照。 “灯体自无闇”,明所“住处亦无闇”。若灯中无闇,住处亦无闇,云何言“灯自照,亦能照彼”?破闇故名为“照”,灯不自破闇,亦不破彼闇!是故灯不自照,亦不照彼!是故汝先说“灯自照亦照彼,生亦如是,自生亦生彼”者,是事不然。 问曰:若灯然时能破闇,是故灯中无闇,住处亦无闇。 答曰: 云何灯然时,而能破于闇? 此灯初然时,不能及于闇。 若灯然时不能到闇,若不到闇,不应言破闇。 复次: 灯若不及闇,而能破闇者, 灯在于此间,则破一切闇。 若谓“灯虽不到闇,而力能破闇”者,此处然灯,应破一切世间闇,俱不及故。而实此间然灯,不能破一切世间闇,是故汝说“灯虽不及闇,而力能破闇”者,是事不然! 复次: 若灯能自照,亦能照于彼, 闇亦应如是,自蔽亦蔽彼。 若谓“灯能自照,亦照彼”,闇与灯相违,亦应“自蔽,亦蔽彼”。若“闇与灯相违,不能自蔽,亦不蔽彼”,而言“灯能自照,亦照彼”者,是事不然!是故汝喻非也。 如“生能自生,亦生彼”者,今当更说: 此生若未生,云何能自生, 若生已自生,已生何用生。 此“生”未生时,应若生已“生”?若未生“生”? 若未生而“生”,未生名未有,云何能自生? 若谓生已而“生”,生已即是“生”,何须更生?生已更无生,作已更无作。是故生不自“生”。若生不自“生”,云何生彼? 汝说“自生亦生彼”,是事不然。住、灭亦如是。是故“生、住、灭是有为相”,是事不然。 “生、住、灭有为相”不成故,有为法空。有为法空故;无为法亦空。何以故?灭有为,名无为涅槃,是故涅槃亦空。 复次,无生、无住、无灭,名无为相。无生、住、灭,则无法,无法不应作相。 若谓“无相是涅槃相”,是事不然。若“无相是涅槃相”,以何相故,知是无相?若以有相知是无相,云何名无相?若以“无相知是无相”,无相是无,无则不可知! 若谓“如众衣皆有相,唯一衣无相,正以无相为相故,人言取无相衣。如是可知,无相衣可取。如是,生、住、灭是有为相,无生、住、灭处当知是无为相,是故无相是涅槃”者,是事不然。何以故?生、住、灭种种因缘皆空,不得有有为相,云何因此知无为?汝得何有为决定“相”,知无“相”处是无为?是故汝说“众相衣中无相衣”,喻“涅槃无相”者,是事不然。 又,衣喻,后第五门中广说。 是故,有为法皆空;有为法空故,无为法亦空;有为无为法空故,我亦空;三事空故,一切法皆空。

