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经》046(中)——《金刚经》微课堂·报身长大

《金刚经》046(中) 接下去,“须菩提,譬如人身长(cháng)大。 ”也有人念人身长 (zhǎng)大的,我觉得还是念长(cháng)大比较好。“人身长大”,是指释迦佛的报身,释迦佛的报身很大。那时是十地菩萨在色究竟天成佛,莲花很大,也是无边的,周围有很多大大小小的莲花。十地菩萨就在莲花上出生,然后也讲经,最后诸佛伸出右手来膜顶、灌顶,就成佛了,大乘里面就是这么讲的。这个报身是非常大的,因为是在四禅的色究竟天嘛。报身非常的大,眷属也非常的多 ——这个就是长(cháng)大。 为什么呢?大乘里面讲,十地菩萨是在色究竟天成佛的,而在印度的释迦世尊是佛的化身。 《金光明经》当中也这么说。报身是依于法身而来的,化身是依于报身而来的 。 《金光明经》是讲三 身 的 —— 化身 、 应身 、 法身,这个应身 就 是报身。不过呢 , 在《金光明经》中又 进行 了四句的解释 : 有是应身而不是报身的 ; 有是应身也是化身的 ; 只是化身而不是应身的 ; 不是化身也不是应身的 。 大家有兴趣的话可以去看一下《金光明经》 , 这个讲法和通常 论典 当中的讲法是略有不同的。藏传佛教当中比较多 的 是用 《宝性论》 的说法,也就是四身的说法 —— 化身、报身、法身、自性身 。 好, 我们继续。 “须菩提言: ‘世尊,如来说人身长大,则为非大身,是名大身。’”那么,这里是和前面一样的意思。如来说如来的这个报身,“则为非大身”,这个大身也是无自性的,不是实有的。 为什么会谈到这个问题呢?因为就报身而言,它是有始无终的,从某个角度来说。有始无终的话 ,好象就变成是常, 一直在一直在, 很多人会把它理解为常法,因为他一直是这样圆满的相好嘛。在这里是怎么说的呢?佛的这个报身也不是实有的。虽然可能今天看和一百年后看,他还是那样究竟的圆满,但他不是实有,还是依条件而有的,是依缘而起的 , 不是恒常不变 。 有些小的地方我们要分清楚。中观派讲一切法都可以是依缘起的。缘起、缘生、因缘,是略有不同的。有些地方讲都是一样的,而有些地方讲有为法是缘生的,不是缘起的。大乘中观派在这里特别讲,一切法都是缘起的。

