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义略讲》006·018
“由亲自通达的心,只破自己的所破,所应通达的法,即是无遮的相,譬如婆罗门不饮酒(只遮婆罗门饮酒,不遮其余)。”
“由亲自己通达心,破自己之所破,兼破余法,是名非遮,及引发随一所立,即是非遮的相,譬如天授很胖而白天不进食(说明夜里吃饭)。”
接下来讲 “无遮”和“非遮”。
初学很容易误解,以为说 “无”就是“无遮”,说“非”就是“非遮”——应该说,概率上看,这么说正确的概率是很高的,但却不能说就是这样了,还是要看,否定的背后有没有肯定:单纯否定的,就是无遮;否定里含肯定的,就是非遮。(这里小小有争论,就是到底什么是否定之后的肯定,那他到底算遮遣还是成立 ?这里就不讨论了。其实有些具体的情况,几百年来还没讨论出标准答案 ——到底算无遮还是非遮? )
我们看一下如石法师的翻译:
“以直接了解之心智,排遣某一(遮遣)法所应遮除之成份,仅仅在此情况下(不更暗示或成立他法)所获得的了解,就是 ‘无遮’的定义。例如:婆罗门不能饮酒。”
这是 “无遮”。 这个无遮的定义,是在 “遮遣”的基础上强调“仅在此情况下”,意思是,对此否定不做延伸阅读理解——比如“婆罗门不饮酒”,不饮酒就是不饮酒,不做延伸阅读——这就是“无遮”。中观应成派讲的“无自性”就是一个“无遮”——仅表示自性不存在。
再看如石法师版本的 “非遮”——
“以直接了解之心智,遮除某一(遮遣)法所应遮除之成份,(间接)暗示另一非遮或成立法,就是‘非遮’的定义。例如:肥胖的提婆达多白天不吃东西(暗示他晚上偷吃了很多)。”
这个定义,也是在 “遮遣”的基础上加了几个字,主要是暗示了一个非遮或者成立——意思就是,这个“遮遣”不是不单纯的“遮遣”,后面要引出一个东西。他举的例子是“胖子 白天不吃饭 ”,表面上看是不吃饭,背后暗示“他胖,白天不吃,一定是晚上吃……”。上次我说的那个故事里,那个犯罪嫌疑人说的“不是他”,这个“不是他”就是一个“非遮”,引出了他知道作案人是谁。
教科书里把这些表述理想化了,实际判断起来要复杂得多,拿中观的视野来说,就是要结合其他知识、其他条件进行综合判断,比如 “无酒精啤酒”,到底是“无遮”还是“非遮”?有的“无酒精啤酒”是“无遮”,完全没有酒精;有的“无酒精啤酒”是非遮,酒精含量极少,或者主要引出这是“啤酒”,或者“无酒精”就是“啤酒” 的牌子,那可能就得是成立了 ……
有的场合,还有一种 “双关语” 的现象 ——让你“以为”没有,但实际有(一点)。这个问题怎么解决?多说几句,讲清楚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