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百论》游义·少数服从多数
原文:
“复次,若初‘吉’,余不吉(修妬路)。
若经初言 ‘吉’,余应不吉。
若余亦 ‘吉’,汝言初吉者,是为妄语。”
今释:
再者,若如你所说,初吉(阿沤),余应不吉!(修多罗)
若你们经典之初说“吉”(阿沤),那中后之文应不吉!
若初中后文皆吉,而你说“初吉”,则为妄语!
义释:
前文批评对方种种比喻不能成立,现在指向对方根本观点——“吉”字(阿沤)在经典最初位置,所以(外道)经典都是吉祥的。
还是用二分法来破:
一,如果你说“初吉”,则(隐含着)中后之文本来“不吉”,可你前面说你的经典“初中后都是吉祥的”——矛盾!
二,如果你说初中后文都吉祥,而实际只有最初之文“阿沤”是吉祥,余则非“阿沤”,非“阿沤”而说吉祥(中后无吉,而言吉),此语不谛实、是妄语!
原文:
“外曰:初吉故,余亦吉(修妬路)。
初 ‘吉’力故,余亦吉。”
今释:
对方说:初吉,余中后亦吉祥!(修多罗)
对方的意思是:因为最初“阿沤”吉字的势力,令中后之文吉祥。
原文:
“内曰:不吉多故,吉为不吉(修妬路)。
汝经初言 ‘吉’,则多不吉,以不吉多故,应‘吉’为不吉。”
今释:
自宗破斥道:非吉(的文字)多,应令吉为非吉!(修多罗)
你们经典之初说“吉(阿沤)”,则经典的文字以非“阿沤”(吉)的为多,非吉的多(势力应强),应(“非吉”的能转变)“吉”为“非吉”。
义释:
对方说:最初之“吉”的文字,能令经典全文变吉祥!
自宗说:同理,反过来,后面非吉的文字,应令最初的“吉祥”变为非吉!那样你的经典全部“非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