2016年6月21日 · 1 分钟 · 58 字 · 圣龙树

十二门论疏·观相门玄义——《十二门论·观相品·玄义》

十二门论疏·观相门玄义 所以有此门者,有通、别二义。 通意有三: 一者,根性不同,悟入各异——自有闻求“四缘无四”不悟,闻捡“三相无三”而得道,故说“三相门”。 二者,欲通释诸方等经——经中自有明“四缘毕竟空”,自有明“三相毕竟空”。佛世利根闻,并皆得道,末世钝根,寻之未悟,故论主曲释也。 三者,经有历法明空,历法观行,《论》亦如是,故有此门来也。 问:今为申三相?为破三相? 答:具有二义。原佛说三相者,无名相中,为众生故,强名相说,此是“无三说三”。所以“无三说三”者,欲令众生因三,悟不三。 问:何故“无三说三”,令“因三悟不三”? 答:“无三说三”,破於常倒——既为三相所迁,岂有常耶?“因三悟不三”,息无常倒——言其“无常”者,明其无有“常”,宁有於“无常”!?八倒既除,则累无不寂,则显真实相,故非“常”“无常”,便是法身,故德无不圆。此是“不三三”、“三不三”之大意也。 又,“无三说三”,令识佛智说“三”悟“不三”——谓如来智,任运现前,为自然智;不从师得,为无师智。三世十方诸佛有所施作,常为一事。故知说三,为开四智同归一乘。说“三”既尔,“四缘”及一切诸法亦应如是知。 又,十方三世诸佛为一大事故出。如《大品》云:“般若为大事故起,示是道、非道。”“无三说三”,随颠倒故,说示非道;“因三,悟不三”,今示是道。 又,三世诸佛说法,不出权、实二门,“无三说三”,是方便随宜门;令因三,悟不三,此是真实门。现《中论》破缘缘偈,佛灭後,大小有所得人并不识此意,故论主申此意,破外人谓“三故三”病也。 问:经具有“三不三”、“不三三”,《论》何故但申“三不三”? 答:如上。“不三三”是权门,“三不三”为实门。今论实道,又是诸佛本意。 又,既识“三不三”,即申“不三三”,故下明二谛也。 问:经何处有“不三三”、“三不三”文耶? 答:诸方等经遍有文。略引《大品》、《净名》。《大品》“色无常,不可得故”——“色无常”,即“不三三”;“不可得”,谓“三不三”——具破八倒,备开实相中道也。《净名》“不生不灭是无常”义亦尔。 次,别叙来意,亦有三: 一者,若就“无生”义释者。自上三门,就“四缘”中求生不得。惑者复谓:“若诸法毕竟无生,何因缘故经说三相能生诸法耶?”今随外所引,故复破之。所以言“随外所引”者,三相犹属四缘中因缘门。上既求“四缘”无踪,即无“三相”。但纵外言有故,就觅无从,故有此门来也。 二者,上破“四缘”,破“别生法”,今破“三相”,破“通生法”。 所以“四缘”是“别生法”者,如心法备从四缘生,色法从二缘生。非色非心开为二分。无想、灭尽二定,从二缘生。自余不相应法,从二缘生——故名别生法。 “三相”“通生法”者,有为三聚,无不备从三相所生。今破三相,名破“通生法”。以“通”、“别”,求“生”不得,故知毕竟无生。 三者,三“空”分之。自上以来,明求果及缘不可得,名为“空门”,此下四品,捡相无从,名“无相门”。禀教之流,若於“空门”悟入,则不须“无相门”。为於“空门”不悟,是故次说“无相门”也。 又,根性不同,自有乐从“空门”入,自有从“无相门”入。 又,见多者,从“空门”入;爱、见等者,从“无相门”入……《百论疏》已具明之。 问:何以知此下四品明“无相门”? 答:文云“有为及无为,二法俱无相”,则知通破一切诸相,故知是“无相门”也。 上三门破所相,开为总、别。初门为总,二门为别。今四门破相亦二:初门正破,後三门纵破。初门正破者,明为、无为,一切相空。次门纵之,更开二关往责——为有?为无?若本有相,则不须相;若本无相,则无法可相。次门更复纵之——必言有相可相者,一异求之应得,一异求既无踪,不应言有。第三门更复踪有能相,就有、无求之,又不可得。故三门名为纵破。 又,四门即为四意:初门,破为、无为,正破“标相”;次门,破为、无为“体相”;第三门,就一异相,双破“标”、“体”二相;第四门,重责“标相”。 