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识三十论要释》讲义·006·020

“……即內大種及所造色; ”

现在的这个 “根依处” 是内四大 种 和四大 种 所造。

有共相種成熟力故,於他身處亦變似彼,不爾,應無受用他義。

前面讲的是 “不共相成熟力……”,现在讲“共相成熟力……”。

“不共相”成熟的是“我的眼根”“你的眼根”各论各的,共相的呢,就是“我看到你的”,“你看到我的”……

於他身處亦變似彼”,就是在“我认识到的对方”那边也“变似”出他的,比如说他的身体,你也能够认识到,感知到,这就属于“共”的部分。

不爾,應無受用他義”,如果没有这个“共相种成熟力”,那就不能认识、感知到他(的身等)了。

这里唯识内部又有两种观点,前面讲 “有色根”及“根依处”。

第一种说法,共相成熟中,既包含了 “有色根”,也包含了“根依处”,但如果这样的话,仍旧会有前述的问题——你能够通过(共的)他人的眼根看东西吗?

第二种说法,就只变 “根依处”,但也有问题,如果这个“根依处”是扶尘根,那不就是身根吗?那就还是有色根咯?如果不是扶尘根而单纯是“四大”及“四大所造”,那么,有色根不也是“四大种所造”吗?于是又有单纯把“根依处”(“内四大种及所造色”)解读为“地、水、火、风、色、香、味、触”,其实他主要想说的是“色、香、味、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