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义略讲》003·062
这里的宗义书说“根”“识”都可以说“见”,略近于“和合见” , (在一刀切的说法当中,)“ 和合见”其实应该是最好的说法了。中观(《大智度论》)应该也是主张和合见的。
所以按照刚才我们讲的,《杂集论》这个说法,你看就很聪明,就是说我们以哪个作为主要的角度进行考虑, 《杂集论》说世俗上讲“ 根见”,这个讲得很好——从某个特殊的角度, 对“见”的产生 比较殊胜的角度,哪个最殊胜、最重要呢?眼根!从这个角度来谈,就 说“根见”而非“识见”。 这种思路就很好嘛,哪有一个东西单独见的,没有一个东西是单独、孤立存在的,至少要有“能”“所”嘛……甚至还不是在一刹那 中完成“ 见”的。
“……设若唯由识观见时,由墙等间隔色也应当见,”
下面就开始批评识见了。这一句的意思就是说, 若许单独由“ 识见”的话,“眼识”肯定是有的,那么应该即使有墙壁等的间隔,你也应该是能够见到被障蔽的色,但实际上被障蔽的色并不能被眼识看到,所以说不能许单独由眼识能见。
有人说,那有的具备了某种神通 就可以见啊。哈哈,神通不算,否则神通能“眼闻声”、“耳见色”,那岂不是最基本的眼、耳的定义都要乱套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