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集论选讲》038·2
早期佛教的各个宗派其实都在类似地尝试对事物进行新的分类,各种分法也都有点道理,问题就是—— “谁活到最后,谁笑得最好” 。那有部活到了最后,所以最后大家就觉得有部的这个“五位”说法是最好的,而其他的就被误解、被污名、被抛弃。我个人觉得大概的次序是这样的——被误解、被污名、被抛弃。
我经常会讲到的一个,就是犊子部的“不可说法”。其实犊子部的“不可说法”就是这样,首先被误解,然后被污名,最后被抛弃。我认为犊子部的“不可说法”和有部的“心不相应行法”的分类几乎是没有差别的,但是由于大家误解了,就把犊子部的这个说法骂得一塌糊涂,最后还说它是 “佛门里的外道”,就把它扔掉了。呵呵,待遇差别非常大啊!
这个“不可说法”实际上在《大般若经》当中都有的,叫“不可说蕴”。“蕴”就是一类,对吧?我们现在看来,就是一类一类的,比如说“五位百法”,这个“五位”不也是一类一类的吗?
那么,“不可说法”是怎么出现的呢?在佛教的发展过程当中,就发现有一类法,有一类事物,我们进行分类的时候很难把它们归类。比如说时间、空间这一类的法,这是其他宗教也谈到的哲学 上重要的概念,它们(时间、空间)到底应该归在哪里呢?此外还有寿命等等,这些东西到底怎么算?怎么归类?
中观派(初期)有一段时间也遇到类似的问题,就是有一类法要怎么去谈、怎么去归类 。比如说时间、空间,它们是不是“心法”呢?不可能是“心法”。是不是“色法”呢?不可能是“色法”。是不是“心所法”呢?也不可能是“心所法”。是不是“无为法”呢?说起来应该不能算是“无为法”的,那它们到底是什么?这就很难去进行分类。
所以呢,中观派曾经一度——至少在《大智度论》当中提到了,就直接把时间、空间 这类算作“无为法”。但实际上不是真正地要说它们是“无为法”,主要是因为前面四个放不进去。
于是呢,犊子部就想到了发明 一个名称叫“不可说”,就是这些东西既然不能说是“心法、色法、心所法、无为法”,那么我就把它们归一个类,给它们取个名字叫“不可说”,区别于另外四个。这一类是什么呢?就是“不可说”,就是你不能记别,就像“无记”一样,到底是哪一种?是善,还是恶?都不是,那么就把它单独分一类。
其实这种“不可说蕴”,以我们今天来讲,就是一类概念的法,它们不能说是另外四个当中的任何一个,就把它们放在“不可说蕴”里面。比如说“补特伽罗”——就是轮回的主体,犊子部认为这个“补特伽罗”就属于“不可说”。但是后来被别人污名化了,他们自己也奋起反击,从而导致自己越来越极端,真的把这个“非即 蕴非离蕴 的我” 在理论上变成了一种特别实有的东西。这就是被误解、被污名化以后出现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