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义略讲》001·022
宗义书的作者们对有部宗义的诠释,不是 想冯友兰那样以“ 同情地理解”来讲的,而是有点削足适履,就是拿你的脚削完以后,穿我的鞋,一定要有部从二谛角度讲,其实有部教义的核心不是谈二谛的,有部的核心是“三世实有 ,法体恒有” ,是蕴处界实有,这才是他主要想谈的,“二谛”不是他的核心观点,你把二谛从他的观点中切出去,有部也不怕,因为可有可无,不是他核心重要的观点。这其实是中观派的核心问题,中观派是专门讲二谛的,所以你可以在这里面看,所有中观派都在讲二谛。
其实唯识也是一样,唯识核心是是什么呢?唯识核心是“三性 三无性” ,不是二谛,二谛也不是他的核心说法……乃至经部理论的核心也不是二谛……
但是在这一系教材当中,它“要求”各宗都必须和中观一样地从“二谛 出发” ,这个是强迫对方适应自己的套路了。
大乘和小乘的分法,书上来讲两种,大乘的人,小乘的人,又出现一个“大小乘的说宗义者”,又出现一个新的概念。
大乘和小乘的人是从发起出离心,还是发起菩提心角度而言的,为利众生愿成佛这个心,大乘心没有发起来的,发起出离心为了解脱的,那就是小乘;发起菩提心的佛教徒那就是大乘的人。
大乘和小乘的“说宗义者”从什么角度来分的呢?这个也是一贯的说法,也是一个简单的说法,说什么呢,承认法无我的就是大乘,不承认法无我的那就是小乘,是不是呢,值得商榷,也就是说实际上是这样的,我举个例子,这里面很多定义都是类似于这样的,它只是一种简略的近似,但是以后会出问题,我可以肯定的说,以后肯定会出问题。
就类似于,举个例子,现在我们画一个表格,有很多选项,比如说这是宗派 A ,这是 B , D , C ,甲的观点 A 有, B 有 C 有,在宗义当中不表现,因为都有就不谈了,突然某一个观点,只有甲承认,这个都不承认,好 ,最简单的定义出现了,“ 承认 A 不承认 B 、 C 、 D 的宗派就是 A 宗派 ”,定义精确无疑了,但是实际上它不带来任何新知识,他的知识在这个后面,比如因为丙,乙、丁,它找出了个特异性的东西,然后给他一个定义……假如又出现一个他同意其他的都不同意的,还可以把这两个都说出来,可能有些只说一个也没错,只承认这个,只有他承认这个,那就没错啊……
那么比如找出一个“自证分”,比如说自证分。好,小乘同意不同意,有部不同意,经部同意不同意?经部同意;唯识同意不同意?唯识同意;中观同意不同意?中观不同意。然后,简单了 ,马上可以给四个定义“ 1 、不承许自证的小乘说宗义师是婆沙师的性相; 2 、承许自证的小乘说宗义师是经部师的性相; 3 、承许自证的大乘说宗义师是唯识师的性相; 4 、不承许自证的大乘说宗义师是中观师的性相。”(这是我临时编出来举例的啊。)我们看,这么给的定义怎么样?反正我觉得意义不大。
再举个例子“ 法无我”,有部同意不同意,不同意;经部同意不同意,不同意;唯识同意不同意,同意;中观同意不同意,同意。然后定义又出来了 ——“ 1 、 不承认自证分,且不承认法无我的说宗义师是有部的定义 ; 2 、承许自证而不承许法无我……; 3 、承许自证且承许法无我…… 4 、不承许自证且不承许法无我……”。咦,我又给了一套四部宗各宗的定义。
但是实际上各宗所承认的观点非常多,你也可以找到很多 类似这种“自证分”“法无我”的东西 ,虽然这确实也是宗派特征性的东西,但是恐怕仅仅这些定义是不够“定义”宗派的, 其实我们不妨要问:这就是“性相”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