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识三十论要释》讲义·016·002

能理解 吧? 因为 心 种子实在太多了。单纯讲 心的种子 这个太广了,所以要加一个限定 , 限定是 “应起(的)心种”。

“ 作意 ” 还有一个功能叫 “引令趣境”, 同时引现在 的 心要去 触境,这叫 “引令趣境” 。

也就是 “作意”可以看作 有两个 特征 ,一个是 “警觉应起心种” ,警觉 应起 的这个 心的种子 ,再 “ 引 ” 发这个 生起 的心 “令 趣 ” 向于 “ 境 ”——这个 叫作 意 。单纯讲 “警心为性”也不是不可以, 但 是需要 作进一步 解释,解释到 刚才说的 这个程度 才比较完整, “故名作意 ”

“ 此若無者 ”, 这个 “ 此若无者 ” 的意思 是说,作 意是 遍行 。他说如果没有作 意这个心所 的话, “ 心必不應了別境故 ”, 如果没有 它 , 心就不能 认识境 了,为什么 呢? 因为心需要 作意 去牵引 而 趣 境,就是 “作意 引 心 令 趣境 ”。

下面这句, “雖此亦能引起心所”, 这句话是为了解释 “警心为性”这句 , 这里说 “警心”, 那 “警心 为性 ” 能不能 “警”“心 所 ” 呢 ? 回答说,可以!因为 “心是主故”而“但说引心”,因为心为最主要,所以文字上就仅仅说了“警心”,实际上心所也是普遍“警”和“引”的,因为有心的时候就一定有心所作为助伴,所以“警心”就一定也“警心所”,这种用法(举“心”而顺带举“心所”)其他地方也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