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论》游义·遍不遍门说一异

原文:

复次,若觉是神相,无有是处。所以者何?觉行一处故(修妬路)。

若觉是神相者,汝法中神遍一切处,觉亦应一时遍行五道;而觉行一处不能周遍,是故觉非神相。

今释:

(自宗说:)再者,若坚持说“觉是神我的本性”,这完全没有正确的道理。为什么呢?因为(你们说)觉“行一处”,不具有普遍性(而你们又说“神我”有普遍性,这是矛盾的)。

若说“觉”是“神我”的体性、“觉”与“神我”为一,而你们数论派又说“神我”能遍入一切处,则觉应如神我一样瞬间周遍行于所有五道。而实际你们又说觉是有限的在一处而不能周遍,所以,(你们的说法矛盾,因此)“觉”不能是“神我”的体性。

义释:

数论宗说“觉是神相”、“神觉一”,自宗说:在常、无常问题上你必然会出现自相矛盾。数论说:因为“神我”能遍入(浸入)“觉”,所以。“神我”与“觉”能为一,“觉”能是“神我”的体性!

自宗就问他:你的“神我”(能遍)和“觉”(不能遍),是“遍”还是“不遍”呢?

一,用你的“神我”去迁就“觉”,那么,“神我”应该和“觉知”一样是“不遍”——而你许“神我”是“遍”,矛盾!

二,若以“觉”去迁就“神我”,那么,“觉”应该和“神我”一样是“遍”—而你根本说“觉”不遍,矛盾!

三,若你按照二十五谛的性质,说“神我”能遍而“觉”不遍,则“神我”与“觉”是异——而你坚持“神觉一”,矛盾!

四,若如前说“神我”与“觉”体性是一、性质各别,那么“神我”与“觉”自身都同时具备“遍”和“不遍”这两种属性,而“遍”和“不遍”是一对相违的性质,无法在一个事物上同时成立——矛盾!

吉藏在《百论疏》分为五解,这里合并第三、第四项,作四解。婆薮《释》着重讲的是第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