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集论选讲》011·3(补)
比如说 “蕴” 比界、处,就少了一个 “ 无为法 ” ,是吧?前两天还有人问到从 “能”和“所”的角度来对照,比如说“蕴”和“处”进行对应的话,“处”当中的“眼、耳、鼻、舌、身、意”是根,是能观察,是吧?“色、声、香、味、触、法”是境,是所观察,是吧?如果和“五蕴”进行对照的话,就非常的牵强。“受想行”是心所法,就变成对应了法处,本来它应该是“能”,对吧?现在变成“所”了,好像就有点牵强。
当然,一旦别人要和你辩论,你就得死扛。假如说今天是一个外道来辩论,如果你输掉的话,是要把寺院输给他的,那你就得死扛,你就必须承认: “这个就是所观察!”而实际上,“ 蕴界处 ”最初 不是一个 “ 系统 ” 的,大家稍微了解一下就行 ……
如果涉及生命危险或者丢掉寺院的危险,那你必须死扛: “就是这样的!”但实际上未必如此,针对不同的情况我们的标准答案和实际答案有时候不是完全等同的。 而我们并不需要去考试,所以稍微了解一下这个情况即可,但是建议大家标准答案得要知道。
接下来就是“取蕴”。
**问:云何名取蕴?答:以取合故,名为取蕴。取者,谓诸蕴中所有欲贪。何故欲贪说名为取?谓于未來、现在诸蕴能引不舍故,希求未來,染著现在,欲贪名取。**欲者希求相,贪者染著相,由欲希求未來自体为方便故,引取当蕴令起现前,由贪染著现在自体为方便故,执取现蕴令不舍离,是故此二说名为取。
在经典当中会不断地提到“取蕴”、“五取蕴”,什么是“取蕴”呢?前面讲过了,“五蕴”是色受想行识。“五取蕴”又是什么意思呢?这个“取”又是什么呢?
“以取合故,名为取蕴。”因为跟这个“取”“合”,所以要加上“取”,比如“取蕴”。“取”是什么呢?“谓诸蕴中所有欲贪。”就是有五 蕴的贪爱,或者三界的贪爱。 “谓于未来、现在诸蕴能引不舍故,希求未来,染著现在,欲贪名取。”在“五蕴”之上有欲贪,贪求现在,贪求未来。比如说,因为有了对三界的贪,就会引发轮回。在死的时候因为有了这个欲贪,就引发了下一世的“五蕴”,所以这个时候就叫“取蕴”。
“取蕴”和“五蕴”比起来,范围要更窄。比如说,一般我们可以讲佛有“五蕴”(这是指一般,特别的宗派不算),但是你不能说佛有“五取蕴”,对吧?佛的这个身体不是取著贪爱而来的。不过也有个别宗派认为佛的上辈子是凡夫,所以佛的身体也是上一辈子的欲贪来取得的“蕴”,所以说佛也有“取蕴”。
如果我们画一个逻辑图,“五蕴”的范围要宽,是一个大的圆,“五取蕴”的范围要窄,是大圆当中的小圆。一般而言,我们会说:佛有“五蕴”,没有“五取蕴”。对我们凡夫来说,既有“五蕴”,也有“五取蕴”,因为我们这个“五蕴”就是“五取蕴”。
早期的经典当中“五取蕴”的使用频率很高,在《阿含经》当中可以大量地看到“五取蕴”。到了后期,“五取蕴”的用法就不多见了,一般更多地出现的是“五蕴”。
下面就是“界”和“处”。
**问:何故界、处说有取法?答:应如蕴说。**当知界、处与取合故,名有取法。
回答了“取蕴”的问题之后呢,就有人问:“既然有‘取蕴’,那有没有‘取界’、‘取处’呢?”回答说:“也有。”也可以有“取界”、“取处”,这个“取”也是欲贪,也可以说就是对三界的贪。问题是实际上很少用到,就是在经典中更少看到有“取界”、“取处”的说法。在道理上是可以有的,完全没有问题。
今天就先讲到这里吧。讲了一个“五取蕴”,它的范围要窄,“五蕴”的范围择更宽。好,先到这里,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