又,第一门破通相,第二门破别相,第三门合破通、别二相,第四门重破通相。 此门称“通相”者,以三相通为诸法作相,故名“通相”。今此品,求三相无踪,故云“观相门”。 释“三相”义,具如《中论》。今更引《婆沙》诚文以解释之。所以须取《婆沙》释者,龙树出世时,正对其人。又,余义多是人自造,不足可破也。 《婆沙·色品》问:生、住、老、无常,为是色耶?为是非色耶? 答:佛经中告诸比丘“有三有为相”,人不解此义趣,故种种解说。 譬喻人云:三有为相,无有实体。所以者何?三有为相,是不相应行,行阴所摄。不相应行,行阴,无有实体。为正此义,明三有为相是实有法,则是“实体、无实体”一双也。 又,毗婆闍婆提云:此法是无为。若法是有为者,其性羸劣,羸劣故,不能生法、住法、灭法。无为力故,能令法生、住、灭也! 又,昙摩崛人云:二是有为,一是无为:生、住是有为,不能灭法;灭相是无为,故能灭法。为正此二,人明三相是有为。此“为、无为”第二对也。 又,有异部云:三相是相应法。又为正如此说彼即法沙门义。其人云:色法生住灭,则是色体,乃至识亦如是。故今明,非是色法,亦非心法,而通三性,通学、无学、非学非无学,通见断、修断、不断,但不通无为。此三对,明即“法、异法”也。 问:三相为一时?前後? 答:佛但说三相有为。 譬喻者云:一刹那中无有三相。若一刹那中有三相者,则一法一时则生、则老、则无常。此有二过:一者,三相便乱;二者,共相违,生生,灭不得灭,灭灭,生不得生,便有失用之过。是故三相,前後而生。彼云:法初生时,名生;後时,名无常;此二中间,名老。 《婆沙》破此义云:此不如实分别。若“初者名生,最後名无常”,若作是说,则一法无三相,是故今明一法具三相! 问:若一法有三相者,云何不一法一时而生、则老、即无常耶? 答:大意明体同时,用前後。以体一时故,无有自起之过。明有为法不能自起,相扶共起,免自起过。生用之时,未有住用,住用时,生用已废,故无上过也。 问:四相相貌云何? 答:世中,生为生相。生已而体满足为性(住)。如初生之外为生,乃至果满足称住,住已渐衰,如外物萎黄等为异;衰必谢灭,如外物死,称之为灭。 问:三相,为是总相?为别相? 答:一解云,是别相。如色,自有生、住、灭,乃至识亦如是。故三相是客相,法体是旧相。 又解:三相是总相,以有为法皆有此三,故是总相;故诸法体是别相。 又解:非总相,亦非别相。以非自体,故非别相;各有生、住,故非总相。 问:既非总、别相,是何物法? 答:此是印、诚。若有此印,诚是有为;若无此印,诚非是有为。如涅槃相,非是涅槃体。 评云:是总相也。 问:为三相?为四相? 答:迦旃延旧云“生、老、住、无常”,後人言“生、住、异、灭”,故有四相也。或说“三相”,不明“住”相。言“三相”者,谓“生、老、无常”也,“无常”即是“灭”相。 问:何故明此三相,不明“住”相? 答:应说“住”相,而不说“住”者,是有余之义耳。 又,今欲示有为法,“住”相,似无为法,故不说。 又,“相”,若能令法历世者,则说是有为。如生相,移未来来现在;老与无常,移现在行过去。“住”与彼法相著,无舍离时。 又,分别法“相”时,三相堕有为部中,“住”相堕无为部中,故不说“住”。 问:“老”相“无常”,可得示有为相,“生”相云何示有为相? 答:“生”令诸行散怀,甚於老与无常。若“生”不生诸行来现在者,则老、无常不能散怀。以“生”生诸行来现在故,老令衰微,无常能坏。如人在牢固之处有三怨家:一人於牢固之处挽出之,二人共断其命。若一人不挽出,则二人无由得断其命。彼亦尔。 问:“相”与“所相”何异? 答:“能相”是“所相”过患,如病是人身过患。 经论多但明生、住、灭三相。 问:“生”次於“住”,“住”次於“灭”,“住”、“灭”中间,立其“异”相者。“生”、“住”中间,何不立“长”相耶? 答:数师云。非无此相!何以知然?“生”渐向“住”,必由“长”相。然说四相,为明过患,令物生厌。“长”是人之所欣,情既欣“长”,翻复增惑,於物无益,故没而不说。 ...

