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唯识三十论要释》讲·012·012

现在讲到第 六识, 我们还是展开前 六识 讲一讲,按照 《唯识三十论要释》作 展开讲一讲 。
“釋。自下九頌,顯第三能變。於中總以八門分別:一、顯次第;二、顯名種;三、明自性;四、辨行相;五、約三性;六、解心所;七、釋諸受;八、明起位。”
第三能变有六个识, “次第三能变”是“显次第”;“显名种”有六个,就是六个识,“差别有六种”;“明自性”,就是“了境为性相”;“辨行相”,还是了别境,叫辨行相;“约三性”,叫“善不善俱非”;解心所, 51 个心所;釋諸受,三受;明起位,就是最后的两个颂子。
“雖有八門,攝為三段:初有一頌,顯前五門;次有六頌,顯諸心所;後兩頌顯現起分位。”
第一 颂 当中 摄 五个科判;接下来六颂展开五十 一个 心所 ;最后两颂明现起分位。
大 科 分三段,仔细分的话 , 可以分八段,也可以分十段 , 九 段 、 十段都可以 分 ,看你想用哪个分都可以。
“‘次第三能變’者,此顯次第。故論釋云,‘次中思量能變識後,應辨了境能變識相’。 ”
然后 “ 次第三 能变 ” ,这是 显 次第, “**次 ”,**就是中间思量能变 , 也就是第二个 思量 能变的以后,然后再广 辨 了 别境 识 相。 这个《 论 释》 是 《 成 唯识 论 》。
“‘差別有六種’者,此辨名種。”
这个 泛泛的讲也就可以了,本来可以展开讲的,我们就不展开讲了。这个展开讲太复杂了,至少又是一节半课 、 两节课的样子。
“此識差別,總有六種,隨六根、境,種類異故,謂名‘眼識’乃至‘意識’。 ”
“此识 差别 ”, 就是第三 能变 的差别 , 差别就是一个一个; “总有六种”, 一共有六种 ; 他 随六根和六 尘 有不同的差别 , 就称为叫眼识乃至意识 ,前六识 。
“隨根立名,具五義故,五謂依、發、屬、助、如根。”
一般来说是 隨根立名 , 所以这里面要加字,一般来说他 隨根立名 ; 他 为什么叫 眼识 乃至意识 ; 什么 叫 “ 依、發、屬、助、如根 ” 呢? 看一下 , 大家知道一下就可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