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实论》笔记·得

原文:

“得者,诸法成就,为众生故有得。众生成就现在世五阴名为得。

又,过去世中善不善业未受果报,众生成就是法。如经中说: ‘是人成就善法、亦成就不善法。’”

今释:

“得”,众生成就了什么法,就叫“得”,也叫“获”“成就”,比如众生成就现在世的五蕴,就可以称为“得”(五蕴)。

另外,过去世造的善不善业,若尚未感果,那也可以称作“众生成就某法(未感果的善不善业)”,比如有佛经说:“此人成就善法、同时也成就不善法。”

原文:

“问曰:有人言,‘过去善、不善、身口业成就,如出家人成就过去戒律仪。’是事云何?

答曰:是皆成就。所以者何?经中说: ‘若人为罪福,即是已所有二事常追其身,犹影随形。’又经中说:‘殃福不朽,谓能得果。’若不成就罪福业者,不应得果,则失诸业。”

今释:

问:有人说‘过去善业、不善业、身业、口业成就,就比如出家人在过去受戒律仪,也叫律仪成就。’是怎么理解?

答:同意。这些都可以称为“获”“得”“成就”(成就律仪、得口业……)。比如经中说:“若人造了罪业、福业,那么,此二业如影随形,常逐其身。”又有经说:“祸福不失亡,因为还能感果。”如果过去的罪福业不能“成就”“得”的话,那怎么感果呢?那样的话,就无法建立“业果”的关系。

原文:

“问曰:过去律仪不应成就。所以者何?汝言过去法灭、未来未有、现在不能常有善心。云何成就戒律仪耶?

答曰:是人现在律仪成就,非过去也,如以现染故染。如是以现在戒故名为持戒,不以过去。但以先受不舍,故名成就过去。 ”

今释:

有人说:过去受的戒不应该叫成就。为什么呢?你说过去法灭、未来法还没成立,现在的善心等也不是常有。(既然过去法灭,)怎么可以说成就过去的律仪呢?(法都灭了,怎么获得?)

答:所谓的成就律仪,是指现在成就律仪、现在有戒律,不是(现在)获得过去(的戒律),比如染衣(,是现在染着)叫染(,不是过去染叫染。)同样,因为现在有戒叫持戒、成就戒律,不是因为过去受戒叫成就戒律。只是因为之前受戒现在没有失去,所以才说“成就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