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论》游义·初生之灯,是已生还是未生?

原文:

外曰:初生時,二俱照故(修妬路)。

我不言燈先生而後照,初生時,自照,亦能照他。

內曰:不然。一法有無相不可得故(修妬路)。

初生時名半生、半未生。生不能照,如前說;何況未生能有所照?

復次,一法云何亦有相、亦無相?

今释:

对方救:灯初生的时候,能自照照他。(修多罗)

对方说:我不是说灯已经生起的那个“照”(上面已经被破),我说的是灯刚生起的时候,自照照他。

自宗说:不能成立!在同一个事物上有无相不能同时。(修多罗)

自宗:你说“灯初生时自照照他”,“初生”的意思是半已生,半未生吗?已生则不能照,前面已经讲完;已生灯明都不能照,未生怎么能成立照呢?

再者,同一个事物,怎么可以同时具备相反的有无二相——初生的灯,你说“半已生、半未生”。那么,“已生”是“有”,“未生”是“无”,你这个“初生灯”不能既“有”又“无”啊!

义释:

敌宗见“灯自照照他”被破,于是改立“初生的灯……”,他的意思是,已生的灯明则自他无暗,无暗则无照,那么,改立“初生的灯明……”,这个时候,自他有“暗”,同时有“明”,那么就可以成立“照了”——有能照的明,有所照的暗。

自宗说:还是不行啊!你这个“初生的灯明”,灯明到底是“已生”,还是“未生”?

1 、若是已生,前面都破完了;

2 、若是未生,灯明还未生,怎么能照?

3 、若是同时半已生、半未生,(你倒是想同时安立能所,)那你的灯此时“既有、又没有”,这个建立不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