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义略讲》002·033
“不许自证而许外境谛实有的小乘宗派师补特伽罗,即是有部师的相”,说一切有部师的定义是这个。
前面我讲过了,说一切有部是不许自证分的,其他的几个宗派中,(在藏传宗义系统中,)经部许的;唯识许的,中观应成不许自证分,中观自续顺瑜伽行派许的 ,顺经部行的自续派也应该许有自证分——这是藏传宗义书的说法。(如果以今天占有更多资料的旁观者角度来看,这个说法实在太“不讲究”了。)
定义里的“ 不许自证分”,就先把它和经部(至少这里所讲的经部)区分开来,又把它和唯识、自续切分开来。
然后“许外境谛实成立”,许外境谛实成立和谁切割开来,和中观应成、唯识区分开来,因为中观应成是不许外境谛实成立的(应成不许一切谛实成立),唯识也不许外境谛实成立(因为唯识不许外境实有)。
“小乘宗派师”,这就把它和中观、唯识(都是大乘)切割开来了。
“补特迦罗”说明是在数取趣(简单说就是人,但这种说法并不文字正确,只是便于理解) 的背景下谈“某某宗”的。
某种角度讲,宗义书这里给的“定义”(仅从本书的背景下也)是不完美的,主要是话多了,其实只需要“不许自证的小乘说宗义师”就够了,“不许自证且许外境谛实有的说宗义师”也行,“ 不许自证、而许外境谛实有的、小乘宗派师、补特伽罗”,这么表达就过于重复了。如果谁辩说“定义不在意重复”的话,那一个定义我可以写五千字,五万字也行,五十万字也不是不可以……
你让我给有部师下定义的话,我肯定不从这个角度谈,上面给的有部师的定义完全没有抓住“主要矛盾”“核心观点”,应该说:承许三世实有、法体恒有的说宗义师是“说一切有部说宗义师”的定义。抓住“三世实有、法体恒存”才是抓住了有部的核心观点、主要矛盾。
宗义书里给的(类似的)这个定义呢,只涉及了说一切有部理论里面非常边缘性的一部分, 远远(用一个“远”字远远不够强调的力度)不足以拿出来“代表”毗婆沙师的观点 ,“ 外境是否谛实有”、“有没有自证分”、“自己是不是小乘”(有部随便哪一个论师都不会在给自己宗派下定义的时候说自己是“小乘”,这等于自己承认“我是劣等……”),这都不会是毗婆沙师对自己的主要认同点,前二者顶多能“挤”进“本宗同义”中去——“顶多”的意思是,基本上挤不进去,《异部宗轮论》里面就找不到,三个汉文译本里都找不到这仨。这就类似于用“我家抽烟的臭男人”来定义我爸,虽不至于错,但实在没抓住重点,没抓住重点的定义我只能给六十二分,不能再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