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唯识三十论要释》讲义·006·019
这个讲到 胜义 根和 扶尘 根 , 回来啊 。
“有根身者,謂諸色根及根依處”,“诸色 根 ” 就是有色根啊 , 眼 、 耳 、 鼻 、 舌 、 身根 ; “ 根 依 处 ” 呢, “ 根 依 处 ” 就是 “ 扶 根 尘 ”, 或者是 “ 扶尘 根 ”, 根 的依处 实际上是 身根 啊。
“由異熟識不共相種成熟力故,”
它前面讲的是什么呢?是共 相 总成熟 力故 变 器世 间 ; 现在呢 , 我的 “ 有色根 ” 和 “ 根依 处 ” 是 异熟识 的不共 相 的 相分种子 的成熟 的 力量 (生起的)。
“變似色根及根依處”,
依这个 “異熟識不共相種”,而生起这个有色根和根依处。
“变似”,首先,本质是识变,“变”什么呢?看起来像(似) 是 有 色 根 , 但实际上是 “似”色 根 及根依 处 ——这个,本质上是八识 的相分,属于本质色。
那么,这里面为什么说它是 “ 不共 ” 呢? 这 个就简单了,它不能是 “ 共 ” 的,比如说假如说我的眼根 , “ 不 共 ”, 就是我自己的阿 赖耶识 的种子所变的,我自己的 、和别人 不 共的 种子所变的 ; 假如我的眼根跟你是共 相 的种子变的 , 就出现什么呢 ?那 你 就 可以用我的眼睛去看东西了。
因为眼 根, 眼的本来的梵文的意思是什么?就是 “ 能见 ”, 我们汉文翻译成眼 , 如果我的 “ 眼根 ” 不是 “ 不共 ” 的,而是 “ 共 ” 的,那么跟我 “ 共 ”眼根 的这 个人, 他也能够用我的 “ 能见 ”( 眼 ) 去看了 ,同样的道理,他 也能够用我的耳去听了 ……然而实际不可能 。
所以这里的 “ 眼根 ” 和它的 “ 根 依 处 ” 必须是 “ 不共的 相种 ” 而成熟的 , 这个能理解吧。 “相种”,就是相分的种子。 刚才应该用这个例子 能听懂吗? U n d ersta nd ? 所以这里面就讲 “ 不共 ” 啊 。 外面的 “ 器世间 ” 是什么呢?是 “ 共 ” 的 ; 内的根 身, 就是不共的。根和 身 ,其实这个根当中也包括 身 啊 , 根 依处 很明确就是 身 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