2017年7月1日 · 1 分钟 · 56 字 · 释观清

《顺中论》与因三项

《顺中论》与因三项 《顺中论》卷上: 问曰:朋中之法,相对朋无,复自朋成。如声无常,以造作故,因缘坏故,作已生故 ……如是等 故。若法造作,皆是无常,譬如瓶等。声亦如是,作故无常。诸如是等,一切诸法,作故无常。 《顺中论》是无著论师所著,主要解释《中论》皈敬颂,今梵藏本俱无,仅存汉译本。据宇井伯寿教授发现,《顺中论》是目前佛教文献里最早里提到因三相的。《顺中论》里上卷花了不少篇幅在讨论因三项,而因三相的完整出现,就在这一段,即: “ 朋中之法;相对朋无;复自朋成 ”,对因明比较敏感的人可能一眼就会发现,这就是后来常说的“因三相”。 这里的“朋”,就是后来玄奘法师译“宗”的旧译,梵文为 paksa 。而 paksa “宗”之译为“朋”,也是旧译时代的译例。如《根本说一切有部毘奈耶卷第二十五》: 论师即便共彼学徒更相问难,有激论处人咸杜口。城中学士悉皆受屈。 诸人白言: “大 师何故辱 自朋 耶? ” 论师报曰: “岂可于此更有 他朋 也? ” 诸人云:“有。” 论师曰:“彼是何人?” 报曰:“是沙门释子,近日方兴……” 说南方外道论师到舍卫城和同道辩论大胜。舍卫城的婆罗门指责他 “辱 自朋 (辱自宗) ”,南方论师问:“这里还有 他朋 (他宗)吗 ”?……这里的 “自朋”“他朋” ,就是 “自宗”“他宗”。 又,《正法念处经》卷五十四: “剎利王复有一法是第十 一,应勤修习,成就相应,现在、未来二世利益。第十一者,谓闻言语不一切信 ……以爱 自朋 如是说故 ……” 这里说:作为国王,不要随便相信别人说的话,因为人都执爱自己的观点拿来推荐给别人 ……这里的“ 自朋 ”,也就是“自宗”的意思。 可以看出,“朋”就是旧译的“宗”。 旧译的因三相,和新译对应,次序上只是第二相和第三相颠倒了一下,这是很容易发现的。其 “朋中之法”,即奘译“遍是宗法性”;“相对朋无”,即奘译“异品遍无性”;“复 自朋成 ”,即奘译“同品定有性”。我们知道,玄奘法师译因三相,是带了一点解释的,如果按照直译的话,因三相是:宗法、同品定有、异品定无。这样更可以看出《顺中论》的旧译和“因三相”是符合的。 再列个表格来对照看一下: 因三相 奘译《因明入正理论》 藏译 《顺中论》 1 遍是宗法性 宗法 朋中之法 2 同品定有性 同品定有 复自朋成 3 异品遍无性 异品定无 相对朋无 中观背景的《顺中论》最早出现了因三相,虽出自无著论师之手,但在本论里它是作为被批判的对象出现的。到了陈那论师时期,他已经被拿来改造完,作为佛教的论理学、逻辑学——因明学,出现在佛教的历史舞台上。 ...

2017年7月1日 · 1 分钟 · 74 字 · 释观清

《金刚经》046——《金刚经》微课堂·通达性空而演说无常,是真实波罗密多

《金刚经》046 好,我们继续。今天我们又加了一个麦,声音应该响一点了。这是我们的何居士操办的,他也是整理录音团队中的人,要谢谢他。 《金刚经》已经讲到第十三个问题了,上次把第十三个问题稍微讲了一下。 “若云菩提之因果俱不可得,则当无有佛法?!”如果发菩提心不可得,成佛和佛果也不可得,那么因果俱不可得。由此,从发菩提心到修行到最终成佛的中间的这些佛法,是不是也没有了呢?这里就讲了:**“须菩提,如来所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于是中无实无虚。”**胜义无而世俗有 ——我们已经讲过很多次了,或者说缘起有而自性空,或者唯名言有而自性空。 **“是故如来说一切法皆是佛法。”**很多人把这句话理解成什么 “ 杯子啊、茶壶啊、纸啊、书啊等等都是佛法 ” ,不是这个意思哦。这是指一切法自性空,通达一切法的自性空就是真正地通达佛法 。《 大品般若经 》 等般若经里说的 “非相似波罗密多”、“真实波罗密多”就 是这个意思 —— 通达无谛实而演说无常等,是真说波罗密多;不知诸法空而说无常等,是相似波罗密多 。 接下去,**“须菩提,所言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法这个词呢, 有很多的概念,比如说佛法僧的法,就是法宝,对吧?而这里 “一切法”的“法”是指一切事物的存在。佛言:“须菩提,所言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就是说,一切的存在 ——一切法,都无自性。“即非”的“非”呢,是要“非”去一切法的自性的。当时“自性”这两个字不加,因为大家都知道它在讲什么,而现在我们可能要加这两个字,就是一切法的自性不可得。“是故名一切法。”**那么,一切法是不是不存在呢?不是!我们并不是要破掉在缘起上或者在名言上成立的这一切法。 我们讲到 “如幻”的时候也是一样,“一切法如幻”,并不是说讲面前的这个桌子不存在,是讲桌子的 “ 自性 ” 不存在。很多人把 “如幻”就理解为面前的所有的一切都不存在,不是这个意思哦。“如幻”,就好比看电影,电影不是真实的,哪怕3D等等,也都不是真实的,但是3D电影这件事情,还是有的哦。只是它不是究竟的存在,不是真实的存在,是这个意思哦,所以称为“如幻”。那么这里也是一样,“所言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 如果我们要谈一切法,或者谈一切的存在、一切的事物,都是非有自性,唯依名言而安立。可以讲,一切的事物,是胜义无而缘起有,或者胜义无而世俗有,或者自性无而唯名言有。用什么词就看我们需要讲得有多规范、多精确。简单来说,就是缘起有而自性空,也可以了。