2016年6月20日 · 1 分钟 · 92 字 · 嘉祥吉藏

十二门论疏·观缘门第三——《十二门论疏·观缘门·玄义》

十二门论疏·观缘门第三 所以有此门来者,凡有八义: 一者,因缘一门略破生义,第二门广破生义,今此一门凡有二义,一者结上略广无生,二者举非缘决破生义。具此四义,破生乃周,是故要须三门。 问:初上二门云何略广? 答:初门长行与偈具略,偈略者,但明无自性门以破於生。长行略者,以文略故。次门偈与长行二种俱广。偈备开三门,长行即有三十四门,故名为广。 略广求既无踪故,此门初双结二义。上求已无,若必谓有生者,故举非缘决之。所以须备四义,故有三门。 二者,因缘门,总就因缘中求果无踪;次门,别就因中捡果不得;今门,别就缘中求果无生。则要须备三门,方具总别观也。 三者,经有二说。一者,但作因名,不作缘名,如六因、十因。二者,但作缘名,不作因名,如四缘、十缘。三者,因缘两说,如十二因缘。众生随名著名,随相著相。故初品具破因缘,次品破其因义,今门次破其缘。要穷此三,病义乃圆,是故有三门也。 四者,因缘义总,预是佛法无非因缘。从第二门至於生门,此是因缘中别义。以因缘义总,故贯在论初。但因缘中,别出因果义,故有第二、第三两门。所以别相明因果义者,因果是众义纲维,立信根本,故诸佛菩萨敷经说论,但为显於因果。是故就总义中,别明因果,所以有後二门。 五者,上“有果无果门”通破内外,今破四缘,正为破内。 六者,上二门捡无所生果,今捡无能生缘。 七者,为释疑故来。初门,略求生不得,次门广捡生无踪。或者云,若二门求生无踪,何故佛说四缘生法?若四缘生诸法,云何言毕竟无生? 是故今明,佛所以说四缘生者,为明无生,故说四缘生。如为令深识第一义故,说世谛耳。汝闻四缘生,不知无生,岂识生耶?既不识佛意,岂识佛语? 又,四缘生只是无生,汝计四缘生,则无生四缘於汝成生,非是四缘义也。今言破四缘者,无汝所计四缘。何时无佛因缘——无生四缘。 又,此是外道迷权实义,论主为其开方便门,示真实相。佛说四缘,为表不四。不四为实,四是方便。汝但知权四为实,不知不四。既不知不四,亦不识四。故权实俱迷,则无二智。今示不四,四为方便。四不四为实,令外人生二智。即有自然无师智故,得入佛知见,得成佛。 问:论中何处有此意? 答:《中论》云:“如诸佛所说,真实微妙法,於此无缘法,云何有缘缘。”下释云,佛随凡夫分别故说“实法可信”,随宜之言,不可为实也。 又,论主今欲摄用归体,即明从体起用。摄用归体者,明四缘毕竟空,即辨四不四义。既知四不四,即明不四四,故是从体起用。三世佛唯有体用,故收入出生。故论主申此二条,则一切义尽。 问:何故就四缘明收入出生耶? 答:四缘摄一切义尽,故就此明之。 问:论文何处有此收入出生意耶? 答:《观性门》中明有二谛,因世谛故有第一义,即收入义;因第一义故有世谛,即出生义也。 外人闻四缘,但住四,不得收入,如穷子住立门外,不肯入门。既不知收入,岂悟出生?如长者往就穷子,辨出生义也。 又,此论正申一乘,如睿师《序》,令六道回宗,三乘改迹。今明四缘生,六道三乘,若有六道果、三乘果,必从四缘生,四缘是能生。今求四缘生不得,则无复六道、三乘因,终归於空,常寂灭相,即整归驾於道场,毕趣心於佛地。 八者,上二门末,结言一切法空,然四缘摄一切法。外人疑云:若一切法空,佛何故说一切法为四缘生耶?论破若是,经说应非!?经说若是,论破应非!?今请论主会通经论是非。 故今明:佛说空者,明一切法毕竟空,不言一切法自是有,毕竟空自是空。汝起空、有二见,故谓经论相违。今论还申佛说一切法即是毕竟空意,故经论相成不相违也。 问:“破四缘”与“破有果无果”何异? 答:有同有异。所言同者,上破外人横计有无,今破横计四缘。此二但破而不取,是故言同。所言异者,有无但出谓情,故破而不取。四缘既是佛教,则有收取之义,故与前异也。 问:此门为从能破立名,为以所破立名? 答:以所破立名。外人立有四缘,今以略广二门求缘无踪,从所破立名,故云《观缘门》也。 ……

