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论》游义·不能自己证明自己

原文:

“外曰:马身合故,神为马(修妬路)。

譬如神与马身合故,神名为马。神虽异身,亦名神为马。如是神知合故,神名为知。

内曰:不然!身中神非马(修妬路)。

马身即马也。汝谓身与神异,则神与马异,云何以神为马?是故此喻非也。

以神喻神,则堕负处。 ”

今释:

胜论师说:因为和马的躯体结合,这个“神”(我、众生)就被称为马。(修多罗)

譬如众生的“神”灵和马的身体结合了,这个众生(神、我)就被称为马。这样,“神”(众生)虽然和马的身体是“异”,但是此时也可以称这个众生为马。这样,“神”和“知”(是异,)和合的缘故,“神”可以称为“知”。

自宗回复说:不是这样的!身中的“神”(我、众生)不是马!(修多罗)

(你说的那个)马身就是马了!因为你说身与“神”是异,那么“神”与马也是异。(既然是异不是一),怎么可以把“神”叫做马呢?!所以你的比喻不对。

(另外,我们讨论的是“神”和“知”的关系,你现在又拿“神”和马的关系来做比喻,)以“神”来比喻“神”,(自己给自己做证明,)本身就在讨论的规则下犯了错误!

义释:

胜论师的意思接近于一般人和一般的宗教家:“灵魂”在马的身体里,那就是合格的马了;而且,单纯有马的躯体而没有灵魂,那就之是死马,死马不是马!(这里,神、我的意思大致接近于佛教的众生、有情、补特迦罗、数取趣、轮回的那个主体。)

胜论师的意思是,只有“神”“知”和合,才是真知,才能知,所以说“神”能知。

自宗驳斥的意思很简单:如果你承认“神”“马(身)”是异,就不是一,不是一,“神”就不能是马!如果你说“神”就是马,“神马一”,那你想借这个“神马喻”来建立的根本观点“神知异”就被你自己戳破了!而胜论师的根本观点正是“异”。

自宗还指出了对方在辩论规则上的错误:我们在讨论“神”和“知”的问题,这里的“神”的性质、功能等等还没有得到共识呢,你突然又甩出一个“神”来做比喻——这种用正在讨论中尚待成立的内容来证明它自身,是违反辩论原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