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义略讲》006·009
“未一,二谛的差别
谓不观待由声与分别假施设为有,而在自己的真理前,以正理观察堪忍为有的法,即是胜义谛的相。实有法、胜义谛、自相、无常、有为法和谛实有等法是一义。
唯独由分别假施设为有的法,即是世俗谛的相。无法(无实有法,如虚空无为法)、世俗谛、共相、常 法、无为法和虚妄为有(非谛实有)等法是一义。 ”
这里所说的二谛是宗义书背景下所说的经部师所许的二谛,昨天我们讲的经部成实宗的二谛,相当于两重二谛,或者三重二谛,是比较复杂的二谛说。 这里的二谛说还是和量论、因明有关。
那么这里所说的经部的这种二谛跟前面说一切有部所建立的二谛正好相反,正好谈一谈。
“ 谓不观待由声与分别假施设为有,而在自己的真理前,以正理观察堪忍为有的法,即是胜义谛的相。 ”
如果一个事物,他不是依赖于概念、分别心安立而有的,而是从此法存在本身,能以正理观察而成立的,这个就是胜义谛。
这个很难一下子听懂,我们试着一个个解释。不是用名言分别出来的,不是施设出来的,……我稍微用简单一点的解释,就是我们世间人认为实在的,我上次用了一个词,“具体的法”,是具体的存在,不是抽象出来的存在,是可以直接认识到的,不依靠分别、概念来认识的。
“实有法、胜义谛、自相、无常、有为法和谛实有等法是一义”。
这样接上去就容易看懂了,就是它是谛实有的,它是自相(具体的)和无常,是有为法……有部的有为法大致可以理解为世俗谛,这里经部说有为法是胜义谛。
为什么“(此处所说之)经部”这样安立胜义谛呢?这是和因明、量论有关的,事物有自相和共相,认知他们有现量和比量,二谛则有胜义谛和世俗谛——他其实还是从认识论上来谈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