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识三十论要释》讲义·003·016

依斯二分,施設我、法” ,由在见分 、 相分上施设我、法。

彼二離此無所依故。”“……故”,就是理由,因为“我”“法”离此见分、相分无所依,所以“我”“法”是在见分相分上施设的。 这句话我们前面讲了啊,头就大在这个地方,就是这句话,不是所有 唯识师 都承认的。 “ 彼二離此无所依 ” 吗?不见得的 ,安慧就不认 。 但是作为护法自宗的教材,是可以这么说的。

他(护法)这里的逻辑是:施设的 “我”“法”必须各有个“所依”,由于施设的“见分”“相分”有各别的作用,所以他们有各别的实体,才能堪为“我”“法” 的所依,若见分、相分作用不同而又同体(自证),那就变成了 “用别体同”了。

说起来,《成唯识论》里这一段把安慧说和护法说掺着说,在文字上顺下来很是有点拗口,根本就在于那句 “见相皆依自证起故”,这句话实在是两家都不认可、不接受的。

我们 继续 讲下去啊。 “ 依斯二分,施設我、法,彼二離此無所依故 ” ,这句话可以说是护法讲的, 说 陈那讲的都可以。

但是 让我们来说, 我和法, 是不是必须在实有的见分、相分上生起呢?我们中观宗是不认可的,世间人也未必认可。 比如说在一个完全不存在的东西上,认为它是 “ 我 ” 有没有可能? 实际 上是有可能的 吧 ,就是说你不是在一个实法上的执为是我,你本身就是在一个假法上,甚至 不需要存在,也可以 “ 执为我 ” 。前两天我们讲课的时候就举过这个例子吧,打游戏,大家在一个房间里面,一起打游戏, “ 哎,你挡到我了,哎,让开一点 ” , “ 哎呀,你怎么我了 ” ,这个时候你这个 “ 我 ” ,是在那个游戏 里 的某个 角色 上,这个 角色是假法 , 但我们 在它上面生起 “是我” 的想法。

甚至……你们 应该还记得 有个什么幻肢实验吧?把那个手拿个塑胶的东西在那里划着划着划着,这个大家知道吧?切一半对吧?划着划着这幻肢咔嚓往上一砸,哈哈哈 …… 那个 实验, 是吧 。 它不一定是实法 才可以是所依 ,所以 我们 会讲,实际上我和法的施设,不一定需要 落 在实法上,是可以在假法上的 ,按中观的说法,甚至必须落在假法上 ——“假不依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