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百论》游义·越解释越具体
原文:
“内曰:不然,无象过故(修妬路)。
若象与手异,头、足等亦异,如是则无别象。
若分中有分具者,何不头中有足?如《破异》中说。
若象与手不异者,亦无别象。
若有分与分不异者,头应是足,二事与象不异故,如《破一》中说。
如是吉事,种种因缘求不可得,云何言 ‘初吉故中后亦吉’?”
今释:
自宗回复:象手(象与鼻)之喻不能成立,有无象过失。(修多罗)
一、 1 、若象与手(象鼻)是异,则象与头、足等也是异,这样,有头、鼻、足等而没有象了!
2 、如果说“部分(分)当中有整体(有分)”,那应该头中有足咯?
3 、这可以参考后面《破异品》的内容。
二、 1 、如果象和手(象鼻)非异,那也没有(“手”以外)独立的象。
2 、如果说整体与部分非异,(是一,)那么,头应是足,因为头与足都与象非异啊!
3 、这也可以参考后面《破一品》的内容。
总结:这样,你说的吉的内容,各方面我们讨论下来都不能成立,怎么能说“初吉故中后亦吉”呢?
义释:
吉藏大师《百论疏》在这里把“无象过故”分释为“无象”和“过故”,他解释的内容应该说都有、都对,但“无象过故”本身还是读为“无象之过故”比较好,应当不是并列关系。
提婆《百论》仅说有“无象之过”,并没有专门的指向性。
婆薮的《释》文则开为二:象与鼻(手)为异、为一。一般说,许“一”的是数论派,许“异”的是胜论派。
吉藏的《疏》在这里又前后分别指向了八家:数论派、胜论派、裸形派、苦行派;犊子部、庄严僧旻、开善智藏、光宅法云。后三者是吉藏同时代而稍早的“成实三大师”,经常出现在吉藏的作品里作为被批评的对象——吉藏前后,三论师和成实师之间的论争(此时的天台宗也以成实师为对手而与三论师结盟)是当时佛教界一大公案。
这里,有一段《大正藏》的文字是“如《破异》中说……如《破一》中说”,思溪藏、普宁藏、嘉兴藏都做“如《破异品》中说……如《破一品》中说”,吉藏《百论疏》里引的文字里也都有“品”字。两种都可以成立,但看来有“品”字更好一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