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百论》游义·布施非止悭
原文:
“外曰:布施是止悭法,是故布施应是止恶。
内曰:不然。若不布施便是恶者,诸不布施悉应有罪。
复次,诸漏尽人悭贪已尽,布施时止何恶?
或有人虽行布施,悭心不止。
纵复能止,然以善行为本。
是故布施是善行。 ”
今释:
敌方问难道:布施是止息悭吝的法,所以布施应该属于止恶!
自宗回应:不然!若布施属于止恶,不布施就是恶,那不布施的人和事都应是罪垢!
再者,那些断尽烦恼的罗汉和大菩萨们已经断尽悭贪等烦恼,那他们的布施在止什么恶呢?
另外,有人虽行布施却仍就带有悭吝之心。
纵然布施里有“止恶”(止息吝啬)的成分,但由于以“善行”为主。
所以布施是善行。
义释:
前面自宗举“布施”,例说:有的“善行”非“恶止”。
敌宗据此,说:布施是止息悭吝之法,所以是“恶止”!所以你以“布施”为例,来说“‘善行’不被‘恶止’所包含”的立论并不能成立!
自宗回复:
1 、你说的“布施就是止息悭吝”若能成立,那不布施时应有罪过!(然而不是。)
2 、烦恼断尽的罗汉和八地以上的菩萨,他们断尽了悭贪,而有布施的善行。若“布施就是止息悭吝”,那他们(断除悭吝的圣者)已无悭吝可止息,应当没有布施咯?!(然而他们有布施。)
3 、现实中,人们常常是带着悭吝的布施,可见有布施未必就止息贪吝。
4 、布施,其本质是带着惠施、给予的心,追求世出世间的果报。固然布施有止息悭吝的能力,但并非“布施”的核心功能,其核心仍旧是“善行”。
所以布施是善行(而非止恶)。
《百论疏》此处,将“布施”的“惠与”写作“慧与”。虽然此时“惠”、“慧”二字通用,如“慧能”亦作“惠能”,但此处正字应是“惠与”,如“恩惠”、“惠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