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论》游义·举一反三

义释:

在先前与数论派的两个往返回合里,自宗(提婆)已经从“神常、觉无常”“神遍、觉不遍”两个方向破除了数论师“神觉一”的观点,吉藏在《百论疏》里各总结了五点,我们则各归纳了四点。

在胜论师立“神觉异”的观点被破斥后,数论派再次提出他先前的观点“神觉一”,意思是:既然你说他“神觉异”不对,那显然还是得我“神觉一”正确。

自宗(提婆)“杀”得顺手,继续从新的角度破数论师的“神觉一”。

提婆说:“觉”有苦、乐、忧、喜等,觉受不一,而“神我”自身则没有差别性(数论师立的“神我”为不生不灭的常、一),这“神”一而“觉”多的预设,必然地导致“神觉一”之说内部有不可调和的矛盾:

一、以“神我”迁就“觉”,则“神我”成多,这就违背了“神我一”的预设;

二、以“觉”迁就“神我”,则“觉”成为一,这就违背了“觉”多的预设;

三、“神我”与“觉”互相不迁就,各自安住其一多的本性,则,“觉神非异”、“觉神异”;

四、“神我”与“觉”若坚持“神觉一”而同时互相迁就,并同时安住自身原来的一多性,则,“神我”与“觉”都将在其自身出现矛盾——即一又多,非一非多!

吉藏《百论疏》在此处仍旧是分为五项来指出数论师的矛盾。与前两处从“神常、觉无常”“神遍、觉不遍”两个方向破除了数论师“神觉一”的观点一样,因为第三、第四项完全一样,所以实际可以合并为如上的四项。

至此,提婆从三个方向上指出数论师理论自身的矛盾:若你许“神觉一”,则你数论派建立的“神常、觉无常”“神遍、觉不遍”“神一、觉不一”都不得成立!或者反过来说:若你“神常、觉无常”“神遍、觉不遍”“神一、觉不一”,则你数论派建立的根本所许“神觉一”不得成立!

其实若有兴趣展开的话,“神不生灭、觉有生灭”“神无往返(来去)、觉有往返(来去)”“神不对境、觉能对境”“神我为胜义、觉为世俗”……等方面都能找出许“神觉一”的四组过失,而不仅限于“常、无常”“遍、不遍”“一、非一”这三个角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