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话《百论》,烧了吧

实在忍不住,就再最后骂一回。

(一)

《百论》:

“外曰:佛說何等善法相?”

这句话的意思是:“外道问:佛说了哪些善法?”

白话者去查了下佛教词典,然后在自己脑子里转了两卷,给“法相”输出了一个注( P26 ):“法相:有两种含义,一是泛指事物的性质、形状、名词、概念 及其含义等等。一指真如、实相。此处指后者。”

不具体追究这个注解里太多的错误了,这个“此处指后者”,是把《百论》这里的“法相”解读为空性,明确暴露了作者对佛教的无知。而且,这里的“善法相”是“善法之相”而不是“善与法相(法性)”,直接翻译为“善法”就好。而白话作者的翻译则把“善法相”拆成“善”与“法相”( P27 ):

“佛宣谕的使人得益(善)的对世界本质的认识(法相),是怎样的呢?”(括号里的字是我加的)

后面提婆回答外道的是“恶止善行”,怎么也搭不上“ 对世界本质的认识”啊!

(二)

《百论》:

“复次,自他共不可得故。”

《百论》论主的意思是:“另外,因为自生、他生、共生不可得……”“自他共”是指“自生”、“他生”、“共生”,这在中观是最常见的用法了,如著名的《中论·观因缘品》里的这一颂:

“诸法不自生,亦不从他生,

不共不无因,是故知无生。 ”

而白话《百论》( P31 )的作者是这么作妖的——“一切生成的东西有三种要素,自、他、共 ”……真是“瞎掰”的最佳例证。

可以确定,白话《百论》的作者认识中国字(这一点我很难否认),但他对佛教是**完!全!不!懂!**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