2017年6月30日 · 1 分钟 · 31 字 · 释观清

《金刚经》045(下)——《金刚经》微课堂·一切法皆是佛法?

《金刚经》045(下) 下面一段又有点长,我们来看。这是第十三个问题 : “若云菩提之因果俱不可得,则当无有佛法 ? ! ” 如果前面讲发菩提心不可得 , 后面又讲佛乃至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也不可得 , 那么, “ 因果俱不可得 ” 。第十一个问题的最后讲,实无发菩提心者。第十二个问题的最后讲,实无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那么 , 第十三个问题就来了 :从 因上来说,实无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从果上来说 , 实无有佛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 因和果俱不可得。 整个的佛法不就是从 初 发心开始一直到成佛的 吗? 如果因和果俱不可得的话,佛法如何安立呢?佛法不就是在这当中展开的吗 ?不 就是从菩提心开始到成佛的吗 ? 所以呢,下面的人就开始听晕了 , 就会认为 : “ 如果这样的话,菩提的因果俱不可得,那佛法也是没有的吗? ” 这就是第十三个问题。 **“须菩提,如来所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于是中无实无虚。”**第十三个问题就是说:菩提的因 —— 发菩提心,菩提的果 —— 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 , 两者俱不可得,那么 , 就没有佛法了吗? 于是 在这里就展开了回答。 我们先把这两句话 看 完 。“须菩提,如来所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于是中无实无虚。”“无实无虚”,不是说也不真也不假,不是这个意思啊!“如来所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是什么无实呢?自性无实。那么,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在世俗上呢?有 , 是缘起有,缘起无虚而自性无实 , 或者说是:胜义无实,世俗无虚。 “是故如来说一切法皆是佛法。”今天还有人跟我讲“一切法皆是佛法”,他就 认为一切法是指存在 —— 不是哦 ! 这个**“一切法皆是佛法”的意思应该是 : 一切法都是自性空 , 通达一切法的自性空,就是通达佛法 —— 是这个意思 , 明白吗?“是故如来说一切法皆是佛法。”**这里的 “ 一切法 ” 不是说我们面前的这个手机啊 、 鼠标啊 、 电脑啊 等等 是佛法,不是这个意思。这里是指一切法都自性空,而通达 ” 一切法自性空 “ 就是通达佛法 —— 是这个意思。 ...

