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识三十论要释》讲义·006·003

就是 “所缘” 和 “行相”“ 不可知 ”…… 什么 所缘 呢? “执受” 和 “ 处 ”,“执受、 处 ”这里 又分两 个啊,也可以说所缘又 分三个 , 这个 叫 “ 内变根 、 身, 外变器 界 ”,近一点的自己的“ 根 ”和“身”,加上“外界”的 器 界(器世间,就是周围的环境),再 加上种子,所以 所缘 一共分三个 —— 根 身、器世间 、 种子 , 这就是 “ 执受、 处 ” ,这里面有三个所 缘 啊。

好,现在我们讲这个 “ 所缘 行相 门 ” ,我们是三个。我都想把它白 话 了,因为实在太复杂了。

《三十论要释》的次序不同,他 先讲 “ 了 ” , “ 不可知 、 执受、处、了 ”的“了”,他先讲最后一个 。

此中 ‘了’者,謂異熟識於自所緣有了別用;

( 异熟识 就是第 八识), 这句话放在这里,其实稍微有点也挺麻烦的,我们今天先了解一下就可以了,因为接下去他又说这个 “ 了 别 用 ” 是不可知是吧?

首先要知道这个 “ 了 ” 就是了别 , 了别就是什么呢, 了别 就是 识, 是 识 的 自 体 , 识 的这个 性相 、 定义 。 那 异熟识 它具有了别 的功能, 了别什么呢 ? 了别它的 “ 自 ”的 所 缘, 了别 它的对 境。

它要了别 境 ,但是问题是 “ 了别 境识 ” 是什么呢? 下面说 “ 了别 境识 ” 是前 六识。 那么它第 八识 有没有了别 境的 作用呢?有 ! 它 了别什么 境 呢 ?护法说,他第八识的见分要 了别自己的 相 分, 了别什么呢 , 了别 这个 “ 执受、 处 ” 。

那 它 是怎么 了 别的呢?不知道 , 哈哈哈, “ 不可知 ” 。 说这个 “了别” 很复杂啊 , 很 微 细难知 , 所以讲 “ 不可知 ” ,这个 “ 不可知 ” 是针对我们 一般人的 “ 不可知 ” ,对 佛 而 缘 是可知的啊 ;也不是异熟识缘境的时候对这个境 “不可知”,只是怎么缘境的情况现在说起来“微细难知” 。 所以在护法的意思,这个 “不可知”不能解释为阿赖耶识缘境为非量,护法系明确说阿赖耶识是现量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