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论选讲》017·3

那么我们来解释一下这两个——净色根和浮尘根。

前面我们讲了部派佛教当中一些人的思路,有部肯定是参考了这些思路的。单纯的“地、水、火、风”,每一个都不能见,为什么“地、水、火、风”所造的“眼根”,就具有能见色的功能呢?对于一般的宗派来说,他们认为既然有特殊的功能,那就应该有相应的(独立的)实体。就是说,有作用就应该有实体,反过来说,有实体才有作用。既然现在这个“眼根”有特别的能见的作用,那么这个“眼根”应该有实体,所以应该是实有的,是一个胜义有(一般来说就是究竟的),所以有时候也把“净色根”称为“胜义根”。

另外一个世俗的“浮尘根”或者“扶根尘”,它不是真正的“眼根”。真正的“眼根”是什么呢?是那个能见色的,能见物质的,这才是“眼根”,而且它也是相对于“地、水、火、风”独立存在的。

问题是为什么会有这种说法呢?就是他们认为“地、水、火、风”本身是没有能见、能听……作用的,包括“地、水、火、风”本身不具备能尝的作用,为什么一变成“舌根”就能尝了呢?说明“舌根”具有独立的功能。既然具有独立的功能,(哪怕是四大种所造,)“舌根”也应该有独立的实体。这个就是他们的理路。

在佛教发展到两、三百年以后,开始出现不同的部派,在这些派别当中,其实并不是所有的宗派都承认有“胜义根”和“世俗根”,不是都承认“浮尘根”和“净色根”的。有个别的部派(名称我记不清了),就认为“根”只有一个,就是前述而这种的那个世俗的,就是“浮尘根”,没有必要推出什么“净色根”。

“净色根”里面还有一个意思,是什么呢?“清净色为体”。什么叫“清净色为体”呢?就是用一般的眼睛看不到,必须要天眼才看得到。这种说法其实是规避了一个问题:既然有“眼根”,为什么又找不到呢?所以说它是“清净色为体”,是天眼所见,不是你肉眼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