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义略讲》006·015
“ 解释二谛之名 。 立量云:虚空无为(有法),名为世俗谛(宗),在世俗心前谛实故(因)。此之世俗者 , 谓分别 ”。
这里说的世俗,就是分别。世俗谛就是分别心的对象。这里的“立量”,就是建立一个论式,列一个“为他比量”,是一个“能立”,他不是真正的比量。比量是一个心,这里只是一个论证格式。“为他比量”不是“比量”,这个要注意,因为有人搞错的。
“ 若由障碍现见自相,名为世俗,这也只是释名。 ”
障碍现见自相,就是世俗。经部系统里,自相就是胜义谛,共相就是世俗谛。
“这也只是一个释名”,说明这一段不是一个“定义”。
“ 名在世俗分别心前是谛实,不悉是世俗谛,因为胜义谛的所相如瓶,在世俗分别心前为谛实故; 如补特伽罗之我和声常,世俗分别心前亦为谛实, ”
“补特伽罗我”和“声常”就不存在,不是法,是佛教不承认的,这个实际上不是法,那么这个就不是世俗谛,世俗谛讲的是必须要是法。前面那个“瓶”呢,不是“唯有分别”,所以他这个定义是“唯有分别假安立的法”,一个要加上“唯”,因为胜义谛也可以是由分别施设的,然后如果没有“法”的话,那么“声常”啊,“补特伽罗我”啊,这些都出来了,所以他这些定义前面必须要加上“唯”,后面加上“法”,这一段其实在解释这个。
“ 在名言中亦非有故 ”,“补特伽罗我”和“声常”在名言中也没有,在世俗当中也没有。
“ 瓶有法名为胜义谛(宗) , 在胜义心前为谛实故(因) ”。 这个谛实心是显现不错乱的,这个就是有,这个是就这个世间的角度来谈的。不过他这种二谛的建立也是可以接受的,因为按照这个,他就是讲因明比较多,辩论比较多,跟外道辩论的时候,基本都要承认一个大家都共同承认的东西嘛,世间上大家都能认识到的,它存在吗,他存在,这个就比较容易双方一起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