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论选讲》009·2

那么,如果从中观的角度来说,比如说《心经》当中的五蕴,它有没有办法包含一切法呢?中观会认为它是没有办法包含一切法的,所以在后面还要加上十二处和十八界,因为无为法没有被包含在五蕴里面。早期的中观派或者龙树菩萨的习惯,会认为如果单纯地破了五蕴的话,那无为法还没有破,所以后面必须补上无为法,还要继续破除无为法的有自性。早期的中观,特别是鸠摩罗什法师传来汉地的中观,在解释经典的时候有这样一种思路。

蕴有五种,谓色蕴、受蕴、想蕴、行蕴、识蕴。

蕴,是什么呢?蕴,就是聚集。色,简单来讲就是物质的那一类。如果单纯讲物质,可能有点不太精确,但是就我们现代人来讲,你就是单纯地理解为物质,也不见得有什么问题。我觉得色基本上可以理解为物质,只是有一小部分 “法处所摄色”存在问题,这个我们先不多谈了。

受、想、行,在《大乘百法明门论》当中它们都属于心所法。识蕴,它属于心王。

我们可以看到,早期的阿毗达摩是以 “ 蕴界处 ” 来建立的,和后期的 “五位百法”的分类法是不一样的,侧重点也是不一样的。按照阿毗达摩师的解释,五蕴是针对社会上一般人讲的。因为我们绝大部分人都会看物质比较清楚,而对心会比较忽略,所以佛教里面的阿毗达摩师就说:“为什么佛要讲五蕴呢?因为它把心分得更细,和心有关的有四个,和物质有关就合并成一个了。因此这是针对那些对于心不太了解的人,分出了受、想、行、识蕴。”是有这种说法的。

这种说法呢,在佛教阿毗达摩的解释当中,是比较常见的一种,也有点道理。比如说,宗教界长期地存在着一种习惯,认为身体是我们的累赘,而解脱是要靠心的。这句话其实并没有多了不起,对吧?但是宗教界觉得这句话非常重要,特别是在一些不够发达的宗教背景下,就会觉得这句话是很了不起的。熊十力先生说,从心趋向物质就是塌陷(坎陷,坎卦,就有陷落的意思 …… 呵呵,就是堕落吧?精神服从于物质,大概可以这么理解),从物质朝向心的话(物质服从于精神),就是升华了。相对来说,无形的东西(心)可能比较重要,而有形的东西(物、色)更加不重要 —— 这是在宗教界比较常见的说法。

这里首先讲了五蕴——色、受、想、行、识蕴,后面还会再讲。色,我们可以简单解释为物质;受的定义是领纳为性;想的定义是取相为性;行的定义是造作为性;识的定义是了别为性。这些在后面会讲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