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义略讲》003·020

“贪、嗔、慢、疑”,正面、负面都可以有,所以《俱舍》把它们放在“不定地法”的原因也在这里。也就是唯识把这几个单独列出,也是世亲论师本人, 在《百法》里面又把“ 贪、嗔、慢、疑”单独列, 加上“痴”和“不正见”就 是六根本烦恼。(《成实》的说法这次我们都略过不提了。)

“心不相应行法”,唯识的《百法》举出了二十四个(实际可以无量),《俱舍》则列出十四个 。大的方面来说,后面十个是唯识多出来的,前面十四个中间,《俱舍》多了“不得”,少了“异生性”,“异生性”就是“凡夫性”,《成实》倒是加上了。某种角度上说,《百法》的“不和合”的“不”包含了以上二十三法,也就是包括了“不得”。

“得,非得;众同分”,得就是你“获得”一个东西,有部认为在这 东西“获”“ 得”了以后,又出现“得”这么一个东西,相当于你在获得东西的同时还有一个“获得”,这就出现了“得”这个实体化的东西。你看有部完全把假名的东西实有化的,很有趣啊,实有。它认为这个心不相应心法十四个都是实有的,它不认为这是假有的。

不过说起来, 这个思路在有部倒是“一贯”的,前面我们说了,有部说,“地、水、火、风”造出了“眼根”,这时候的“眼根”也是独立于“地、水、火、风”的实有——你看看,和这里的“得”是不是同一个思路?

那么,“得”的反面就是“失去”,就是“不得”,既然“得”可以实有,那“不得”也是实有。

“众同分”呢,比如说猪、狗、蛇、鸟这一类一类,哺乳动物、爬行动物、两栖动物这一类一类, 灵长类、节肢动物……这样 一类一类的有情之“同分”同一类类似的归个类……有些地方会加“法同分”,瓶子啊,被子啊,书啊等等,这个就是“法同分”,事物一类一类,这个就变成“法同分”了 。但是一般很少同时说“法同分”,其实一说“法同分”,“众同分”就容易懂了。(从这个角度看,有部要是遇上现代科学分类,这实有的“法”会瞬间无节制地无限膨胀……)

只会做加法不会做减法是学习能力的欠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