2017年6月29日 · 1 分钟 · 90 字 · 释观清

《道宣律师感通录》,伪作!——妄伪夺真——《道宣律师感通录》

《道宣律师感通录》,伪作! 学佛教的人,大概总会听到一些“非常异议可怪之论”,常常一笑了之,这本无足多论。但有些相当熟捻的此类“典故”(什么韦将军啦、哪咤、戒神护戒……等等等等)居然都出自一位律学高僧之传记、著作,这就不能不让我惊诧、甚至担忧了。这就是本文要说的道宣律师和他的《感通录》。 寻《宋高僧传》之《道宣传》,系于《明律篇》下首席,而全传体裁倒更像是该系于《感应篇》下的。此传的素材就是基本来自《道宣律师感通录》。 《道宣律师感通录》一卷,又叫《律相感通传》(和“律相”基本没关系),据经录和藏经,仅见于赵城藏、丽藏、弘教藏、大正藏(以上名为《道宣律师感通录》)和续藏(名为《律相感通传》),经录中无闻。丽藏本云“书藏所无”,“惠澄上座传来寄帙”,大正藏因此收录。 《感通录》诸说,颇见怪异,兹举两则,并试论其妄。 “(问:为何有)……识来形起,如生不殊……(答:)人禀七识,识各有神。心识为主,主虽前往,而余神守护,不足怪也。” 这在《太平广记》《法苑珠林》两部外、内学的类书里也都引了,可见底本一致。这段是问“有些人死了几天又活过来了,怎么身体不坏呢?”回答说是“人有七识,每个识有个神看着,心识(赖耶?!)虽然不在了,其他神还守着呢,所以不朽坏,有啥可怪的?!” 这就更怪了! “七识”之说,闻所未闻,道宣参加过玄奘法师的译场,对唯识相当了解,也用唯识义解戒学上的纷争,哪会写这种不通的滥东西!另外,留下不走的,怎么也谈不到“识”上去,再丢人的唯识家,都会说那叫“根”(就是这么说,也已经是错得一踏胡涂了)的! 再看一条。《感通录》: “……问余云:师言受戒?一戒几神?余答云:见五戒中,一戒五神,未知大戒如何?答:僧之受戒,有二百五十神。若毁一重戒,唯一神去,则二百五十神恒随戒者。” 《太平广记》引作: “ 如大僧受戒,戒有二百五十神,亦戒戒之中,感得二百五十,防卫比丘。若毁一重戒,但二百五十神去,余者恒随。 ” 《法苑珠林》作: “如五戒中一戒五神,五戒便有二十五神。一戒破,五神去,余者仍在。如大僧受戒,戒有二百五十神,亦戒戒之中,感得二百五十,防卫比丘。若毁一重戒,但二百五十神去,余者常随。” 这是说:僧人每条戒有250个神守护,犯一戒,就吓跑 250 …… 道宣律师怎么都是名律师,那会丢人至此!那尼众岂不每戒348神,沙弥每戒 10 神……而且,根本“重戒”一破,即非沙门,哪里会有什么“余者常随”的戒律?! 所以此篇定非道宣律师所作。 在道宣律师《续高僧传》卷第八《义解篇·释僧范传》有云: “(僧范)自有英悟之量,罕能继者,而 感通灵异,则事全难准 云。 ” 明白表明了宣律师对所谓“感通”的看法。 又,赞宁《宋高僧传》卷第十四《明律篇·道宣传》在荒唐的《传》文后也加了个尾巴,小心地表示了一点看法: 系曰:律宗犯即问心,心有虚实故。如未得道,起覆想说,则宜犯重矣!若实有天龙来至我所而云,犯重招谤,还与罗汉同也。宣屡屡有天之使者,或送佛牙,或充给使,非宣自述也。如遣龙去孙先生所,岂自言邪?至於乾封之际,天神合沓,或写只洹图经付嘱仪等,且非寓言於鬼物乎?君不见《十诵律》中诸比丘尚扬言:“目连犯妄”。佛言:“目连随心想说无罪”。佛世犹尔,像季嫉贤,斯何足怪也? 说“那些事都是寓言吧,不然不就犯戒了?!道宣自己不知道么?!”可见虽然著录,却也持怀疑态度。(看来此篇伪作出世很早,民间流传很广。当然藏经中不收,应该是诸位大德抉择的结果!) 考,自《开元录》起,倒是有一部书名接近的《……感通录》 “《东夏三宝 感通录 》三卷(亦云《集神州三宝感通录》见《内典录》, 麟德元年 夏六月,於清官精舍集) ” 此书,以后目录均见著录,藏经也都有收录,又作《集神州塔寺三宝感通录》,三卷或四卷。 丽藏本的《道宣律师感通录》,实际上是把一本 “伪书”误以为是这本道宣律师写的《(东夏三宝)感通录》,所以也说:“ 麟德元年 终南山释道宣 撰”的。而后来的《大正藏》照搬…… 唉! 我看到伪经最恨了,不惜花点时间,“考证”一翻。希望有识者,不再相信“戒神看戒体”“天人鬼不同时吃饭”“韦将军”和古怪的“七识说”…… 二〇〇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2017年6月28日 · 1 分钟 · 49 字 · 释观清

