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识三十论要释》讲义·003·032

【 言二谛者, 一真,二俗 , 就俗谛中,有四种 :

一、 真实俗 谛 。是世间内外二种因缘之法,一切内外诸法皆 从因缘 而生,非因缘故,必不生也,名真实也 ;

二、 非实俗谛。世间之法,由如幻化乾闼婆城,似有非有 ,皆因缘生,名非真俗谛;

三、近胜义俗谛。以文、句、名三法诠本法理,即名、句、 文非 真法理。为诠于理近本法故,亦是世俗。言名者,若呼于眼 是名 ,此眼是净是染,是断是常。名、句、文者,名、句二法 , 自 体 是内识,心上有名、句二法影像,起名、句故,是二法自 体 , 非是前云名字。《唯识论》云 : 文身者,是识种类 ;

四、清净俗谛。诸佛如来,具诸相好,诸功德法,悉皆具足。 此 等诸法,从本不生灭。法性平等,理中而现,不是因缘所生 ; 虽 因缘 生,不同世间杂染因缘之法,但是清净因缘之法,亦名俗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