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集论选讲》038·2
欲者,于所乐事,彼彼引发所作希望为体,正勤所依为业。“彼彼引发所作希望”者,谓欲引摄见、闻等一切作用故。
“欲”是什么呢?“欲者,于所乐事,彼彼引发所作希望为体”,就是希望、想要做什么事情,“欲”的对象是什么呢?是“所乐事”,也就是喜欢做的事情。“正勤所依为业”,“正”就是正确的或者善的方向,“所依”,就是指在这个“欲”上面生起“正勤”——正确的努力,“业”就是作用。
“欲”是不是一定是正确的呢?是不一定的。所以“正勤所依为业”的表述也不是一个精确的、完整的对“欲”的作用表述 。那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这是“欲”当中比较重要的一点。比如说,释迦牟尼佛在谈到这方面的时候说,重要的是依善法欲而生起正精进——正确方向的努力。所以“欲”并不一定都是“正勤所依为业” …… 这里我们就不多展开了。
接下去,我们再讲一个“胜解”。
胜解者,于决定事,随所决定印持为体,不可引转为业。“随所决定印持”者,谓是事必尔,非余,决了胜解。由胜解故,所有胜缘不能引转。
“胜解”,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坚固的认识。(我需要考虑一下,到底讲到什么程度 、我们这个课要讲到多细致……)简单来说,“胜解”就是一个坚固的认识,很难改变的认识,或者说 你学习了一段时间以后,它已经印到你的心里去了,很难改变。
但是早期的“胜解”还有另外一个意思,就是殊胜解脱的意思。所以,这个词义 在佛教史上是有变化的。
“于决定事,随所决定印持为体,不可引转为业”,对于决定的事情,根据这个决定“印持为体”——印可、持住,“不可引转为业”,不能够动摇。这个不能够动摇,我们要理解,并不是完全不能动摇,而是很难动摇。如果是完全不可动摇的话,那就有点麻烦了。如果你是外道的话,你就没有办法变成佛教徒了;或者你是佛教徒的话,就再也不会退了。实际上,并没有达到完全不动摇 的程度。所以,这里的“不可引转”是指大部分情况下不容易引转。
这种情况(描述得不够精确) 在《集论》当中经常会出现。比如说“一切”这个词,它并不是指所有的 “一切”,而是指多分的“一切” 。有些地方说“一切都是色法”,它的意思并不是说一切都是色,而是从部分或者某种角度上来讲的。《集论》对这种用词习惯(“模糊定义法”)也做了解释。
这里的 “不可引转” 也 是一样,和前面的“正勤所依”都是这个意思。 “正勤所依” 的“欲”,并不是说所有的“欲”都是“正勤所依”。同样地,“胜解”也不是完全的“不可引转”。这里的描述都属于“模糊法相”(类比“模糊数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