2016年6月18日 · 1 分钟 · 31 字 · 嘉祥吉藏

观缘门第三——《十二门论·观缘门第三》

观缘门第三 复次,诸法缘不成。何以故? 广略众缘法,是中无有果, 缘中若无果,云何从缘生。 瓶等果,一一缘中无,和合中亦无。若二门中无,云何言从缘生? 问曰:云何名为诸缘? 答曰: 四缘生诸法,更无第五缘, 因缘次第缘,缘缘增上缘。 四缘者,因缘、次第缘、缘缘、增上缘。 因缘者,随所从生法,若已从生、今从生、当从生,是法名因缘。 次第缘者,前法已灭次第生,是名次第缘。 缘缘者,随所念法,若起身业,若起口业,若起心、心数法,是名缘缘。 增上缘者,以有此法故,彼法得生,此法于彼法为增上缘。 如是四缘,皆因中无果。若因中有果者,应离诸缘而有果,而实离缘无果,若缘中有果者,应离因而有果,而实离因无果。 若于缘及因有,果者应可得,以理推求而不可得,是故二处俱无。如是一一中无,和合中亦无,云何得言果从缘生? 复次, 若果缘中无,而从缘中出, 是果何不从,非缘中而出。 若谓果,缘中无,而从缘生者,何故不从非缘生?二俱无故。 是故无有因缘能生果者。果不生故,缘亦不生。何以故?以先缘后果故。缘、果无故,一切有为法空。有为法空故,无为法亦空。有为、无为空故,云何有我耶?

