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论》游义·承上启下,说“明不到暗”

义释:

接上文……

若许不是“半已生半未生”,而是“已生”与“未生”一时同体,则当许“明暗同时”、“生死同时”,这也太离谱了!

原文:

复次,不到闇故(修妬路)。

灯若已生、若未生,俱不到闇,性相违故。

灯若不到闇,云何能破闇?

今释:

再者,(灯明)不到暗。(修多罗)

灯明,不论是已生、未生,都不到暗(而破暗),因为明暗相违。

灯明不能到暗(而与暗合),怎么能破暗呢?

义释:

前面是破“明到暗(与暗合)而能破暗”,下面破“明不到暗而能破暗”。

这里《百论颂》的原文“复次,不到闇故(修妬路) ”属于承上启下的文字,这段即可以理解为自宗的“承上”而来的余义,也可以理解为发“启下”文外道的立义。外道下面要立“灯不到暗而能破暗”之义。

现存《百论》此处之文为“灯若已生、若未生”,义虽可解,但吉藏《百论疏》释为“已成、初生”,也就是“已生、初生”,这样比较符合上下文的脉络,应当采用吉藏《百论疏》之文。

不论已成、初生之灯,凡是明,都不到暗(与暗相合),若明不到暗,怎么“破”?因为明暗不同时:暗如果在现在,明在未来;明在现在,暗在过去。明暗不相见,怎么“破”?——这是自宗已经破了“明不到暗而能破暗”。

下面外道则说:“明不到暗而能破暗”!我就这么承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