《金刚经》045(中)——《金刚经》微课堂·如来者,即诸法如义

《金刚经》045(中) “以实无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因为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是非实有的 , 是缘起的 ,“是故燃灯佛于我授记,作是言,”所以燃灯佛才能授菩提记。“作是言”,是这么说的。“汝于来世当得作佛,号释迦牟尼。”你在来世,过若干阿僧祇劫,“当得作佛”,将来会做佛。佛的名字叫什么呢?叫释迦牟尼。 这个能听懂吗?因为是非实有的,所以它才是缘起法,才可以在现在授记将来。如果它是实有的话,那永远是这样的,根本就不会变化,怎么可以去授菩提记呢?怎么可以说你将来如何如何呢?因为它是实有的话 , 就是必然的存在,就是如此的存在 , 就是自己决定自己的, 是不受其他条件影响的, 对吧? **“何以故?如来者,即诸法如义。”现在有些法师在其他地方讲到这里的时候,好像就把“如来者,即诸法如义”当作就是一个定义 。 “ 什么是如来啊?如来就是诸法如义 ” —— 解释成了这个意思。大家要注意 , 这里并没有定义的意思啊!诸法的真如 、 诸法的真实性,是什么呢?是真正的如来。我们在讲佛的定义的时候,怎么讲的呢?是证得无为法, 对 吧? 我们讲比较好的对佛的定义应该是二障断除 —— 断除了烦恼障和所知障 。 昨天又有人说 “ 所知障就是知识障,是知识太多了 ” —— 不是哦 ! 所 知障 反而 是 知识 太少了。断除了二障的,就是 佛。这个佛是什么呢?是从证得无为法的角度来讲的。“诸法如义”**的 “ 如 ” ,也是指的是无为法真如的如。一切法的体性都是空! **“若有人言 ‘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如果有人认为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并认为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这个事情是实有的话,就不对了。“须菩提,实无有法,佛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在佛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这个 事情上, “ 佛 ” 不是实有, “ 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 也不是实有, “ 得 ” 也非实有。 在 《 现观 》 系统当中,是说从 “ 色 ” 乃至 “ 一切种智 ” ,从物质乃至究竟成佛,没有任何一个法是实有的。有些地方说: “ 诸法无我 。 ” 那么 , 这个 “ 诸法 ” 的 “ 诸 ”要涵盖 到什么程度呢?在中观派来说,这个 “ 诸法 ” 的 “ 诸 ” 是指一切法,而不是说 “ 有些是 无 我的、有些不是无我的 ” 。 中观派认为所有的一切法,只要是存在的法,都无自性,一切法都非实有。 因此, 佛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也 非实有。没有任何一个法,是有自性的。 ...

2017年6月28日 · 1 分钟 · 110 字 · 释观清

《金刚经》045(上)——《金刚经》微课堂·授记非实

《金刚经》045(上) 好,我们继续《金刚经》。 前面讲 到 第十一个问题,是吧? “ 诸法皆不可得,云何发菩提心?岂非 ‘菩提心为成佛之因’? ” 那么这里的意思是 : “ 如果说一切法都无自性的话,那又明明说要发菩提心的 。 ” 意思是, “菩提心不是有的吗?” 只要你承认有菩提心的话,那就有菩提心 、 有佛 、 有 …… 乃至于有五蕴等等,都 可以推 出来了。因为他对自性不存在和不存在还是没搞清楚,所以会有这样的问题 。 第十一问题这一段 :**“尔时,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云何应住?云何降伏其心?’”**这段话看起来好像是第二次重复说,但是在世亲论师的注解当中,他认为不是这样的 —— 也确实是如此。这里要说的是 : 发菩提心的菩萨 、 他所发的菩提心,乃至菩提心所趣向的一切智的成佛之果,皆无自性。 这段讲完以后,大部分人还是不懂。所以接下去,再发起一个提问。这个提问的内容是这样的:假如你说 “ 发菩提心也不是实有 的 ” ,对方还是没搞清楚 , 他 认为 如果不是实有 , 就是实无,实无就是没有嘛。一般来说 , 我们会认为假如不是实有的,那就是实无。所以第十二个问题就是 : “若实无发菩提心者,云何于然灯佛所,得菩提记?”那如果是没有发菩提心,或者实无发菩提心者的话,为什么燃灯佛那时要给释迦牟尼佛授记呢? 我们先把下面这段的文字过一下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于燃灯佛所,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不?”看 到 下面人可能有这样的问题,所以释迦牟尼佛重新发起了一个提问 。“须菩提……如来于燃灯佛所,”释迦菩萨当年在燃灯佛的面前 ,“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不?”**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这个授记,是实有的吗? **“不也,世尊。”这个 “ 不 ” 念 fǒu 。 不是这样的 , 世尊。“如我解佛所说义,”如果我了解佛所说的核心内容的话 ,“佛于然灯佛所,无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如果我真正了解佛所讲的真实 义 趣的话,那么释迦菩萨在燃灯佛面前所得的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记,并非实有 。 ...

