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实论》笔记·异生性(二)

继续解释《成实论》“凡夫法”(异生性)这段……

“外经书中说瓶异、瓶法异,因瓶法,知是瓶。色异、色法异。是事不然。所以者何?法名自体。若汝谓凡夫法异,则色自无体,应待色法故有。是事不然。

是故汝不深思故,说别有凡夫法。

有诸论师,习外典故,造阿毘昙,说别有凡夫法等。亦有余论师说别有如、法性、真际、因缘等诸无为法,故应深思此理,勿随文字。 ”

今释:

有些外道的经书里说,“瓶法”是独立于“瓶”的实存;基于瓶法的存在,而知道有瓶的存在。“色”与“色法”的各别独立实有也是如此。(这是印度哪一派?)

这种观点不能成立。为什么呢?通常说,法是自体成立的(任持自性)。你说“凡夫法”(异生性)独立于“凡夫”而实存,那么,你的“色”应该不自存,因为你刚才说“色”与“色法”的关系如“瓶与瓶法”的关系——“因‘瓶法’,知是‘瓶 ’”,那么,也就是“因‘色法’,知是‘色’”,既然是“色”观待“色法”而有,那“观待”就不是“自存”而是“依他”,“色”就变成了“无自体”,(而你有认为“色”是自存的法,)所以你说的就自相矛盾了。所以,最终,没有独立实存的“凡夫法”(异生性)(,异生性仅仅是假名安立而无实体)。

所以,你说有“凡夫法”(异生性)独立实有,是你没有深入思维啊!

有些内道的论师,他们以前外教的东西读多了,(写入为主,记忆深刻,后来)写的阿毗达摩里面也成立了实有的“凡夫法”(异生性)等等。也有其他论师说有实有的真如、法性、实际、因缘等无为法……这些都应该自己仔细辨别,别光看书里怎么写的就盲从了。

按:这里的内道“论师”,应该指向有部的实际创立者迦旃延。“余论师”,包括了很多部派佛教里的论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