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义略讲》003·065

“由于主张经典与论虽是名、句、文和合自体之总声,但许为不相应行法,所以此宗所谓色与不相应行,岂不违哉?”

先捋一下这里的文字。

这里,宗义书举出对有部一个观点的批评,我们看一下……

说:经、论的本质、自体是名身、句身、文身,又说以音声为体,那么,音声显然属于色法,但名身、句身、文身属于不相应行法,由于有部认为色法、心不相应行 是个别独立的实法,那么,这种即是“不相应行法”,又是“色法”的说法不就是矛盾了吗?

宗义书在这里参考的是《俱舍论》,《俱舍论》说“牟尼说法蕴,数有八十千。彼体语或名,此色行蕴摄。 ”

单纯从《俱舍论》本文来看,说的是“或”(“语”或“名”),应该理解为论主世亲论师提供了两种说法(观点):1、佛法以音声为体;2、教法以名、句、文身为体。如果按这样(两种不同的说法)理解的话,本身并无矛盾——第一种观点以色蕴为体,第二种观点以不相应行为体。

但也有人认为世亲论师在这里平行介绍了两种观点而不置可否,那就是持圣教以名句文身+音声为体——如果以这个角度来看的话,则出现了这里宗义书中所指出的问题:不能即是色蕴又是不相应行,因为这二者是相违的。

从旁观者角度来看的话,俱舍论主只是平行介绍了有部师的两种观点“圣教以音声为体”“圣教以名句文身为体”,并不是在这上面做了一个加法——当然,有部师中也有人是做加法的,但并非主流。

从汉传保留的说一切有部的论典中可以清晰地找到有部相关的观点,这里可以做一下补充。

一、教法以音声为体,持此说的是婆沙的正义。

二、教法以名句文身为体,持此说者为《顺正理论》师。

三、以名句文身和音声四法为体,有说即《俱舍》师,但实际另有其人。

四、平等罗列一、二两说,“俱申两释”,不做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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