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义略讲》006·013
“唯独由分别假施设为有的法,即是世俗谛的相。”
这是这里经部对世俗谛的定义,“……之相”。这个也请小心,不要漏字。第一呢,他在这里“唯独由分别假施设为有”,“唯”是什么?仅仅,仅仅是分别出来的,是施设出来的。分别以外的呢?前面说了,那可以是鲜亮的对境——自相、胜义谛。唯独依靠分别、假施设,而存在,的法。
“的法”这两个字要不要加呢?“的法”这两个字能不能不加?是必须要加的!“的法”这两个字如果不加的话,“龟毛”、“兔角”、“方的圆”……也算在里面了,它们也是“唯独由分别假施设为有”的了,但“龟毛”、“兔角”、“石女儿”、“方的圆”都不是“法”,都不存在……所以“的法”这两个字也必须要加——首先它必须先是法,第二是唯由分别假施设。
“唯有分别假施设”,只是分别心的对象,只是分别出来的,他不是具体的东西,这就是世俗谛的相,世俗谛的定义。
“无法(无实有法,如虚空无为法)、世俗谛、共相、常法、无为法和虚妄为有(非谛实有)等法是一义。”
“虚妄而有”首先要承认他是有的法,这里“无法”的意思是“非谛实有的法”,不是不存在。这个和有部的二谛是不一样的。
其实大家各自建立二谛的背景、认识的方向都不一样,并没有统一说于一定是哪个认识。一个认为他应该是“常、无常”的这个角度(有部),一个(经部)认为他应该更具体一点,被抓到,被实在地认知到……实际上他们对于世俗谛和胜义谛的解释、理解都不一样。
真谛和俗谛,这一对概念,大家都来解释。首先,就是胜义谛、世俗谛的第一个解释大家都一样,就是“究竟的存在”“不究竟的存在”,但到底什么是“究竟”,大家就讲得不一样了——比如一个认为“我能够真正直接认识到他就是究竟”,另外一个认为,“既然你是无常的,怎么可能是究竟的”……大家对这种究竟,对这种终极的存在,怎么去理解就不同,一个就认为“可以被分析的,瓶子怎么是最终极的存在呢,他不能是终极的存在”,所以说“瓶子是世俗谛”;一种说“瓶子是我能够抓到的,你说的概念的极微谁抓得到啊,不能够被我的心认知到,所以瓶子是胜义谛,极微是世俗谛”,所以对这种终极存在的理解,大家是不一样的。
就是变成之前说过的那句话了,“佛说了哪句话以后,没有更多加以解释,大家就会辩论,各自发挥;如果佛陀自己解释完整了,那就没有分歧了……”。而且出现什么,我是从你这里分派分出来的,那我的观点和你的不一样,我们的认知“需要”不同,这个“需要不同”能够理解吗?——有时候这种宗义上的对立、宗义上的差异是刻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