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课佛教史》153·2

作为一个寺院,不管它的组织形式是丛林制度还是律寺制度,它的背后都会有一套管理制度。但是讲学的人或者教学的人,会带着个人的倾向,而至少一开始这种个人的倾向并不必然把这个寺院 “染”(染的意思知道吧?)成某种宗派。 就是说,教学者并不直接影响到这个寺院的宗派归属。当然,经过一段时间的聚集,有些寺院的宗派归属性就会比较强,但是这在宗派形成的初期反而是一种个别现象。比如说大慈恩寺(西明寺),看起来它应该是唯识宗的,但实际上它只是在一段时间内有唯识宗的僧人在此聚集。

再比如说栖霞寺,我们一般会认为它在南京的这边,是三论宗的祖庭,实际上这种 “某某宗的祖庭”的概念在以前是不存在的 (这个概念是日本的)。也就是说,栖霞寺固然是三论系统的人聚集在此比较多,但是诸如保恭禅师这样的人,他实际上是禅师系统的,你把他放在三论系统也未尝不可,可是他之于三论的宗派性和后来所讲的宗派性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同样,三论 “祖庭” 的栖霞寺,它还有一些像天台宗的人也在那里聚集,对吧?包括天台山,其实也有三论宗的人在那里。当然,你也可以说这是某些宗派里支派的影响,但实际上早期这些寺院的宗派性并没有像后期的那么强。

那么,早期寺院的宗派性是怎么体现的呢?实际上当时的寺院有两套制度,一套是寺院本身的管理制度,其核心就是我们今天所讲的当家或者是住持。这套制度相当于什么呢?它是用以维持寺院的经济和管理的一套班底。另外一套班底就是方丈,方丈是管理寺院的教学的 ——这和我们今天的情况不一样,今天的情况我们后面再说。

早期的方丈和住持完全是两套班子。从方丈由 “ 十方选贤 ” 之后一直到宋代都有这样的情况,可能这个方丈在这里待了三年或者待了四年以后,另外又换人了,一直到南宋以后,甚至到明初都有这个情况 ——那个时候基本上已经全国都是禅宗了 (五山十刹制度我们另外再说)。

方丈是由诸山长老公推的,就是大家把他先推出来,然后由政府部门任命他来担任这个寺院的方丈。他担任方丈是来这个地方讲学的,类似于聘任的学术权威,或者说这个聘来的方丈是带大家修行的,但是他并不直接(也严禁他)把这个寺院变成他个人的资源。这个寺院不是他的资源,也不是他的宗派财产。比如说前一个方丈是临济宗的,后面那个方丈有可能就是曹洞宗的,方丈的更换并不改变或者并不决定这个寺院的宗派属性。我们不是说以前完全不存在寺院的宗派属性,是说寺院的宗派属性没有今天我们认为的那么强。