2016年6月17日 · 1 分钟 · 21 字 · 圣龙树

观有果、无果门第二——《十二门论·观有果无果门第二》

观有果、无果门第二 复次,诸法不生!何以故? 先有则不生,先无亦不生, 有无亦不生,谁当有生者? 若果,因中先有,则不应生;先无,亦不应生;先有无,亦不应生。何以故? 若果,因中先有而生,是则无穷。 如果先未生而生者。今生已复应更生。何以故?因中常有故。从是有边,复应更生,是则无穷。 若谓生已更不生,未生而生者,是中无有生理。 是故先有而生。是事不然。 复次,若因中先有果,而谓未生而生,生已不生者,是亦二俱有,而一生一不生,无有是处。 复次,若未生定有者,生已则应无。何以故?生、未生共相违故。生、未生相违故,是二作相亦相违。 复次,有与无相违,无与有相违。若生已亦有,未生时亦有者,则生、未生不应有异。何以故?若有生,生已亦有,未生亦有。如是生、未生有何差别?生、未生无差别。是事不然,是故有不生。 复次,有已先成,何用更生?如作已不应作,成已不应成。是故有法不应生。 复次,若有生,因中未生时果应可见,而实不可见。如泥中瓶、蒲中席,应可见,而实不可见,是故有不生。 问曰:果虽先有,以未变故,不见。 答曰:若瓶未生时,瓶体未变故不见者,以何相知?言泥中先有瓶,为以瓶相有瓶,为以牛相马相故有瓶耶?若泥中无瓶相者,亦无牛相马相,是岂不名无耶?是故汝说因中先有果而生者,是事不然。 复次,变法即是果者,即应因中先有变。何以故?汝法因中先有果故。若瓶等先有,变亦先有,应当可见,而实不可得。是故汝言未变故不见,是事不然。 若谓未变不名为果,则果毕竟不可得。何以故?是变先无,后亦应无。故瓶等果毕竟不可得。若谓变已是果者,则因中先无,如是则不定,或因中先有果,或先无果。 问曰:先有变但不可得见。凡物自有有而不可得者。如物,或有近而不可知;或有远而不可知;或根坏故不可知;或心不住故不可知;障故不可知;同故不可知;胜故不可知;微细故不可知。 1、近而不可知者,如眼中药。 2、远而不可知者,如鸟飞虚空高翔远逝。 3、根坏故不可知者,如盲不见色、聋不闻声、鼻塞不闻香、口爽不知味、身顽不知触、心狂不知实。 4、心不住故不可知者,如心在色等,则不知声。 5、障故不可知者,如地障大水,壁障外物。 6、同故不可知者,如黑上墨点。 7、胜故不可知者,如有锺鼓音,不闻捎拂声。 8、细微故不可知者,如微尘等不现。 如是诸法虽有,以八因缘故不可知。 汝说因中变不可得,瓶等不可得者,是事不然。何以故?是事虽有,以八因缘故不可得。 答曰:变法及瓶等果,不同八因缘不可得。何以故? 若变法及瓶等果,极近不可得者,小远应可得。 极远不可得者,小近应可得。 若根坏不可得者,根净应可得。 若心不住不可得者,心住应可得。 若障不可得者,变法及瓶法无障应可得。 若同不可得者,异时应可得。 若胜不可得者,胜止应可得。 若细微不可得者,而瓶等果麁应可得。 若瓶细故不可得者,生已亦应不可得。何以故?生已、未生,细相一故。生已、未生,俱定有故。 问曰:未生时细生已转麁,是故生已可得,未生不可得。 答曰:若尔者,因中则无果。何以故?因中无麁故。 又因中先无麁。若因中先有麁者,则不应言“细故不可得”。今果是麁,汝言“细故不可得”,是麁不名为果。今果毕竟不应可得,而果实可得,是故不以“细故不可得”。 如是有法,因中先有果,以八因缘故不可得,先因中有果。是事不然。 复次,若因中先有果生者,是则因,因相坏;果,果相坏。何以故?如氎在缕,如果在器。但是住处不名为因。何以故?缕器非氎果因故。若因坏,果亦坏。是故缕等非氎等因。因无故,果亦无。何以故?因因故有果成,因不成,果云何成? 复次,若不作,不名果。缕等因,不能作氎等果。何以故?如缕等,不以氎等住故能作氎等果。如是,则无因、无果。若因、果俱无,则不应求因中若先有果,若先无果。 复次,若因中有果而不可得,应有相现,如闻香知有华,闻声知有鸟,闻笑知有人,见烟知有火,见鹄知有池。如是因中若先有果,应有相现。今果体亦不可得,相亦不可得,如是当知,因中先无果。 复次,若因中先有果生,则不应言因缕有氎,因蒲有席。若因不作,他亦不作,如氎非缕所作,可从蒲作耶?若缕不作,蒲亦不作,可得言无所从作耶?若无所从作,则不名为果。若果无,因亦无,如先说。是故从因中先有果生,是则不然。 复次,若果无所从作,则为是常,如涅槃性。若果是常,诸有为法则皆是常,何以故?一切有为法皆是果故。若一切法皆常,则无无常。若无无常,亦无有常。何以故?因常,有无常,因无常,有常。是故常、无常二俱无者,是事不然!是故不得言因中先有果生。 复次,若因中先有果生,则果更与异果作因。如氎与着为因,如席与障为因,如车与载为因。而实不与异果作因,是故不得言因中先有果生。 若谓如地先有香,不以水洒,香则不发。果亦如是,若未有缘会,则不能作因。是事不然。何以故?如汝所说,可了时名果,瓶等物非果。何以故?可了是作,瓶等先有非作,是则以作为果。是故因中先有果生,是事不然。 复次,了因但能显发,不能生物。如为照闇中瓶故然灯,亦能照余卧具等物。为作瓶故,和合众缘,不能生余卧具等物。是故当知,非先因中有果生。 复次,若因中先有果生,则不应有今作、当作差别。而汝受今作、当作,是故非先因中有果生。 若谓因中先无果而果生者,是亦不然。何以故?若无而生者,应有第二头第三手生。何以故?无而生故。 问曰:瓶等物有因缘,第二头、第三手,无因缘,云何得生。是故汝说不然。 答曰:第二头、第三手及瓶等果,因中俱无,如泥团中无瓶,石中亦无瓶。何故名泥团为瓶因,不名石为瓶因?何故名乳为酪因,缕为氎因,不名蒲为因? 复次,若因中先无果而果生者,则一一物应生一切物。如指端应生车、马、饮、食等,如是缕不应但出氎,亦应出车、马、饮、食等物。何以故?若无而能生者,何故缕但能生氎而不生车、马、饮、食等物?以俱无故。 若因中先无果而果生者,则诸因不应各各有力能生果。如须油者,要从麻取,不笮于沙。若俱无者,何故麻中求而不笮沙? 若谓曾见麻出油,不见从沙出,是故麻中求,而不笮沙。是事不然。何以故?若生相成者,应言余时见麻出油,不见沙出,是故于麻中求,不取沙。而一切法生相不成故,不得言余时见麻出油,故麻中求不取于沙。 复次,我今不但破一事,皆总破一切因果。若因中先有果生,先无果生,先有果、无果生,是三生皆不成。是故汝言余时见麻出油,则堕同疑因。 复次,若先因中无果而果生者,诸因相则不成。何以故?诸因若无,法何能作、何能成。若无作无成,云何名为因?如是作者不得有所作,使作者亦不得有所作。 若谓:“因中先有果,则不应有作、作者、作法别异。何以故?若先有果,何须复作。是故汝说作、作者、作法诸因皆不可得。”因中先无果者,是亦不然。何以故?若人受作、作者分别有因果, 应作是难:我说作、作者及因果皆空。若汝破作、作者及因果,则成我法,不名为难。是故因中先无果而果生,是事不然。 复次,若人受因中先有果,应作是难。我不说因中先有果故,不受此难,亦不受因中先无果。 若谓,因中先亦有果亦无果而果生,是亦不然。何以故?有、无,性相违故。性相违者,云何一处?如明、闇,苦、乐,去、住,缚、解,不得同处。 是故因中先有果先无果,二俱,不生。 复次,因中先有果、先无果,上有无中已破。 是故先因中,有果亦不生, 无果亦不生。有无亦不生。 ...

