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唯识三十论要释》讲义·016·006
《成唯识论》 当中 说,这 “ 或于一境持心令住,故名作意 ”是 安慧 的说法 , 这个其实 不 见得 。为什么 呢? 因为 看安慧说的是 “**於所緣境持心為業 ”,**安慧 说是 “ 持 心为业 ”,明确 是 “业” ,并不是 “性相”。
应该说这种观 点 (或于一境持心令住,故名作意) 可能会有 , 也 应该 会有,但是它确实不就是 安慧 的说法, 安慧 很明显 说的 是 业( “於所緣境持心為業”)而非定义,我们不能冤枉安慧 。
我们看安慧《唯識三十論》卷一:
“作意者,謂發動心,能令發動,故名發動。謂於所緣境中,由此能令心起趣向,此以於所缘境,持心為業。持心者,謂即於此所緣境中數數引心。”
安慧注释的《 唯识三十论》里, 他说是 “**此以於所缘境,持心為業”,**是业 ,持心 是 作意 一个功能 ,安慧说作意是 “能令心 发动 ” 。
《 成 唯识 论 》 说这个 意思 (或于一境持心令住,故名作意 ) 是 安慧 的 , 应该说 不是 安慧 的,但是确实可以有人这样去理解。
《 成 唯识 论 》 说 ( 令心回趣异境 ) 是 《 顺正 理论 》 师的,这个 看起来还不如说是 《集论》 的说法。
《瑜伽》卷三:
作意云何?谓心回转.又云:作意作何业?谓引心为业
《瑜伽》卷五十五:
作意云何?谓能引发心法 ·作意作何业?谓于所缘·引心为业.
《显扬》卷一:
作意者:谓从阿赖耶识种子所生,依心所起,与心俱转、相应,动心为体,引心为业。由此与心同缘一境,故说和合,非不和合。
如经中说:若于此作意,即于此了别;若于此了别,即于此作意。是故此二恒和合,非不和合。此二法,不可施设离别殊异。
复如是说:心心法行,不可思议。又说:由彼所生作意正起,如是所生眼等识生。
《集论》卷一:
何等作意?谓发动心为体,于所缘境,持心为业。
那我们看一下其他的。比如说 《瑜伽》卷三:作意云何?谓心回转. 什么是 作意 呢? 令心回转 , 这是《瑜伽师地论》自已的说法 。
《瑜伽》卷五十五:作意云何?谓能引发心法、作意作何业?谓于所缘,引心为业。《成唯识论》 不批 《瑜伽师地论》 ,然后 就举 其他的 例子来说 。 《成唯识论》 这里批的 一个 是 “ 回 趣 异 境 ” , “ 谓心 回转 ” ,这个 “ 谓心 回转 ”(《瑜伽师地论》很标准说“心回转”“引发心”) 和 《集论》 “ 谓发动心为体 ” 都是一样的。
《显扬》又说了 , “谓从阿赖耶识种子所生”,其实都是阿赖耶识种子所生的 ; “依心所起,与心俱转、相应,动心为体”,这个是解释 心所 ; 也就是说它是阿赖耶识里面种子所生的,它是 心所。 这三个 ( 依心所起,与心俱转、相应 ) 都是 在解释 “心所” 。
“动心为体,引心为业”。你看 “动心为体”、“**发动心为体”还是差不多。 《成唯识论》 的 定 义不一样 , 叫警心為性,**最好是 背 这个 “ 谓此警觉,应起心种,引令趣境,故名作意; ” 比背前面那个更好 。 这两个都对 , 但这个 “警心為性” 要解释 ,要解释 的话就变成这个 “谓此警觉,应起心种,引令趣境,故名作意;”
【 作意 和分别是一个意思吗? 】
回答: 当然不是一个意思, 作意 是个 心所 ,分别是 慧 心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