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义略讲》002·040
这里讲“境、道、果的所许”,“基、道、果”“教、道、果”“事、道、果”也都可以。
首先 ,“ 对境的所许”,“对境”的意思就是“境”,“境”,包括了一切法。这里汉语里“对境”的这个词不是动宾结构。“对境的所许”的意思是,它(各宗)对一切法怎么分判,他怎么分别一切法的。如果中观宗分别一切法,它说世俗谛与胜义谛,要有部来分一切法怎么分呢? 早期的习惯是“蕴界处”“蕴处界”这么来分,后期、成熟期 它的习惯 是讲“ 五位”(不是“资粮位”“加行位”的五位),“五位”是说一切有部最先提出来的:色法、心法、心所法、心不相应行法、无为法。
有部发明了“心不相应心法”这个名称,大家觉得好,就都跟他学,就是把一切法分为哪些呢?一切法分为五类,首先分为 1 、 有为法, 2 、 无为法,比如《俱舍论》,一开始先讲无为法,先把无为法讲了,再讲有为法。
有为法里面分什么呢?色法(物质),然后呢 心王、心所……“ 心所法”差不多相当于今天讲的心理活动,贪、嗔、痴,无贪、无嗔、无痴啊,等等。还有一类色、心、心所、无为法都不能算的,都放不进去的 ,有部给了个“筐”,叫“心不相应行法”,然后,啥都往里装……
我们今天来看一看 归到“ 心不相应行法”里边的东西,其实是那些概念的法,那些纯概念的法 ,其他地方都“收纳” 不进去,就都放在“心不相应行法”(也叫“不相应行法”)里面去了。后来大家,比如唯识,都觉得“不相应行”这个词不错啊,确实有一类啥都放不进,所以都接过来用了(呵呵,有部没有问他们收版权保护费,失策,哈哈)。
我们再看“心不相应行法”定义的时候(不管藏传还是其他地方)就会发现有点奇怪,比如臧传吧,他的教材里面要给“心不相应行法”下一个定义,但你看这个定义就会发现它其实没讲什么,他只是讲“不是其他几个”,可能很啰嗦,讲一堆,但是这一堆他想说什么呢,它想说 的大概可以总结为“ 不是其他四个 的法,是心不相应行法” ,因为心不相应行法确实很复杂,太复杂了, 借用某法师的说法就是,“他就是个筐,啥都往里装”,所以很难找出共同点来定义它……
有部的这种“五位”的归类 ,假如我仅代表我自己一个人,我觉得他讲的很对,非常对,直接拿过来用就行了。但是放到历史里面,人有其宗派属性,比如我跟它不是一个宗派的,不是说一切有部的人,但我又很服有部的这种归纳法,那我怎么办呢?我就可以改一改,比如把心法和心所法放在一起,都叫“心法”,我就“四位百法”,“心”在里面再分心王、心所就行了,我要跟有部表现出不同……其实经部就是这样玩的 。“ 我总不能输给他!我跟他太像了会被笑话,我跟你不一样,你五位,我四位,我比你少一个……”其实内容都差不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