2016年6月16日 · 1 分钟 · 69 字 · 圣龙树

观因缘门第一——《十二门论·观因缘品第一》

观因缘门第一 龙树菩萨造 姚秦三藏鸠摩罗什译 说曰:今当略解摩诃衍义。 问曰:解摩诃衍者,有何义利? 答曰:摩诃衍者,是十方三世诸佛甚深法藏,为大功德利根者说。末世众生薄福钝根,虽寻经文,不能通达。我愍此等,欲令开悟。又欲光阐如来无上大法,是故略解摩诃衍义。 问曰:摩诃衍无量无边不可称数,直是佛语尚不可尽,况复解释演散其义? 答曰:以是义故,我初言略解。 问曰:何故名为摩诃衍? 答曰:摩诃衍者,于二乘为上故,名大乘。 诸佛最大,是乘能至,故名为大。 诸佛大人乘是乘故,故名为大。 又能灭除众生大苦,与大利益事故名为大。 又观世音、得大势、文殊师利、弥勒菩萨等,是诸大士之所乘故,故名为大。 又以此乘,能尽一切诸法边底,故名为大。 又如《般若经》中,佛自说摩诃衍义无量无边,以是因缘故名为大。 大分深义所谓空也 ! 若能通达是义,即通达大乘 , 具足六波罗蜜无所障碍。是故我今但解释空。解释空者,当以十二门入于空义。初是因缘门。所谓: 众缘所生法 , 是即无自性 , 若无自性者 , 云何有是法 。 “众缘所生法”有二种,一者内,二者外。 “众缘”亦有二种,一者内,二者外。 外因缘者 , 如泥团 、 转绳 、 陶师等和合故有瓶生 ; 又如缕绳 、 机杼 、织 师等和合故有 氎 生 ; 又如治地 、 筑基 、 梁椽 、 泥草 、 人功等和合故有舍生 ; 又如酪 、 器 、 钻 、 摇 、 人功等和合故有酥生 ; 又如种子 、 地 、 水 、 火 、 风 、 虚空 、 时节 、 人功等和合故有芽生 …… 当知外缘等法皆亦如是。 ...

2016年6月9日 · 2 分钟 · 273 字 · 圣龙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