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百论》游义·性相各别
原文:
“外曰:不然!一为种种相,如颇梨(修妬路)。
如一颇梨珠,随色而变,或青、黄、赤、白等。如是一觉,随尘别异,或觉苦,或觉乐等。觉虽种种相,实是一觉。 ”
今释:
数论师说:并不如你所破的。(我们许神、觉自身的本性都是)一,而表现为种种的外相,如玻璃。(修多罗)
就像玻璃珠是一,随(周围环境的)颜色而变,表现为青、黄、赤、白等。同样的,觉知虽一,因随觉知对象的不同而呈现出觉知内容的差异,所以有时觉知苦,有时觉知乐,等等。所以,觉知虽然呈现种种外在的相状,而自身只是一觉!
义释:
提婆引出基于“一多性”背景下数论师“神觉一”的矛盾,吉藏由此开列出五项(我们总结为四项)矛盾之处。
数论师回应说:“我没有矛盾。”其实这里数论师重述的自许,正是吉藏开列出的第二项(也是我们总结的第二项)。吉藏说:“你拿‘觉’去迁就‘神我’,则‘觉’为一,这就违背了‘觉’多的预设”!
数论师说:我们许“觉神一”,而且“觉”的本性也是一,不是多,所以我的立义并无矛盾。至于觉苦、觉乐的差异,那只是基于觉知对象的差异而呈现出的不同,并非觉知自身是多。
数论师这里举玻璃(颇梨)作为例证——玻璃本身无色,他基于周围颜色的不同而在玻璃上表现为种种不同的颜色。(这种对“玻璃”特性的认识是当时人们的“共识”。)
数论派这里实际表达的其实是一种“性相各别”说,这种观点实际在隋唐以来的中国佛教思想史(乃至在其后的中国思想史)上都几乎成为主流思想了,这种“思想”是在误会印度佛教“性相”一词的概念下而自发地展开的,其源头决定不是数论派。另一方面,在隋唐以后中国佛教自发展开的过程中,独立地发展出很多和印度数论派立义“神似”到几乎一致的观点,这是一个非常(A、有趣;B、悲哀;C、奇特;D、难以置信;E、以上都是)的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