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识三十论要释》讲义·006·029

又由此識常不轉變,有情恒執為自內我,若與苦樂二受相應,便有轉變,寧執為我?故此恒與捨受相應。

又由此識常不轉變”,第八识“恒常一味”“常不转变”,他 的表现 , 是 恒 的 、相续的,有情的 第七识一直把它执为 “(自内)我” 。如果第八识不是 “唯舍受”而是和苦乐受相应的话,那就有转变,那么,第七识就不会把这个很明显有转变的东西执为“我”了(,因为“我”有“主宰”、“常”、“一”的意思)。

有情恒執為自內我”, 前面讲过 这个 “自 内 我 ” ,我们不是把外面的 、别人的第八识 “ 执 为我 ” 的 ,是 把 “自”“内” 的 阿赖耶识执 为我 , 不 是 把 别人 的 阿赖耶识执 为我的啊。

有 情 “ 恒 ”“ 自 ”“ 内 ” 把第 八识 执为 我,因为什么呢?因为 阿赖耶识 是 恒的,是 不转变的 , 它是一 味 的,前后是没什么差别的 ,符合凡夫们对 “我”(常、一、主宰) 的认知 。

如果 阿赖耶识和 苦乐二受相应的话,它就一会儿苦,一会儿乐 , “便有转变” 。那么它这个 “有转变”就不能被“执为我”了—— 有 情我们是把那个 看起来 “ 恒 ” 的东西 执 为我 , 你现在是一会儿苦,一会儿乐,它就表现为是 “ 不 恒 ”,不恒 的话大家就不会把它 执 为我 。

寧執為我?! ” 这个是一个反问 、 反证 —— 由于 第八识 是被 第七识 执 为我的,所以它就 只能和舍受相应, 不能是一会儿善 、 一会儿恶的啊,不能有很明显的这个转变。

故此恒與捨受相應”, 所以呢 , 第 八识 唯 与舍受相应。

先讲到这里吧 , 今天就讲到这里。有什么问题吗?大家看 , 我这么讲,有问题吗?下课。

愿以此功德,普及于一切,

我等与众生,皆共成佛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