2017年6月27日 · 1 分钟 · 108 字 · 释观清

尊者世友和妙音说“十大地法”

尊者世友和妙音说“十大地法” 根本说一切有部发展到六足论时期,在《发智论》十个 “相应因”背景下“十大地法”的名目开始出现了。这种总结,指向了有部的著名论师——尊者世友和尊者妙音。 尊者世友,据奘师所传,约为佛灭三百年北印度犍陀罗国人,说一切有部大师,主要活动时间当在《发智论》主迦旃延尼子之后,《大毗婆沙论》成立以前。有部著名的七部著作 ——一身六足论中,玄奘大师传为世友作品的有两部:《界身足论》和《品类足论》,但藏传和中观师传说则略有不同,见下表: “六足论”作者之三说 玄奘 称友《俱舍释》 《大智度论》 集异门足论 舍利弗 俱希罗 法蕴足论 目犍连 舍利弗 施设足论 大迦旃延 目犍连 识身足论 提婆设摩 提婆设摩 品类足论 世友 世友 界身足论 世友 富楼那 世友论师的作品里,最先把《发智论》里 “相应因”的十种心所——“受、想、思、触、作意、欲、胜解、念、三摩地、慧”总结为“十大地法”。如《界身足论》卷上: “三地各十种…… 十大地法云何?一、受;二、想;三、思;四、触;五、作意;六、欲;七、胜解;八、念;九、三摩地;十、慧。 ” 《众事分阿毘昙论》(尊者世友造)卷二: “云何十大地法?谓受、想、思、触、忆(作意)、欲、解脱(胜解)、念、定、慧。” 《阿毘达磨品类足论》(尊者世友造)卷二: “十大地法云何?谓受、想、思、触、作意、欲、胜解、念、定、慧。” 上述论书中,一致地谈到 “十大地法”,其中《众事分阿毗昙论》为早期的《品类足论》的异译本。 尊者瞿沙,此译妙音,也是有部四大论师之一,与尊者世友齐名,大约是同时代人。他的作品《阿毘昙甘露味论》,也提到了十大地法。《阿毘昙甘露味论》卷一: “痛(受)、想、思、更乐(触)、忆(作意)、欲、解脱(胜解)、念、定、慧是十大地法。何以故。一切心共生。” 此一时期的有部阿毗达磨,皆无差别地沿用了《发智论》 “受、想、思、触、作意、欲、胜解、念、定、慧”的排列次序,并开始有“十大地法”的称谓。

2017年6月27日 · 1 分钟 · 42 字 · 释观清

“大地法”之“恒于一切心有”——“大地法”与“遍行”

