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义略讲》006·037
“辰四,许法分三:一、体的许法;二、道的许法;三、果的许法。
已一,体的许法分二:一、境;二、有境。
午一,境:谓主张一切所知境摄为三相,即一切有为法名依他起;一切法性名圆成实;除彼以外即是遍计所执故。 ”
现在说的是唯识宗的事、道、果。事,就是一切法;道,就是五道十地;果,就是三乘无学果。
一切法又分为“境”和“有境”——这个分类法和前面经部的差不多。这个分法肯定不能说“错”,但是一点都没有唯识派的影子——谁都可以这么分。
这里,说唯识宗把一切法分为三性:遍计所执性、依他起性、圆成实性。这个说法也同样不能说错,但确实不是“第一义”的。我们后面到时候再讲。
其实对一切法的分类,如果不用大家(各宗)通用的“蕴、界、处”,唯识也有自己独立的分法——五位百法:
“色法十一心法八,
五十一种心所法,
心不相应二十四,
加六无为成百法。”
这是我们以前在唐老那里背的,可以算是《百法》的摄颂了。以前在唐老那里上课,每次上完都要求把学过的背下来……现在很多都还能背,“我说识所缘,唯识所现故,应此中都无少法能取少法,应知此心如是生时,即有如是影像显现”。我们以后也这样要求吧,今天学的当堂背诵……
为什么我要在这里(事、一切法的分类)说“五位百法”呢,因为按今天的分类来说,“五位百法”属于唯识的知识论,而“三性三无性”实际是可以拔高到唯识的形而上学的,虽然也可以用它来给一切法做分类,但这不是唯识的核心义,我们把“三性三无性”拉下来谈一切法,本身就略带牵强,而且还漏出了唯识在形而上学部分的空白。于是又不得不把“能取所取空”拔上去填“三性三无性”搬走后留下的空白……
唯识派的观点都是围绕着“三性三无性”这一核心展开的,把“三性三无性”放到一个次要的部分来谈是没有太大必要的,“一切法的分类”这部分,“五位百法”的精致性、完成性都肯定是要强于“三性三无性”的。如果让我写唯识的宗义,肯定不在这部分讲三性……所以如果在这部分看着别扭的话,还真不是唯识宗的错,是宗义书作者们对唯识认识程度不够,总结得不够权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