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百论》游义·所知摄非有?
义释:
二、 1 、空解脱门摄二(苦谛下空、无我二行相); 2 、无愿解脱门摄六(苦谛下无常、苦二行相 + 集谛四行相:因、集、生、缘); 3 、无相解脱门摄四(灭谛下四行相:灭、静、妙、离)。道谛非三解脱门所摄。
此出《瑜伽师地论》卷五十五:
“复次,此十六行,几是空行?谓二。即苦谛后二行。
几是无愿行?谓六。即苦谛前二行,及集谛一切。
几是无相行?谓灭谛一切。
几是清净因所显行?谓道谛一切。 ”
即,所知有二:有及非有。依非有,立空解脱门。依有有二,谓有为与无为。依三界所系的有为法立无愿解脱门,依涅槃、无为立无相解脱门。
如基大师《瑜伽師地論略纂》卷五说:
“道四非三摄。(《瑜伽》)二十八亦言:所知有二,有及非有。依非有立空。有有二种:一、有为;二、无为。三界所系名有为,依立无愿解脱门;诸涅槃名无为,依立无相解脱门。故知道四,非三所摄。(《瑜伽》)五十五亦言:空摄二行;无愿摄六行;无相摄四行;道谛诸行,是清净因,非三门摄。非有漏故,非无愿。”
前两说(说一切有部说与《杂集论》说)道谛四行相分别系于“无相解脱门”与“无愿解脱门”,此说道谛四行相非三解脱门所摄。
尅实而言,此说应非究竟!
1 、所知应不摄“非有”; 2 、所知即有,摄有为、无为; 3 、道谛亦是有为; 4 、“三界所系名有为”者,此是有漏有为; 5 、“涅槃名无为”,此是无漏、无为。
究其实际,此处有两对概念待厘清: 1 、“实有、假有”与“有、非有”; 2 、“有漏、无漏”与“有为、无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