“大地法”之“恒于一切心有” ——《婆沙》“六种一切”与《瑜伽》的“四种一切” “大地法”在梵语当中可以有多种释词,但最后都解释为“与一切心共起”“恒于一切心有”。 《阿毘昙甘露味论》卷上(尊者瞿沙造): “痛、想、思、更乐、忆、欲、解脱、念、定、慧是十大地法。何以故? 一切心共生 。 ” 《大毗婆沙论》卷十六: “问:大地法是何义? 答:大者,谓心。如是十法,是心起处,大之地故;名为大地。大地即法,名大地法。 有说:心名为大。体用胜故。即大是地,故名大地。是诸心所所依处故。 受等十法,于诸大地,遍可得故,名大地法。 有说:受等十法,遍诸心品,故名为大。心是彼地,故名大地。受等即是大地所有,名大地法。 ” 《大毗婆沙论》卷四十: 谓大地法有十种 ……若法,一切心中可得;名大地法。谓若染污,不染污,若有漏,无漏,若善,不善,无记,若三界系,不系,若学,无学,非学非无学,若见所断,修所断,不断,若在意地,若五识身, 一切心中,皆可得故,名大地法。 《俱舍论》卷四 : “地、谓行处,若此是彼所行处,即说此为彼法地,大法地故,名为大地。此中若法,大地所有,名大地法—— 谓法、恒于一切心有 。 ” 这里的 “恒于一切心有”、“一切心共起”是略说,若广说,则如《婆沙》所说之“六种一切”:一切界、一切地、一切趣、一切生、一切种、一切心。 《大毗婆沙论》卷十六: “问:何故但说十大地法为相应因,非馀法耶? 答: …… 有说:若法一切界、一切地、一切趣 、一切生、一切种、一切心可得者,此中说之 ……” 此处《大毗婆沙论》之十大地法 “六种一切”说,略同于后来《瑜伽》所谓“四种一切”说——即:“一切处、一切地、一切时、一切(耶)”。 《瑜伽师地论》卷三: “问:如是诸心所,几依一切处心生?一切地、一切时、一切耶? 答:五。谓 ‘作意’等,‘思’为后边……” 《瑜伽师地论 ·遁伦记》解释说: “‘一切处’者,《唯识》第五解云,谓三性处。 ‘一切地’者,有二义:一云‘有寻’等三地;二云九地,谓从欲界乃至非想。 ‘一切时’者,心生必有。 ‘一切耶’者,随其自位,起一必俱。 ‘遍行’具四。” 此中,《婆沙》之 “一切界、一切地、一切趣”即《瑜伽》之“一切地”,“一切种”即“一切处”之三性,“一切生”即“一切时”,“一切心”即“一切(耶)”之“起一必俱”之俱起。如下表: 《大毗婆沙论》 《瑜伽师地论》 解释 一切界 一切地 三界 一切地 九地,或谓“有寻有伺”等三地 一切趣 五趣,或六趣 一切种 一切处 三性 一切生 一切时 心生 一切心 一切耶 俱起 《婆沙》乃至《发智论》都说 “受、想、思、触、作意、欲、胜解、念、定、慧”十个心所是一心相应、同时“必”俱起,《瑜伽》则谓不然,一心相应,同时“必”俱起的,只有五个遍行心所——作意、触、受、想、思。如《瑜伽师地论》卷三: ...

2017年6月26日 · 1 分钟 · 82 字 · 释观清

《金刚经》044(下)——《金刚经》微课堂·絮絮叨叨……

《金刚经》044(下) 我们把上面第十一个问题的内容再串起来讲一遍 。 我们在听佛所讲的这一段经典的时候,总是会在跟着这个思路走的时候 , 习惯地自己认为破了一个东西以后,其他东西 总 还应该有 。那么,所 破的是什么呢?其实 是我们 一直没有领会 。 所破的是自性 —— 不依赖他而自存的 ! 我们总是错误地认为 , 是把这个 “ 法 ” 给破了,实际上 “ 法 ” 和 “ 法的自性 ” 不是一回事 。 比如说 , 色 、 声 、 香 、 味 、 触 、 法 , 眼 、 耳 、 鼻 、 舌 、 身 、 意 , 乃至佛的一切种智, 是 有还是没有呢?这是有的 ! 那么 , 它们是不是自性有呢?它们不是自性有的 ! 也就是说 , 它们不是 “ 自己 成立 自己 ” 的那种存在,或者说 “ 不依靠别的 事物 的 存在 ” 那种存在。 ...

2017年6月26日 · 1 分钟 · 127 字 · 释观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